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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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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读《论语》·八佾第三

凡二十六章。通前篇末二章,皆论礼乐之事。

  第一章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孔子评论季氏说:“他在家庙里竟敢冒用天子的乐舞--八佾,这种僭越礼制的事如果可以容忍,那还有什么事不可以容忍呢?”
  {又译}孔子评论季氏说::“他在家庙里竟敢冒用天子的乐舞--八佾,这种僭越礼制的事他都忍心做,还有什么事他不忍心做呢?”
  徐志刚先生注:“季氏:鲁国正卿季孙氏。此指季平子,即季孙意如。一说,季桓子。  “八佾:‘佾(yi意)’,行,列。特指古代奏乐舞蹈的行列。一佾,是八个人的行列;八佾,就是八八六十四个人。按周礼规定,天子的乐舞,才可用八佾。诸侯用六佾;卿、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按季氏的官职,只有用四佾的资格,但他擅自僭(jian剑。超越本分)用了乐舞的规格的八佾,这是不可饶恕的越轨的行为。”

  第二章
  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这三家,在家庙祭祖完毕撤掉祭品时,令乐工唱天子宗庙祭祀时才唱的乐诗--《雍》。孔子说:“《雍》诗上说:‘协作祭祀的四方诸侯啊,天子才是庄严肃穆的主祭者。’为什么你们三家家庙祭祖时唱《雍》呢?”
  《圣经》说:“骄傲只启争竞。听劝言的,却有智慧。”(箴13:10)又说:“喜爱争竞的,是喜爱过犯。高立家门的,乃自取败坏。”(箴17:19)
  徐志刚先生注:“三家:春秋后期掌握鲁国政权的三家贵族:孟孙氏(即仲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他们是鲁桓公之子仲庆父(亦称孟氏)、叔牙、季友的后裔,又称‘三桓’。在这三家中,以季孙氏的势力最大。他们自恃有政治经济的实力,所以经常有越轨的行为,多次受到孔子的批判
  “雍:《诗经·周颂》中的一篇。古代,天子祭祀宗庙的儀式举行完毕后,在撤去祭品收拾礼器的时候,专门唱这首诗。”
  张国堂说:“以上两章都是孔子严厉批评诸侯国的权臣违背礼法,这是为了维护等级制的秩序,为了维护中央政府的权威。
  “地方政府要维护中央政府的权威,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央政府的政策。
  “在政府行政系统和司法系统中工作的公务人员(包括军队中的军人)都必须忠于并服从国家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行政权的总统,行使立法权的议会和行使司法权的最高法院是君。上述公务人员和军人是臣。臣忠于君,君为臣纲的原则仍要坚持。”
  张国堂说:“古今中外的任何国家都是等级社会。任何消灭等级(或阶级)的主张都是歪理邪说。主张消灭阶级的人,都是为了打倒原来的领导,而建立自己高高在上的新的等级社会。因此,消灭阶级的理论都是骗人的。
  “一个社会如果没有等级,就必然没有管理。在一个国家中,如果谁也不能管理谁,谁也不能指挥谁,谁也不服从谁,这样的国家,必然是一盘散沙,就没有任何力量,也不能从事需要多人完成的工作。这样的社会如何能存在?这样的国家如何能生存?因此,国家、社会必须有等级秩序。
  “上述关于等级社会的说法是否与‘一切人生而平等’的原则相矛盾?我们说是不矛盾的。一切人生而平等,不是说人在一切方面都平等,而是说一切人在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上平等。一切人在阅读的权利、形成和表达意见的权利、与人交往的权利、获取、占有、享用财产的权利等权利上平等。一切人生而平等,不是说一切人的社会地位平等,人的社会地位有高有低,是不能平等的,而是说一切人在努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的权利上平等。一切人生而平等,不是说一切人的社会职务和角色平等,而是说一切人在争取担任任何社会职位和角色的权利上平等。总统与别的职位是不平等的。总统高于其他任何由个人担任的职务。但任何人在争取担任下一任总统的权利上与现任总统(或现任副总统)平等。老板与其所雇的员工是不平等的,老板管理、指挥员工,员工服从老板,但任何人都有与别人平等的权利争取当老板。”
  张国堂说:“一切人在获取、占有、享用财产的权利上平等。并不是说一切人占有同样多的财产,而是说一切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在市场上挣钱。由于人的能力不同,挣的钱自然不一样多。于是各人所占有的财产就不一样多。”
  张五常说:“要知道,在这个社会里,人一生下来就是不平等的。坦白地说,这是上帝造成的,怎么可能平等?每个人都不平等。某方面是可以平等的,但不可能每方面都平等。在产权明晰的制度里,每个人拥有的财产都不一样,有人富一点,有人穷一点。但正因为产权不平均,人权就可以平均;人权平均,就可以搞法治,可以搞司法,因为司法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的资产不平等,但人权可以平等。”
  张国堂说:“一切人生而平等的原则是共和国的基石。没有这个原则就没有共和国。
  “成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每一个人的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国家、社会是由个人所组成的。没有一个个个人的权利,就没有国家的利益。没有一个个个人的幸福,就没有社会的公共幸福。不能以国家利益的名义剥夺任何个人的正当权利。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权是每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当权者不得以任何名义剥夺任何一个公民的这些权利。”
  法国的孟德斯鸠和美国的汉密尔顿等伟大的学者说,大共和国会被内部的动乱和腐败所破坏,因此大国难以建立中央集权的共和国。小共和国会被外部力量所破坏。联邦共和国具有小共和国容易治理的优点,从而不会被内部的动乱和腐败所破坏;同时又具有大国的力量抗御外敌,这就有大国的优点,不容易被外部力量所破坏。
  张国堂说:“中国是一个特大国家,人口众多,地域广阔,又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地的经济、政治、文化、传统、宗教等都不同。这是中国最大的国情,中国的政体设计,必须考虑这个最大的国情。根据理论和国情,以及辛亥革命以来的历史经验教训。中国不可能建立中央集权的共和国。中国如果要建立代议制共和政体,就必须采用联邦制,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都是中华联邦共和国的邦,可统称为省。
  “联邦政府的权力范围是:国防、外交、管理货币、管理贸易、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省际关系等。各省独立地管理自己的内部事物。联邦政府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不通过省政府而直接管理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等。各省政府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独立地管理本省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等。联邦政府依法不通过省政府而直接向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等征税、收费和罚款。各省政府不经联邦政府的批准,可依照本省的法律对本省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等征税、收费和罚款。联邦政府的行政部门在征税、收费和罚款时,必须先经过联邦议会立法。议会没有立法的,行政部门不得征税、收费和罚款。必须经过地方议会立法之后,地方政府的行政部门才可以依照本地的法律征税、收费和罚款。
  “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总统行使行政权。军权是行政权的一部分。总统是全国军队的总司令。议会行使立法权。最高法院行使司法权。议会采用两院制,分众议院和参议院。议会议员的人数不可太多,因为议员人数太多,容易被强人所操纵。参议院议员每省两名,由各省议会选举产生。众议院议员的人数不可超过两百名,按各省人口数占全国总人口数的比例分配各省当选议员的名额,由各省人民直接选举产生。联邦政府的总统由全国人民直接选举产生。最高法院的最高法官由总统提名,由议会选举产生。总统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届。任何人任总统不可连续超过八年。众议院议员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参议院议员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的参议员。参议员可连选连任。最高法官一旦当选,如无重大错误,就一直任职到退休。议会不得立法降低总统和最高法官的薪金和待遇。总统依法行政,最高法院依法司法。一切行政决定都由总统或由总统授权者作出。议会议员一人一票,立法由多数票决定。众议院创制的立法,要经参议院审议通过。参议院创制的立法,要经过众议院审议通过。议会两院通过的法律要由总统公布后方为有效。总统对议会两院通过的法律有否决权。对总统否决了的法律。议会两院可重新审议,如获三分之二的多数在两院分别通过,就可不经总统公布而生效。这样,总统就无权否决了。议会议员在议会中的发言权不得剥夺。议会议员在议会中的发言不受法律的追究。
  任总统的人在犯有如下罪行时,议会可弹劾任总统的人:一、指令有关行政部门妨碍公平选举;二、不经参议院同意,私自同外国缔约,或不经议会批准而擅自发动战争;三、拒不执行议会两院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的法律;四、不经议会立法,越权行政;不经议会批准,擅自向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等征税、收费和罚款;五、财政开支突破议会批准的预算;六、不经法院审判,命令有关行政部门超期关押公民;七、妨碍司法公正。但在外敌入侵和国内有武装叛乱时,议会要慎重使用自己的弹劾权。弹劾案由众议院提出,由参议院审议判决。议会两院通过对总统的弹劾案后,总统在宪法规定的期限内可以解散议会。总统解散议会后,立即进行议会选举。经选举产生的新议会应该立即重新审议前议会通过的弹劾案。如果新议会没有通过弹劾案。则原议会通过的弹劾案无效。如果新议会通过了弹劾案,则弹劾案立即生效。任总统的人被解职并立即交普通法院进行刑事审判。假如议会两院通过了弹劾案后,总统不解散议会而自动去职,可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任总统的人因犯罪而自动辞职的,议会可免于弹劾,并可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由副总统升任总统,并由参议院议长升任副总统。参议院重新选举议长。任总统的人被议会弹劾去职时,由任副总统的人代理总统。并立即开始总统和副总统的选举。
  “各省政府也实行三权分立。各省的省长和省议会的议员由本省的人民直接选举产生。
  “选举必须公开、公平。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任何公民都有权竞选总统、国会议员、省长和省议会议员等。在选举中,任何公民都有权组织政党帮助自己竞选”
  张国堂说:“行政讲效率,立法要周全。如果行政和立法不分立,那就行政没有效率,法律也不周全。为了使法律周全,议会议员都应独立思考,在议会都有平等的发言权的平等的表决权。只有在各种意见的辩论中才能制定出周全的法律。为了法律的周全,议会应分为两院。”
  张国堂说:“行政系统(包括军队)必须统一,不能有意见分歧。凡不同意政府政策和法律的官员(包括军官)都必须辞职。凡发表同政府政策和法律不一致的行政官员(特别是军官)都应当撤职。”
  张国堂说:“行政系统有膨胀的趋势,这是古今中外共同的规律。中国古代行政系统的膨胀趋势,是中国历史上专制王朝垮台的重要原因。因为行政系统的机构多了,人员多了,财政开支就必然大,人民的经济负担就必然重,这就导致民众贫穷。民众贫穷就会造反。王朝政府就会垮台。”
  张国堂说:“众议员任期较短,并且由人民直接选举。新当选的众议员对立法事务往往不太熟悉,知识可能也不多。但他们同行政系统的斗争的积极性就很高。而参议院议员任期较长,且由省议会选举产生。他们同行政系统作斗争的积极性就不很高。但他们一般都熟悉立法事务,知识也很丰富。这样,众议院和参议院正好互补。参议院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就是为了避免新议员太多,因为新议员不太熟悉立法事务。如果新议员太多,就难以开展工作。”
  张国堂说:“国家由多数人统治,同时保护少数人的正当权利不受侵犯,这是民主政治的原则。选举由得多数选民选票的人当选。法律和政策体现多数人的意见。同时保护少数人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权,不得迫害持少数派意见的人。
  “由于多数人没有与国家不一致的利益。同时,如果多数人错了,其错误的后果由多数人自己承担。因为国家政策错误的后果必然由全体人民承担。由多数人承担少数人错误的后果,是极不公平的。因此,国家应由多数人统治。
  “迫害持少数派意见的人,剥夺少数人的正当权利,是多数人的暴政。而多数人的暴政是不義的。天主上帝憎恶多数人的暴政。多数人的暴政的必然结果,是代表多数人的当权者成为僭主。这样,民主政体就演变为僭主政体。虽然这样的僭主政体仍然会以民主政体为名義。并且,这样的僭主往往是暴君。而暴君会虐待所有的臣民,会使全国人民生活在恐惧和贫穷之中。多数人的暴政必然会演化为暴君政治,这是一个规律。这个规律就是天主上帝对行暴政的多数人的惩罚。
  “无数历史事例证明,多数人也会犯错误。而且,真理总是由极少数个别人发明的。迫害持不同意见的少数人,会造成整个社会的恐怖气氛。一个心怀恐惧的人,不可能有创新的能力。如果多数人心怀恐惧,整个社会就没有创新的能力。一个不宽容错误意见的民族,不可能有创新的能力。因为许多真理在起初时被绝大多数人当作错误。例如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马丁·路德的‘因信称義’的宗教见解等等。”
  张国堂说:“根据儒家学说和基督教的教義。每个人都有良心,都有善良和理性的本性,都有足够的智慧在别人的启发下并通过自身的经验来知道是非、善恶。因此,民主政体是可行的。同时,人与人在天资和智力上存在差别,‘愚昧人必作慧心人的仆人’,因此,民主政体必须是代议制民主政体,而不可能是直接民主政体,
  “由于从众心理是下层民众的普遍心理,具有从众心理的下层民众容易被狡诈的强者操纵。因此,直接民主政体必然演变为僭主政体。”

  第三章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孔子说:“一个人不信道,如何对待礼法呢?一个不信道的人,如何对待乐呢?他有真正的喜乐吗?”
  游氏曰“人而不仁,则人心亡矣,其如礼乐何哉?言虽欲用之,而礼乐不为之用也。”
  程子曰:“仁者天下之正理。失正理,则无序而不和。”
  李氏曰:“礼乐待人而后行,苟非其人,则虽玉帛交错,钟鼓铿锵,亦将如之何哉?”
  我师朱熹曰:“然记者序此于八佾雍彻之后,疑其为僭礼乐者发也”
  张国堂说:“一个骄傲、狂妄、放肆的人,不会遵守礼法制度。一个不敬畏天主上帝的人,往往会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

  第四章
  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
  鲁国人林放见世人依礼办事时专务繁文,他怀疑礼的根本不在此,就问礼的根本是什么。孔子说:“很重要的问题啊!从礼节儀式来说,与其奢侈,不如节俭;从办理丧事来说,与其在儀式上搞得很隆重而完备周到,不如心里沉痛悲哀地悼念死者。”

  第五章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孔子说:“没有礼法制度的东方和北方少数民族有君主,还不如中原礼義之邦暂时失去君主。”
  张国堂说:“最高领导者远不如政教学说和礼法制度重要。”

  第六章
  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
  季氏去祭祀泰山。孔子对冉有说:“季氏去祭祀泰山,是僭越礼制的行为。你不能劝阻吗?”冉有回答说“不能”。孔子说:“啊呀!莫非说泰山之神还不如鲁国人林放知礼吗?”

  第七章
  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
  孔子说:“君子谦逊,不与人相争。如果有相争的,那一定是射箭比赛了!就算是射箭比赛吧!那也是互相作揖、谦让,然后登堂;射箭完了,走下堂来,又互相敬酒。这种相争,也是君子之争。”
  所罗门说:“设筵满屋,大家相争,不如有块干饼,大家相安。”(箴17:1)又说:“分争的起头,如水放开。所以在争闹之先,必当止息争竞。”(箴17:14)又说:“喜爱争竞的,是喜爱过犯。高立家门的,乃自取败坏。心存邪僻的,寻不着好处。舌弄是非的,陷在祸患中。”(箴17:19~20)又说:“愚昧人张嘴启争端,开口招鞭打。”(箴18:6)又说:“恨能挑启争端。爱能遮掩一切过错。”(箴10:12)又说:“吃素菜,彼此相爱,强如吃肥牛,彼此相恨。暴怒的人,挑启争端。忍怒的人,止息分争。”(箴15:17~18)又说:“乖僻人播散分争。传舌的离间密友。”(箴16:28)又说:“远离分争,是人的尊荣。愚妄人都爱争闹。”(箴20:3)又说:“宁可住在房顶的角上,不在宽阔的房屋,与争吵的妇人同住。”(箴21:9)又说:“宁可住在旷野,不与争吵使气的妇人同住。”(箴21:19)又说:“心骄气傲的人,名叫亵慢。他行事狂妄,都出于骄傲。”(箴21:24)又说:“骄傲只启争竞。听劝言的,却有智慧。”(箴13:10)又说:“赶出亵慢人,争端就消除,分争和羞辱,也必止息。”(箴22:10)又说:“好气的人,挑启争端。暴怒的人,多多犯罪。”(箴29:22)
  周文王临终时告诫他儿子周武王说:“见善速为,远离是非,机会来了莫犹豫,这是道的最高境界。”
  张国堂说:“远离是非,就是远离纷争。”

  第八章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子夏问道:“‘娇媚的笑容多好看啊,美丽的眼睛多有神啊,白色的脸好化妆啊?’是什么意思你?”孔子说:“先有白地子,才能绘画。”子夏又问:“礼必以忠诚信道为质吗?”孔子说:“能启发我思想的是你子夏呀!现在可以同你讨论《诗经》了。”

  第九章
  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
  孔子说:“夏朝的礼,我能说出来,但夏的后代杞国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商朝的礼,我能说出来,但商的后代宋国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因此这两国的典籍不足,了解夏礼、殷礼的贤人也太少。如果有记载夏礼、殷礼的典籍和熟悉夏礼、殷礼的贤人,我就能证明我所说的夏礼、殷礼了。”

  第十章
  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
  孔子说:“鲁国国君以天子祭祖的规格祭祀其祖先周公,在举行典礼儀式时,第一次献酒之后,其君臣就懈怠而无诚意,于是我就不想再看下去了。”
  张国堂说:“在孔子时代,中国是联邦君主国。周天子周王是君主国联邦的首脑,也就是全中国的元首。鲁国是周分封的诸侯国,是联邦中的一个邦。因此鲁国国君是地方的政府首脑,地位比周天子低”
  张国堂说:“扩张是君主国的本性之一。联邦君主国的各邦--各分封的诸侯国都是君主国。扩张是这些诸侯国的本性之一。春秋之后,周王分封的各诸侯国相互兼并,到战国时,周室衰微,天下出现七国争雄的局面。最后秦始皇统一全国,形成中央集权的君主国。因此,联邦诸侯国是不稳定的政体,容易导致各邦的相互兼并。而联邦共和国是稳定的。因为共和国没有扩张的本性。”
  徐志刚先生注:“禘(di地):古代只有天子才可以举行的祭祀祖先的隆重典礼。既:已经。灌:禘礼初始即举行的献酒降神儀式。古代祭祀祖先,一般用活人坐在位前象征受祭者(这个人叫‘尸’)。煮香草为‘郁’,合黍酿成气味芬芳的一种酒‘郁鬯(chang唱)’。将‘郁鬯’献于‘尸’前, 使其闻一闻酒的香气而并不饮用,然后将酒浇在地上。这整个过程就叫‘灌’。”
  赵伯循曰:“禘,王者之大祭也。王者既立始祖之庙,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于始祖之庙,而以始祖配之也。成王以周公有大勋劳,赐鲁重祭。故得禘于周公之庙,以文王为所出之帝,而周公配之,然非礼矣。”灌者,方祭之始,用郁鬯之酒灌地,以降神也。鲁之君臣,当此之时,诚意未散,犹有可观,自此以后,则浸以懈怠而无足观矣。盖鲁祭非礼,孔子本不欲观,至此而失礼之中又失礼焉,故发此叹也。谢氏曰:“夫子尝曰:‘我欲观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我欲观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又曰:‘我观周道,幽厉伤之,吾舍鲁何适矣。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考之杞宋已如彼,考之当今又如此,孔子所以深叹也。”

  第十一章
  或问禘之说。子曰:“不知也。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其如示诸斯乎!”指其掌。
  有人问鲁国国君以天子的规格祭祀其祖先周公的由来道理。孔子说:“不知道。能懂这个道理的人治理天下,就同看视这一样容易了。”他一面说,一面指着自己的手掌。
  我师朱熹曰:“先王报本追远之意,莫深于禘。非仁孝诚敬之至,不足以与此,非或人之所及也。而不王不禘之法,又鲁之所当讳者,故以不知答之。示,与视同。指其掌,弟子记夫子言此而自指其掌,言其明且易也。盖知禘之说,则理无不明,诚无不格,而治天下不难矣。圣人于此,岂真有所不知也哉?”

  第十二章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
  祭祀祖先就如同祖先真在祭台上。祭祀神灵就如同神灵真在祭坛上。孔子说:“我不亲自参与祭祀,就如同没有祭祀。”
  张国堂说:“从本章节可以看出,孔子对其祖先很孝敬,对神灵很虔诚敬畏。这说明孔子是有神论者。他相信他祖先虽然死了,但其灵魂仍然存在,没有消亡。他虔诚敬畏神,就表明他相信有神。后来有人说孔子是无神论者,这是没有根据的”

  第十三章
  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有实权的卫国大夫王孙贾问:“与其亲顺地位高的奥神,不如亲顺管事的灶神。这句俗语怎么讲?”孔子说:“不是这样,如果背逆天理得罪了天主上帝,无论是向奥神还是向灶神祈祷,都没有用。”
  我师朱熹曰:“王孙贾,卫大夫。媚,亲顺也。室西南隅为奥。灶者,五祀之一,夏所祭也。凡祭五祀,皆先设主而祭于其所,然后迎尸而祭于奥,略如祭宗庙之仪。如祀灶,则设主于灶陉,祭毕,而更设馔于奥以迎尸也。故时俗之语,因以奥有常尊,而非祭之主;灶虽卑贱,而当时用事。喻自结于君,不如阿附权臣也。贾,卫之权臣,故以此讽孔子。天,即理也;其尊无对,非奥灶之可比也。逆理,则获罪于天矣,岂媚于奥灶所能祷而免乎?言但当顺理,非特不当媚灶,亦不可媚于奥也。”  
  谢氏曰:“圣人之言,逊而不迫。使王孙贾而知此意,不为无益;使其不知,亦非所以取祸。”
  张国堂说:“在孔子时代,周天子周王的力量已经衰微,没有力量在联邦君主国中维持礼法制度。当时,各诸侯国的权臣经常僭越周礼,周天子也无法制止。孔子认为,周礼是天主上帝的旨意。对违背周礼的人,周天子虽无力惩罚,但天主上帝必要惩罚。”

  第十四章
  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孔子说:“周礼是借鉴于夏礼和殷礼,并在夏礼和殷礼的基础上演变发展而建立起来的,多么丰富完备啊?我遵从周礼。”

  第十五章
  子入大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大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
  孔子进入太庙助祭,询问每件事。有人说:“谁说孔丘知礼呢?他进入太庙,对每件事都要问一问。”孔子听到这话,就说:“这样做,就是礼啊!”

  第十六章
  子曰:“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孔子说:“在射箭比赛时,是看射手是否能准确地射中皮靶子,而不在乎是否射穿皮靶子,因为各人力气的大小有所不同,在古代是这个道理。”
  我师朱熹曰:“为,去声。射不主皮,乡射礼文。为力不同科,孔子解礼之意如此也。皮,革也,布侯而栖革于其中以为的,所谓鹄也。科,等也。古者射以观德,但主于中,而不主于贯革,盖以人之力有强弱,不同等也。记曰:“武王克商,散军郊射,而贯革之射息。”正谓此也。周衰,礼废,列国兵争,复尚贯革,故孔子叹之。”
  杨氏曰:“中可以学而能,力不可以强而至。圣人言古之道,所以正今之失。”

  第十七章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在古代,阴历的每月初一叫“朔”。礼制规定,诸侯在每月“听政”的开始,叫“告朔”。鲁国国君已不亲自到祖庙去举行告朔礼了。有关官员仍然供应活羊在告朔时杀掉。子贡认为国君不亲为,其礼已无实质意義而枉费此活羊,故他想去之。孔子说:“子贡啊!你爱惜那羊,我爱惜这礼。”

  第十八章
  子曰:“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
  孔子说:“完全按照周礼事奉国君,别人却以为这是谄媚国君。”
  黄氏曰:“孔子于事君之礼,非有所加也,如是而后尽尔。时人不能,反以为谄。故孔子言之,以明礼之当然也。”
  程子曰:“圣人事君尽礼,当时以为谄。若他人言之,必曰我事君尽礼,小人以为谄,而孔子之言止于如此。圣人道大德宏,此亦可见。”

  第十九章
  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鲁定公问:“君主使用臣,臣事奉君主,应该怎样做?”孔子回答说:“君依礼用臣,臣忠诚事君。”
  徐志刚先生注:“定公:鲁国的君主,姓姬,名宋,谥号‘定’。襄公之子,昭公之弟,继昭公而立。在位十五年(公元前509-前495年)。鲁定公时,孔子担任过司寇,代理过宰相。鲁定公的哥哥昭公,曾被贵族季氏赶出国外。因此,鲁定公询问孔子,如何正确处理君臣关系,以维持政权。”
  我师朱熹曰:“二者皆理之当然,各欲自尽而已。”
  吕氏曰:“使臣不患其不忠,患礼之不至;事君不患其无礼,患忠之不足。”
  尹氏曰:“君臣以義合者也。故君使臣以礼,则臣事君以忠。”
  张国堂说:“君对待臣,臣对待君,都要遵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

  第二十章
  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孔子说:“《诗经》的第一篇《关雎》,有快乐,但没有快乐过度而失其正。有忧愁,但没有忧愁过度而伤于和。”
  我师朱熹曰:“乐,音洛。关雎,周南国风诗之首篇也。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关雎之诗,言后妃之德,宜配君子。求之未得,则不能无寤寐反侧之忧;求而得之,则宜其有琴瑟钟鼓之乐。盖其忧虽深而不害于和,其乐虽盛而不失其正,故夫子称之如此。欲学者玩其辞,审其音,而有以识其性情之正也。”

  第二十一章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鲁哀公问宰我,祭祀土地神时,用什么木料做牌位。宰我回答说:“夏朝人用松树,商朝人用柏树,周朝用栗子树,其意思是说:让民众战栗。”孔子听说这件事之后,对宰我说:“已经完成的事就不用再说了,其势不能停止的事就不要再劝谏了,已经过去的事就不要在追究了。”
  徐志刚先生注:“宰我:姓宰名予,字子我。鲁国人。孔子早年的弟子。”
  我师朱熹曰:“宰我,孔子弟子,名予。三代之社不同者,古者立社,各树其土之所宜木以为主也。战栗,恐惧貌。宰我又言周所以用栗之意如此。岂以古者戮人于社,故附会其说与?遂事,谓事虽未成,而势不能已者。孔子以宰我所对,非立社之本意,又启时君杀伐之心,而其言已出,不可复救,故历言此以深责之,欲使谨其后也。”
  尹氏曰:“古者各以所宜木名其社,非取義于木也。宰我不知而妄对,故夫子责之。”
  张国堂说:“宰我在鲁哀公的面前,说周朝用栗子树是使民战栗,这是指责鲁哀公的祖先,犯了人的大忌。宰我白天睡大觉,被孔子指责为‘朽木不可雕也’。这样的人,智力不可能很高,学识不可能很丰富。而鲁国国君以及有势力的贵族,都是周公的后人。周公及其父兄是周礼的主要制定者。像宰我这样智力低下、学识疏浅的人,如果妄评周礼,可能召祸。因此孔子用这些话严厉地告诫宰我,这是对宰我的爱护。并不是历史上的人和事都不能评说。在下一章,孔子就评论管仲,并指责他不知礼。《论语》的编著者把这两章相邻,就是为了避免读者对这些话的误解。
  “所罗门说:‘愚昧人行愚妄事,行了又行,就如狗转过来吃它所吐的。’(箴26:11)一个人如果不从他人和自己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不记住过去的错误及其后果,他必然是‘愚昧人行愚妄事,行了又行,就如狗转过来吃它所吐的。’一个民族如果不从自己的错误中汲取教训,不记住过去的错误及其恶果,这个民族就是一个愚昧的民族。永远也别想强盛。
  “孟子曰:‘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孔子把历史上的乱臣贼子的所作所为以及他们可悲的下场都记录下来告诉后人。后人知道了乱臣贼子都没有好下场(这是天主上帝的惩罚),就不会为非作歹、作奸犯科。孔子经常褒贬历史上的人和事以教育后人。就是在本篇,孔子指责季孙氏冒用八佾,指责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家庙祭祖时唱《雍》;当季孙氏要祭泰山时,孔子问冉有能不能劝阻,等等。这都是说成事、谏遂事、追究既往。”

  第二十二章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然则管仲知礼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
  孔子说:“管仲之器小啊!”有人问:“管仲节俭吗?”孔子说:“管仲家收取老百姓大量的市租,为他家管事的官员也是一人一职而不兼任,哪能说是节俭呢?”那人又问:“那么,管仲知礼吗?”孔子说:“国君宫殿门口有萧墙,管仲家门口也有萧墙。国君为与别国国君友好外交,便于设宴招待外宾,在堂上专门设置献过酒后放空杯子的土台,管仲家也设置这样的土台。若说管仲知礼,那谁还不知礼呢?”
  徐志刚先生注:“管仲:姓管,名夷吾,字仲。一名管敬仲。齐国姬姓之后人。颖(ying影)上(今安徽省西北部,淮河北岸,颖河下游)人。生年不详,卒于公元前645年。春秋初期有名的政治家。帮助齐桓公以‘尊王攘夷’相号召,使桓公成为春秋时诸侯中第一个霸主。”
  我师朱熹曰:“器小,言其不知圣贤大学之道,故局量褊浅、规模卑狭,不能正身修德以致主于王道。或人盖疑器小之为俭。三归,台名。事见说苑。摄,兼也。家臣不能具官,一人常兼数事。管仲不然,皆言其侈。好,去声。坫,丁念反。或人又疑不俭为知礼。屏谓之树。塞,犹蔽也。设屏于门,以蔽内外也。好,谓好会。坫,在两楹之间,献酬饮毕,则反爵于其上。此皆诸侯之礼,而管仲僭之,不知礼也。愚谓孔子讥管仲之器小,其旨深矣。或人不知而疑其俭,故斥其奢以明其非俭。或又疑其知礼,故又斥其僭,以明其不知礼。盖虽不复明言小器之所以然,而其所以小者,于此亦可见矣。故程子曰‘奢而犯礼,其器之小可知。盖器大,则自知礼而无此失矣。’此言当深味也。”
  苏氏曰:“自修身正家以及于国,则其本深,其及者远,是谓大器。扬雄所谓‘大器犹规矩准绳’,先自治而后治人者是也。管仲三归反坫,桓公内嬖六人,而霸天下,其本固已浅矣。管仲死,桓公薨,天下不复宗齐。”
  杨氏曰:“夫子大管仲之功而小其器。盖非王佐之才,虽能合诸侯、正天下,其器不足称也。道学不明,而王霸之略混为一途。故闻管仲之器小,则疑其为俭,以不俭告之,则又疑其知礼。盖世方以诡遇为功,而不知为之范,则不悟其小宜矣。”

  第二十三章
  子语鲁大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
  孔子同鲁国的乐官谈论音乐,说:“演奏音乐的道理是可以知道的:开始时,合奏和谐协调,乐曲展开之后,音色要纯正、音调要准,高音、低音的起伏要和谐,节拍要分明,又连绵不断,直到乐曲演奏的终了。”

  第二十四章
  仪封人请见。曰:“君子之至于斯也,吾未尝不得见也。”从者见之。出曰:“二三子,何患于丧乎?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
  卫国仪邑防守边界的官员,请求见孔子。他说:“到这里来的君子,我没有不能见的。”随从孔子的弟子领他去见孔子。他出来时,对孔子的弟子们说:“你们几位何必担心孔子失去官位而离开祖国呢?天下无道,天主上帝将以孔子作为传布政教学说的木铎。”
  徐志刚先生注:“木铎(duo夺):一种金口木舌的大铜铃。古代以召集群众,下通知、宣布政教法令,或在有战事时使用。这里是以‘木铎’作比喻,说孔子将能起到为国家发布政令的作用(管理天下)。”
  张国堂说:“孔子的政教学说,是天主上帝的旨意。孔子只是天主上帝用以发布旨意的木铎。而木铎是一种器具。这就是说,孔子是天主上帝的仆人。天主上帝用孔子管教中国古人。这是天主上帝爱中国古人。孔子就是天主上帝爱中国古人的见证。”

  第二十五章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孔子在评论歌颂舜接受尧禅让帝位而使天下平的《韶》乐时,说“尽美啊!又尽善。”在评论歌颂周武王战胜商纣王的《武》乐时,说:“尽美啊,只是未尽善。”
  徐志刚先生注:“孔子认为武王伐纣虽顺应天意民心,但毕竟经过征战,故说‘未尽善’。”
  张国堂说:“在中国历史上,像尧禅让舜、舜禅让禹是极少的,几乎每一个王朝都是经过征战而建立起来的。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句话虽然不知是出自谁人之口,但却是非常有名的名言。这确实是人活动的规律之一。而皇帝是人间的最高处,因此,在中国历史上为争夺皇帝之位的斗争,是非常激烈的。秦始皇出巡时,项羽看见了,就说:‘彼可取而代之。’刘邦在首都咸阳看见了,就说:‘大丈夫就该如此。’而当时的项羽和刘邦都是地位极低的小民。像项羽刘邦这样地位卑微的人都想当皇帝,可见想当皇帝的人是很多的。在上位的人如果不修心养性,就会犯错误。如果犯了严重的罪过,就会被别人取代。不论是在位想保位的,还是不在位想当的,其言行符合我主耶稣基督心意的,才能如愿。因为我主耶稣基督才是最高的主宰。祂要立谁就立谁,祂要废谁就废谁。祂能立极卑微的人执掌国权,也能把高高在上的人降卑。
  “孔子厌恶战争,但中国历史上为争夺政权的内战,其次数之多、其规模之大、其损害之烈,在整个人类历史上是罕见的。孔子对此无法可施,孔子的后辈学者如朱熹等也无计可施。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学习西方的政治学说。这些政治学说都是基督徒发现的,也是基督徒所坚持的,是天主上帝的旨意。只有西方关于代议制共和政体的理论学说,才能解决这个问题。解决这个巨大问题的伟大任务,已经光荣地落到我们这一代人的头上。
  “自秦汉以来,没有一个王朝能连续地超过三百年。汉朝超过了三百年,但分为西汉、东汉。宋朝也超过了三百年,但分为北宋、南宋。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事实。这个事实说明,专制独裁政府的更迭如人的生老病死一样是自然规律。而专制独裁政府的更迭必然通过战争来完成。而通过战争建立起来的政府又必然是专制独裁政府。这是一个循环。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就在这个循环之中
  “今天,我们要打破这个循环。这个循环有巨大的惯性和刚性,靠人的力量决不可能打破这个循环。只有我主耶稣基督,才能打破这个循环。我主耶稣基督要在中国作王,要以中国为自己的基业,要以中国人民为自己的产业。这是中国人民的最大幸福。凡作我主耶稣基督基业的国家,就是有福的,就是强盛的、平安的。我主耶稣基督在中国作王,也就是天主上帝的儿子们——基督徒们通过代议制民主政体在中国执掌王权。我主耶稣基督在中国作王之后,中国就永远没有为争夺政权的内战。因为我主耶稣基督是和平之君。
  “圣父耶和华说:‘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我们倚靠天主上帝,一定能领导中国人民走上基督作王的宪政民主的道路。这是我主耶稣基督要中国人民走的道路。”

  第二十六章
  子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
  孔子说:“高居上位,却待人不宽恕,执行礼制不严肃认真,参加丧礼也不哀悼,我如何看这样的人呢?”
  所罗门说:“定恶人为義的,定義人为恶的,这都为耶和华所憎恶。”(箴17:15)又说:“刑罚義人为不善。责打君子为不義。”(箴17:26)
  张国堂说:“在上掌权的人,要尊重公民的权利,凡剥夺公民正当权利的,就是‘居上不宽’。公民有哪些正当权利呢?思想自由,阅读的权利,包括收看电视和收听电台广播的自由权,形成和表达意见的自由权,与人交往的自由权等是每个人的正当权利。也就是说,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等都是公民的正当权利。当权者不得剥夺任何人的这些权利。
  “言论自由,当然包括说错化的权利,也包括批评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权利。批评法律不是违反法律。法律如不允许批评,就不能纠正法律中的错误,就不能使法律尽善尽美。
  “不当权的人发表错误意见,对社会不会有重大影响。从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别人发表错误意见,你可以反驳他,这就为你发表正确意见提供了机会。为什么不能宽容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呢?为什么要禁止别人发表不同意见呢?凡禁止不同意见的,都是当权者自己错了,他没有理由反驳不同意见,又嫉妒别人发表正确意见。就把别人的正确意见说成是错误意见而加以禁止。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凡禁止发表与当权者不同意见的,都给国家和民众造成巨大灾难,并使国家陷于贫弱落后,使民众陷于贫穷困苦。
  “当然,当政者对在下层民众中宣传异端邪说的人,要提高警惕。凡煽动平民仇恨富人、煽动民族之间相互仇恨、或者动员和组织下层民众侵犯私有财产或武力夺取政权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对其为首者,要坚决依法严刑惩处。
  “另外,言论自由不是说谎的自由。谎话是故意编造的关于事实的虚假陈述。在法庭上作假见证,以及虚假广告等,都必须负法律责任。捏造谣言诽谤他人名誉的必须负法律责任。言论自由不是揭露他人私人密事的自由。侵犯公民隐私权的,必须负法律的责任。
  居上不宽的统治者,总是没有好下场。有史为证。”
  《史记》记载:“夷王崩,子厉王胡立。厉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荣夷公。大夫芮良夫谏厉王曰:‘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有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何可专也?所怒甚多,不备大难。以是教王,王其能久乎?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不得极,犹日怵惕惧怨之来也。故颂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尔极’。大雅曰‘陈锡载周’。是不布利而惧难乎,故能载周以至于今。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荣公若用,周必败也。’厉王不听,卒以荣公为卿士,用事。
  “王行暴虐侈傲,国人谤王。召公谏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韂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其谤鲜矣,诸侯不朝。三十四年,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厉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鄣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水。水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水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蒙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也,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所以产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王不听。于是国莫敢出言,三年,乃相与畔,袭厉王。厉王出奔于彘。”
  《史记》又记载:“汉元年十月,沛公兵遂先诸侯至霸上。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降轵道旁。诸将或言诛秦王。沛公曰:‘始怀王遣我,固以能宽容;且人已服降,又杀之,不祥。’乃以秦王属吏,遂西入咸阳。欲止宫休舍,樊哙、张良谏,乃封秦重宝财物府库,还军霸上。召诸县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巿。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且吾所以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乃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告谕之。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沛公又让不受,曰:‘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
  理论和历史都证明,暴君是不能长久的,且都没有好下场。
  圣托马斯·阿奎那说:“因此,一个受万民爱戴的君主的政权是不容易推翻的;由于这个缘故,所罗门才说(《箴言》,第二十九章,第十四节),‘君王凭诚实判断穷人,他的国位必永远坚立。’相反地,一个暴君的统治既然为民众所唾弃,就必定不能长期存在;因为凡是违反许多人的意愿的事物总是不长的。事实上,暴君们在一生中间很少不遭到某种灾祸的;在多事之秋,总不乏可以起来反对暴君的机会,而一旦碰到这种机遇,许多人中间一定会有人设法加以利用。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必将拥护反叛者,而无论是谁,只要在这种行动上能深获人心,多半是不会功败垂成的。所以暴君的政权很难维持久远。
  “如果我们看一看暴君的保持其权力的方法,上述的那一点就可以看得格外明显。他不可能靠增进感情来维持统治权,因为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暴君和臣民之间是很少或根本没有什么情谊可言的。当摆脱难以忍受的屈辱的机会自行出现时,群众就不会那么循规蹈矩,还念念不忘忠诚不贰的教条。更可能的是,一般人民觉得在采取一切办法以反抗心肠歹毒的暴君方面倒是并不缺乏信心的。因此,暴政以畏惧为唯一的靠山;暴君们千方百计要使自己为臣民所畏惧。但由畏惧造成的基础是脆弱的。当机会和成功的希望自行出现时,以前由于心怀畏惧而唯命是从的人们就会起来反抗他们的支配者;他们一向越是单纯由于畏惧而在愿望上受到抑制,那种叛变的声势也就愈加猛烈。正如水一样,如果强加压抑,当它找到一个出口时就会格外锐不可当地喷射出来。而且,畏惧本身也带有其内在的危险;因为,当恐惧太甚时,它会迫使许多人铤而走险。而一个横下心来的人对于任何企图都是格外容易奋不顾身的。暴政决不能维持久远。
  “这个结论从理论上看得很清楚,从实例上也是同样看得很清楚。无论我们考察古代的史实或近代的事迹,都很难发现哪一个暴君政权是寿命很长的。为此,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里列举了几个暴君的名字之后,也接着证明他们的统治是多么短暂;然后他指出,如果有些暴君在位较长,那是因为他们的暴政并不过分苛酷,因为他们在许多方面模仿了一个纯君主的宽厚气度。
  “当我们考虑上帝的判断时,这个问题甚至显得格外清楚。例如,我们在《约伯记》(第三十四章,第三十节)中读到,‘他使不虔敬的人不得作王,免得有人牢笼百姓。’最初自愿承担王政的重任,接着便暴露出暴君的面目,要算这种人最可以名副其实地称为不虔敬的人了;因为所谓伪君子,就是那种像做戏一样冒充另一个人的身份的人。所以上帝允许暴君当政,以惩罚他们的臣民的罪孽;而这种惩罚在《圣经》里一般就叫做神怒。例如上帝通过何西阿(第十三章,第十一节)宣布,‘我在怒气中将王赐你。’可是,上帝在盛怒之下给予他的百姓的君王是不幸的,他在位的日子也不会很长。因为上帝虽然发怒,决不会不宽恕百姓并表示怜悯,像我们在《约珥书》(第二章,第十三节)中所读到的,‘他有恩典,有怜悯,不轻易发怒,有丰盛的慈爱,并且后悔所降的灾。’所以上帝并不准许暴君执政过久;而是在利用他们对百姓刮过一阵风暴以后,他就把他们一扫而光,恢复世间的平静。所以我们在《传道书》(第十章,第十七节)中读到:‘神已推翻傲慢的君王的统治,并扶立柔和的君王来代替他们’”(《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第74、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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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读《论语》·里仁第四

凡二十六章。
  第一章
  子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
  孔子说:“乡村或城市的街道有仁厚的风俗为美。不选择有仁厚风俗的地方居住,哪能算得上是明智你?”

  第二章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孔子说:“不虔诚信道的人,不能长久地过穷困的生活,也不能长久地过安乐的生活。虔诚信道的人无论贫困与安乐都安心于守道,有智慧的人才能有利于行道。”
  大学者朱熹曰:“乐,音洛。知,去声。约,穷困也。利,犹贪也,盖深知笃好而必欲得之也。不仁之人,失其本心,久约必滥,久乐必淫。惟仁者则安其仁而无适不然,知者则利于仁而不易所守,盖虽深浅之不同,然皆非外物所能夺矣。”
  谢氏曰:“仁者心无内外远近精粗之间,非有所存而自不亡,非有所理而自不乱,如目视而耳听,手持而足行也。知者谓之有所见则可,谓之有所得则未可。有所存斯不亡,有所理斯不乱,未能无意也。安仁则一,利仁则二。安仁者非颜闵以上,去圣人为不远,不知此味也。诸子虽有卓越之才,谓之见道不惑则可,然未免于利之也。”
  张国堂说:“仁是对天主上帝和对人的爱心。不虔诚信道的人就不会尽心、尽性、尽意地爱天主上帝并爱人如己。因此,不虔诚信道的人都不仁。同样,不仁的人也不会虔诚信道。”
  大卫说:“(大卫的诗,交与伶长。)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他们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事。没有一个人行善。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神的没有。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作孽的都没有知识吗?他们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饭一样,并不求告耶和华。他们在那里大大地害怕,因为神在義人的族类中。你们叫困苦人的谋算,变为羞辱。然而耶和华是他的避难所。但愿以色列的救恩从锡安而出。耶和华救回他被掳的子民,那时雅各要快乐,以色列要欢喜。”(诗14:1~7)
  张国堂说:“无神论者没有来世永生的盼望也没有死后下地狱的畏惧。如果长期处在贫困之中,就很可能会沦为偷盗、抢劫;或者可能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以图发财;或者可能会说假话以谋求官职。甚至还可能犯上作乱。如果长期安乐,则可能安乐思淫欲。因此,说没有神的愚顽人久处贫穷则滥,久乐必淫。”
  张国堂说:“爱天主上帝者能爱人,知天主上帝者能知如何爱人。”

  第三章
  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
  孔子说:“只有熟知并相信正确的政教学说且有爱心的慧心人,才能公正恰当地爱人,憎恶人。”
  张国堂说:“如果把歪理邪说当作真理来坚持,就会把坏人当作好人,把好人当作坏人。”
  圣托马斯·阿奎那说:“因为那些但求掌权而不求为社会服务的人在其臣民的任何进步的道路上设置障碍,因为他们疑心这种进步会威胁他们的万恶的统治。暴君们所猜疑的总是好人而不是恶人,并且还常常害怕德行。他们经常想方设法阻挠他们的臣民成为有德之士,阻挠他们在胸襟的豁达方面有所提高,免得他们在无道的统治下渐渐不稳起来。他们阻挠他们的臣民彼此建立友谊,享受友爱和平的利益;希望他们经常处于互相猜疑的状态,永远不能联合起来反对暴君的政权。所以暴君们在他们的臣民之间散播不睦的种子,在发生倾轧的地方煽风点火;同时他们还禁止人们一切有利于融洽感情的举动,例如婚礼和宴会,以及所有那些能在人们中间一般地产生亲密感情和信赖的活动。他们也想法使任何人不能获得权力或财富:因为他们凭自己的坏心肠来衡量他们的臣民,并且,他们自身既然把权势和财富用在作恶的方面,就惟恐他们的臣民的权势或财富与他们不利。所以约伯在提到一个暴君时说(《约伯书》,第十五章,第二十一节):‘惊吓的声音常在他的耳中,甚至在太平无事的时候(即没有人打算害他的时候),他也总是疑心人家有阴谋活动’。由于这个缘故,如果那些本来应该鼓励他们的臣民修身敦行的统治者反而怀着猜忌和恶意看待一切德行,想尽办法来加以阻挠,那么在这种暴政的统治下,有德之士就寥寥无几了。正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在推崇实力的人中间可以找到强者;西塞罗也说过:‘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普遍受人轻视,就会衰退而不再盛行。’难怪那些在畏惧的气氛下教养出来的人精神萎靡软弱,害怕应付困难的或费劲的工作。这从那些长期处在暴政下的国家的经验中也可以获得证明。所以使徒保罗说(《歌罗西书》,第三章,第二十一节):‘你们作父母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正是由于考虑到暴政的这些恶果,所罗门才说(《箴言》,第二十八章,第十二节):‘恶人兴起,人就堕落,’因为歹毒的暴君们使人们不再去求得德性的完备。”(《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第52、53页)
  张国堂说:“暴君一般都很骄傲,自以为很聪明,刚愎自用,甚至想取代天主上帝。天主上帝给了每一个正常的成年人自由意志,并给了他足够的智慧以管理他自己的私人利益。而暴君却剥夺公民管理其私人利益的权利,从而就剥夺了天主上帝给予人管理其私人利益的自由意志。暴君把自己的意见当作绝对真理,把与他们不同的意见都说成是错误,然后对之暴力相加,对之‘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天主上帝要每个人按他自己的自由意志来认识和信仰自己。每个人都有权按自己的自由意志来认识真理。从而每个公民都有权犯不损害他人的错误。信仰自由,这是宪法的原则。政府不得因认识和信仰上的错误而刑罚并未损害他人的公民。教会在反对异端时,必须坚持‘信仰自由的原则’。”
  张国堂说:“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暴君总是不能长久的,而且下场都很悲惨。而且,那些追随暴君的人下场更为悲惨。因为天主上帝憎恶暴君,必要推倒暴君。
  “暴君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害,给人民带来巨大不幸和痛苦。他自己也是最不幸的。暴君虽然很尊荣,往往被人歌颂。但他心怀恐惧而又孤独,因此是最不幸的。暴君的基本手段就是恐怖。他要使全国的人都因恐惧而不敢反抗他。他不信任任何人,人也不信任他。他总是疑心有人要阴谋害他,因此,他总是提心吊胆,心中没有平安。”

  第四章
  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孔子说:“一个人如果立志于爱天主上帝并爱人如己,就不会故意做坏事。”
  所罗门说:“你要专心仰赖耶和华,不可倚靠自己的聪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不要自以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华,远离恶事。”(箴3:5~7)

  第五章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孔子说:“富贵,是人所希望得到的;但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得富贵。贫贱,是人所厌恶的,但不能用不正当的方法去摆脱贫贱。君子离开了所信的道,怎么能获得美名呢?君子就连吃一顿饭的时间也不违背所信的道,即使在急迫的情况下也要这样,在流离困顿之中也要这样。”
  所罗门说:“行为纯正的贫穷人,胜过乖谬愚妄的富足人。”(箴19:1)又说:“诚实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发财的,不免受罚。看人的情面,乃为不好。人因一块饼枉法,也为不好。人有恶眼想要急速发财,却不知穷乏必临到他身。”(箴28:20~22)又说:“我儿,恶人若引诱你,你不可随从。他们若说,你与我们同去,我们要埋伏流人之血,要蹲伏害无罪之人。我们好像阴间,把他们活活吞下。他们如同下坑的人,被我们囫囵吞了。我们必得各样宝物,将所掳来的装满房屋。你与我们大家同分。我们共用一个囊袋。我儿,不要与他们同行一道。禁止你脚走他们的路。因为他们的脚奔跑行恶,他们急速流人的血。好像飞鸟,网罗设在眼前仍不躲避。这些人埋伏,是为自流己血。蹲伏是为自害己命。凡贪恋财利的,所行之路,都是如此。这贪恋之心,乃夺去得财者之命。”(箴1:10~19)又说:“敬畏耶和华心存谦卑,就得富有,尊荣,生命,为赏赐。”(箴22:4)又说:“不義之财,毫无益处。惟有公義,能救人脱离死亡。耶和华不使義人受饥饿。恶人所欲的他必推开。手懒的要受贫穷。手勤的却要富足。夏天聚敛的,是智慧之子。收割时沉睡的,是贻羞之子。”(箴10:2~5)
  张国堂说:“以仁義为准则,诚实地,光明正大地追求自己的富贵,不仅是正当的,而且是世俗的最高德行。”
  张国堂说:“社会是由个人所组成的,个人有活力,社会就有活力,个人没有活力,社会也就没有活力。每个人都能公平公正地努力追求他自己的幸福,这个社会就会欣欣向荣。”
  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说:“相信个人的努力能实现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这是美国共和党的信条。”
  美国前总统里根说:“首要的原则就是汤姆斯·杰弗逊所说过的‘人类不能被少数权势者所统治’。另一个原则是,要保证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孩子,无论他们出身如何、社会地位多么卑微,都有均等的机会向上发展,去得到他们的天资和才干所能得到的一切。要相信人民,相信每一个人都能创造不朽的业绩,都能自理自治……”“只有当人们获得了信仰和创造的自由,只有当他们能够决定自己的命运和劳有所获时,这样的社会才能充满活力,才能够繁荣、进步和自由。”

  第六章
  子曰:“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好仁者,无以尚之;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
  孔子说:“我没有见过尽心、尽性、尽意爱天主上帝并爱人如己的人,没有见过厌恶不義的人。尽心、尽性、尽意爱天主上帝并爱人如己的人,其德行是他人无法超过的;厌恶不義的人,在按天主上帝的话语行事时,不让不義的人影响自己。有果能一旦奋起用他的力量按天主上帝的话去实行的吗?我还没有见过这样做而力量不够的。这样的人可能会有的,但我没有见过。”
  徐志刚先生的译文如下:
  孔子说:“我没有见过爱好仁德的人,没有见过厌恶不仁的人。爱好仁德的人,是无法超过的;厌恶不仁的,在实行仁德时,不会让不仁德的人影响自己。有能在某一天用自己的力量去实行仁德的吗?我还没有见过[实行仁德而]力量不够的。这样的人会有的,但我没有见过。”
  圣使徒保罗说:“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義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義。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箴3:9~20)
  圣托马斯·阿奎那说:“如果君主政体不发生腐败现象,它是治理一国人民的最好的政体。但是,由于君主获得了广泛的权力,除非这个大权在握的人具有完美的德性,君主政治就很容易脱化为暴君政治,因为如亚里士多德所说(《伦理学》第四篇),‘唯独有德之士才能在一帆风顺时始终保持正直。’然而,具有完美德性的人却寥寥无几。”(《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第130页)
  西方有名言:“权力容易使人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会使人腐败。”
  孟德斯鸠说:“一个政府,如果没有做不正義的事情的爪牙,便不致成为一个不正義的政府。但要这些爪牙不给自己捞一把是不可能的。因此,在专制的国家里,贪污便是当然的现象。”
  张国堂说:“如果孔子时代的各诸侯国的国君有‘好仁者’那么孔子就一定会见到‘好仁者’。孔子说‘我未见好仁者’这就说明当时各诸侯国的国君没有‘好仁者’。”
  所罗门说:“人多述说自己的仁慈。但忠信人谁能遇着呢?”(箴20:6)又说:“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实在没有。”(传7:20)
  张国堂说:“君主制容易腐败变质,容易出现暴政。只有代议制共和政体,才能避免腐败,避免暴政。代议制共和国政体必须坚持多党制、新闻自由、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一党专政类似君主制。更容易腐败,更容易出现暴政。只有三权分立、司法独立、新闻自由和多党制才能避免腐败,才能避免暴政。”
  张国堂说:“人人都该努力创建一个避免暴政的政治体制,不可对有可能产生暴政危险的政治体制心存侥幸,因为人人都可能受暴政的迫害,连国家主席刘少奇也不能避免暴政的迫害。他在暴政下被迫害致死,死得很惨。这个历史事实,中国人决不该忘记,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痛。
  “暴政在开始时,只迫害极少数无辜的人,后来却愈演愈烈。1955年,在胡风等人无辜遭迫害时,当年的右派有谁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就遭迫害?1957年反右时,刘少奇、周扬、陆定一等人在积极参与迫害无辜的右派分子时,他们何曾想到在不久的将来自己会惨遭迫害?中国人啊,醒醒吧!不要在不合理的政治制度下害人害己。只有宪政民主和自由主义道路,才有安全。
  “当掌权者以某种罪名控告某些人,并严厉地打击他们时,同时剥夺被控告者公开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也不许任何人为他们辩护,这就是暴政,就是在制造冤假错案。整个社会将为此承担严重的后果,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七章
  子曰:“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斯知仁矣。”
  孔子说:“人的过失,各自同他那一类的人一样。观察一个人的过失,就可以知道他是哪一类的人。”
  程子曰:“人之过也,各于其类。君子常失于厚,小人常失于薄;君子过于爱,小人过于忍。”
  尹氏曰:“于此观之,则人之仁不仁可知矣。”吴氏曰:“后汉吴佑谓:‘掾以亲故:受污辱之名,所谓观过知仁’是也。”
  大学者朱熹曰:“党,类也。愚按:此亦但言人虽有过,犹可即此而知其厚薄,非谓必俟其有过,而后贤否可知也。”

  第八章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
  孔子说:“早上听说并明白知晓了真理,哪怕就是晚上死去,也是可以的。”
  大学者朱熹曰:“道者,事物当然之理。苟得闻之,则生顺死安,无复遗恨矣。朝夕,所以甚言其时之近。”
  程子曰“言人不可以不知道,苟得闻道,虽死可也。”又曰:“皆实理也,人知而信者为难。死生亦大矣!非诚有所得,岂以夕死为可乎?”
  我主耶稣基督说:“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又说:“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1~32)又说:“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太10:39)又说:“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灵魂下同)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太16:25)
  使徒约翰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约1:1~5)
  张国堂说:“听了耶稣基督的福音,就信而受洗,就是立即就死,也可无憾,更不可怕。因为可以到天堂享福。”

  第九章
  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孔子说:“立志探索真理,而又以衣食不如人为耻辱,这样的人,就不值得同他谈论了。”
  我主耶稣基督说:“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 神,又事奉玛门。(玛门是财利的意思)”(太6:24)
  耶稣却回答说:“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太4:4)

  第十章
  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義之与比。”
  孔子说:“君子自立于社会,没有一定要做的事,也没有一定不肯做的事;没有一定要用的办法,也没有一定不肯用的办法,而是凡事服从正義。”

  第十一章
  子曰:“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孔子说:“政治家关心政教学说,平民关心自己的财产;政治家关心刑律法度,平民关心自己的生活幸福。智慧人关心自己的品德修养,愚妄人倚靠自己所有的财富;智慧人畏刑守法,愚妄人贪恋财利。”
  大学者朱熹曰:“怀,思念也。怀德,谓存其固有之善。怀土,谓溺其所处之安。怀刑,谓畏法。怀惠,谓贪利。君子小人趣向不同,公私之间而已。”
  尹氏曰“乐善恶不善,所以为君子;苟安务得,所以为小人。”
  所罗门说:“恳切求善的,就求得恩惠。惟独求恶的,恶必临到他身。倚仗自己财物的,必跌倒。義人必发旺如青叶。”(箴11:27~28)又说:“智慧人惧怕,就远离恶事。愚妄人却狂傲自恃。”(箴14:16)又说:“瞻徇恶人的情面,偏断義人的案件,都为不善。”(箴18:5)又说:“刑罚是为亵慢人预备的。鞭打是为愚昧人的背预备的。”(箴19:29)又说:“恶谋为耶和华所憎恶。良言乃为纯净。贪恋财利的,扰害己家。恨恶贿赂的,必得存活。”(箴15:26)
  使徒保罗说:“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
  张国堂说:“君子思念天主上帝爱人的恩德,小人关心世俗的权势地位。君子怕下地狱而信靠我主耶稣基督,小人贪图财利。”
  圣托马斯·阿奎那说:“根据经验,我们甚至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出,君主靠仁政所获得的财富,比暴君靠强取豪夺得来的为多。暴君的统治是人人发指的,因此他需要有许多卫士来保护他的安全,不受他的人民的暗算;这就使他所付出的金钱远比他能从臣民手中勒索的为多。另一方面,一个君主的政权既然能够迎合臣民的心意,就会由那些不受贪欲驱使的公民本身来加以保卫;事实上,在必要的时候,他们是会很慷慨地把远非任何暴君所能勒索的东西贡献给君主的。这种情况足以证明所罗门所说的话的正确性(《箴言》,第十一章,第二十四节):‘有施散的(即君王),却更增添;有贪欲过度的(即暴君),反致穷乏。’所以,由于上帝的公正判断,常常发生这样的事情:积不義之财的人挥金如土,从而发见自己不得不作出赔偿。正如所罗门在《传道书》(第五章,第九节)里所说的:‘贪婪的人一定不因获得银子而满足,贪爱财富的人一定不会由此获得利益。’又如他说(《箴言》第十五章,第二十七节):‘贪恋财利的,扰害己家。’可是,对于御德修礼的君主,上帝本身就使他增益财富,正如所罗门所做的那样,因为所罗门根据智慧作出判断,同时也就获得了使其财货丰足的诺言。
  “至于声望,则大可不必浪费时间来加以论述。有德之君不但在生前而且特别在死后总能以某种形式仍然为人们所尊崇和悼念,而恶人的名字总是立刻为人所遗忘,或者,如果他们的罪恶特别昭著,他们只能永遭唾诟,这一点谁能表示怀疑呢?所以所罗门说(《箴言》,第十章,第七节):‘義人的遗芳被称赞,恶人的名字必朽烂。’他不是被人忘掉,便只是一具令人掩鼻的腐尸。”(《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第76、77页) 
  圣使徒保罗说:“然而神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他的人。又说,凡称呼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義。在大户人家,不但有金器银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为贵重的,有作为卑贱的。人若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作贵重的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爱,和平。惟有那愚拙无学问的辩论,总要弃绝。因为知道这等事是起争竞的。”(提后2:19~23)

  第十二章
  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孔子说:“为追逐私利而行动,会招来许多人的怨恨。”
  张国堂说:“政治家如果追逐自己的利益,就得不到人民的支持,从而就不可能成功。”
  所罗门说:“多有财利,行事不義,不如少有财利,行事公義。”(箴16:8)

  第十三章
  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
  孔子说:“能够以礼让的原则来治理国家,那还有什么困难呢?如果不能以礼让来治理国家,又如何能实行周礼呢?”
  大学者朱熹曰:“让者,礼之实也。何有,言不难也。言有礼之实以为国,则何难之有,不然,则其礼文虽具,亦且无如之何矣,而况于为国乎?”
  圣经说:“耶稣见所请的客拣择首位,就用比喻对他们说,你被人请去赴婚姻的筵席,不要坐在首位上。恐怕有比你尊贵的客,被他请来。那请你们的人前来对你说,‘让座给这一位吧。’你就羞羞惭惭的退到末位上去了。你被请的时候,就去坐在末位上,好叫那请你的人来,对你说,‘朋友,请上坐。’那时,你在同席的人面前,就有光彩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路14:7~11)

  第十四章
  子曰:“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
  孔子说:“不要担心没有官位,要担心没有能立身于社会的学识和本领。不要忧愁没有人认识自己,只求自己能成为值得别人认识的人。”

  第十五章
  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孔子说:“曾参啊!我所主张的道是由一个根本的宗旨而贯彻始终的。”曾子说:“是的。”孔子出去后,别的弟子问:“这是什么意思?”曾子说:“老师所主张的道,不过是忠恕罢了。”
  大学者朱熹曰:“参,所金反。唯,上声。参乎者,呼曾子之名而告之。贯,通也。唯者,应之速而无疑者也。圣人之心,浑然一理,而泛应曲当,用各不同。曾子于其用处,盖已随事精察而力行之,但未知其体之一尔。夫子知其真积力久,将有所得,是以呼而告之。曾子果能默契其指,即应之速而无疑也。”又说:“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而已矣者,竭尽而无余之辞也。夫子之一理浑然而泛应曲当,譬则天地之至诚无息,而万物各得其所也。自此之外,固无余法,而亦无待于推矣。曾子有见于此而难言之,故借学者尽己、推己之目以着明之,欲人之易晓也。盖至诚无息者,道之体也,万殊之所以一本也;万物各得其所者,道之用也,一本之所以万殊也。以此观之,一以贯之之实可见矣。或曰:‘中心为忠,如心为恕。’于義亦通。”
  程子曰:“以己及物,仁也;推己及物,恕也,违道不远是也。忠恕一以贯之:忠者天道,恕者人道;忠者无妄,恕者所以行乎忠也;忠者体,恕者用,大本达道也。此与违道不远异者,动以天尔。”又曰:“‘维天之命,于穆不已’,忠也;‘干道变化,各正性命’,恕也。”又曰:“圣人教人各因其才,吾道一以贯之,惟曾子为能达此,孔子所以告之也。曾子告门人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亦犹夫子之告曾子也。中庸所谓‘忠恕违道不远’,斯乃下学上达之義。”
  子曰:“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於人。”
  张子曰:“以爱己之心爱人,则尽仁。”又曰:“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尽道。”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张国堂说:“孟子的这段话,和上述孔子与曾子及弟子们的对话,是儒家学说的总纲。”
  张国堂说:“忠恕对天,就是尽心、尽性、尽意爱天主上帝。忠恕待人,就是爱人如己。怎样才是爱人如己呢?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主耶稣基督说:‘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就要怎样待人。’以‘我’说,就是‘我愿意人怎样待我,我就要怎样待人。’”

第十六章
  子曰:“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
  孔子说:“君子明白道义,并服从道义;小人知晓利益,并服从于利益。”
  张国堂说:“可以以道义说服君子,难以以道义说服小人。可以以利益说动小人,不可以利益说动君子。”
  大学者朱熹曰:“喻,犹晓也。義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
  程子曰:“君子之于義,犹小人之于利也。唯其深喻,是以笃好。”
  杨氏曰:“君子有舍生而取義者,以利言之,则人之所欲无甚于生,所恶无甚于死,孰肯舍生而取義哉?其所喻者義而已,不知利之为利故也,小人反是。”
  使徒保罗说:“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加6:8)
  亚里士多德说:“人人都爱自己,而且自爱出于天赋,并不是偶发的冲动[人们对于自己的所有物感觉爱好和快意;实际上是自爱的延伸]。”(《政治学》第55页)
  张国堂说:“君子:按其本原的意思是在位的统治者,引申的意思是:道德高尚的人、義人、仁人、善人、诚实人、智慧人、慧心人、谦卑人等。小人:按其本原的意思是平民,引申的意思是品德低劣的人、愚昧人、愚妄人、亵慢人、傲慢人、乖谬人、乖僻人恶人、罪人以及狡猾、奸诈、伪善的人等。君子、小人按其本原的意思既不是褒義词,也不是贬義词,而是中性词。因为在位的统治者们中也有品质低劣者;在平民中,也有道德高尚的人。按其引申的意思,君子是褒義词,小人是贬義词。
  “乖谬:是虚伪,不诚实的意思。”
  张国堂说:“我主耶稣基督知道人人都爱他自己。因此,祂就叫人爱人如己。”
  托克维尔说:“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私人利益的最高裁判者。” 
  张国堂说“明智的领导者明白知晓義理,平民明白知晓他自己的利益。智慧人明白按照天主上帝的话好善恶恶、立是去非,愚妄人只晓得追求私利。”
  张国堂说:“孔子说:‘小人喻于利’。就是说平民百姓知道管理自己的私人利益。因此,政府就应当尊重公民对他自己私人利益的管理权,从而就不应当干涉公民的私人事务。公民对他自己的私人利益的自治权,是现代社会的基础。
  “公民个人是否追求上天堂,以及他以什么方式方法追求上天堂,这都是公民个人的私人事务,政府不应当干涉这些事务。”
  张国堂说:“政治家或立志作政治家的人应当追求公義,追求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幸福。如果政治家追求自己的邪情私欲的满足,或恋栈(贪恋官位)、或贪权、或迷色、或酷慕荣誉、或贪爱财宝、或刚愎自用等,则必然导致国家政治昏暗、国家贫弱、人民贫困。而平民则应当追求自己的正当权利,应当追求自己的幸福。政治家或立志作政治家的人作为公民,应当追求自己的公民权利。政治家在追求自己的公民权利时,也为其他人争取了公民权利。如果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公民权利,则每一个人都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这样,每个人都有活力,整个社会自然有活力,定会欣欣向荣。因此,保证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和均等的机会追求自己的幸福,则整个社会也会幸福。因此,在位的掌权者不论以什么理由剥夺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权,都是在祸国殃民,都是国贼、民贼。”
  张国堂说:“对天堂幸福的盼望是人生最高的幸福。追求天堂幸福的人,就会舍生取義,杀身成仁。诚心追求天堂幸福的人,天主上帝也会赐给他世俗的幸福。”
  张国堂说:“凡不在政府中任要职的人都是平民。平民在选举时或评价国家的政策时,要以天主上帝的话为最高标准。因为天主上帝爱世人,天主上帝的话莫不公義,从而就最符合自己的根本利益。”
  所罗门说:“君王若听谎言,他一切臣仆都是奸恶。”(箴29:12)又说:“君王凭诚实判断穷人,他的国位,必永远坚立。”(箴29:14)这些话用现代语言说就是:“政治家若听谎言,他一切的追随者都是奸恶。”“政治家凭诚实判断穷人,他必能获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张国堂说:“平民也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尽自己的公民義务。”
  大学者朱熹曰:“人君以德为外,以财为内,则是争斗其民,而施之以劫夺之教也。盖财者人之所同欲,不能絜矩而欲专之,则民亦起而争夺矣”
  孟子曰:“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
  亚里士多德说:“还有,人间的争端或城邦的内讧并不能完全归因于财富的失调,名位或荣誉的不平也常常会引起争端。但名利两途的熙攘,各徇其不同的途径:民众的吵闹都着意于财货的不平,至于有才能的人所憎恨的却是名位的过分‘平等’,他们[一旦受辱或不得其位,就]因荣誉的不平而从事革命活动;这种愤概的性情恰好表现于诗人的诗句:
  ‘良莠不分兮贤愚同列。’
  [除了内乱这样的重大问题外,我们也得考虑到平常的刑事犯罪。](一)有些犯罪是由于缺乏衣食;这里,法勒亚想到了平均财产这个补救方法,使人人都可以获得生活的必需品,这样就能防止迫于饥寒而起的盗窃行为。(二)但衣食并不是犯罪的唯一原因。人们在温饱之余,或为情欲所困扰,就寻欢作乐以自解烦恼,他毕竟又犯了刑法。(三)人们还不仅为了解除情欲的烦恼,而入于刑网;尽有情欲可得慰藉、名利可以满足的人,还是抱有漫无边际的愿望,[追求无穷的权威,]于是他终究由于肆意纵乐而犯罪了。
  “那么,对于这三类罪行,可有什么救治的方法?对于第一类,可给予相当的资财和职业;对于第二类,可培养其克己复礼的品性。至于第三类,我们设想到世间种种欢娱无不有赖于他人,[所以寻欢的人们终不期而多有侵犯,]人如果自足于己,而与世无争,就让他遂志于哲学的清思吧。世间重大的罪恶往往不是起因于饥寒而是产生于放肆。人们的成为暴君(僭主),决不是因为苦于缺乏衣着。所以[僭主的罪恶特别大,]人们不重视谁能捕获一个窃衣的小偷,而以殊荣加给那位能够诛杀一僭主的勇士。这里,我们可以知道,法勒亚[所倡议的]政制的一般措施只能借以防止较轻的犯罪。”(《政治学》第70、71页)
  亚里士多德还说:“人类的欲望原是无止境的,而许多人正是终生营营,力求填充自己的欲壑。财产的平均分配终于不足以救治这种劣性及罪恶。惟有训导大家以贪婪为诫,使高尚的人士都能知足,而卑下的众庶虽不免于非分之求,但既无能为力,也就不得不放弃妄想;至于他们分内应得的事物当然应该给予公正的分配,勿使发生怨望。”(《政治学》第73、74页)
  使徒保罗说:“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为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什么去。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但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6~10)
  张国堂说:“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与归属的需要、尊重与荣誉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这是人从低级到高级的本原需要。人往往在较低级的本原需要得到基本满足之后,就会追求更高级的本原需要。这是人的本原需要优势递增的规律。这个规律是马斯洛发现的。因此可称为‘马斯洛定律’。”
  张国堂说:“人的活动手段一定要达到他的活动目的;他的活动目的一定要满足他的自身需要。这是人的活动的基本规律之一。可称为‘人的活动定律’。西方行为科学中说:‘人的需要决定他的动机,他的动机决定他的行为。’简单地说就是:‘需要决定动机,动机决定行为。’这是行为科学的基本原理。”
  张国堂说:“人的活动目的和手段一定要适合他的自身因素和他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形势。人的自身因素是:他的自身条件、年龄、智力的高低、胆量的大小,他拥有的财产、他的收入,他的社会地位,他的学识,他的经历等。这是一个普遍规律。我们把这个规律叫做‘人场互动定律’。”
  张国堂说:“马克思说:‘人的社会存在决定人的社会意识’。这个说法是对人场互动定律的模湖认识,因此就包含有真理,也包含严重的错误。因为人的社会意识中包含有人的欲望意识。而人的欲望意识不是由人的社会存在决定的。例如,人的公有制的社会存在不能决定人大公无私的社会意识。人在公有制的社会存在中,仍然有自私自利的社会意识。这就说明,人的社会存在并不一定总能决定人的社会意识。”
  张国堂说:“关于决定、符合、适合的词義的联系和区别是:B决定A,A也对B有反作用,则说A适合B;B决定A,A不对B有反作用,则说A符合B。A适合B或A符合B,则并不一定B决定A,也就是说B可能只是A的决定性因素中的一个,而可能不是全部。A适合B,则A符合B,且A可以改变或影响B。A符合B,则A不一定适合B,因为A不一定可以改变或影响B。”
  圣托马斯·阿奎那说:“在一切人的灵魂深处都有一种力求使自己的欲望得到满足的冲动”(《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第62页)
  林肯说:“人有自私自利的本能,也有爱好正義的天性。”
  张国堂说:“私有制起源于人自私自利的本能,也是由人的自私自利的本能决定的。同时也符合人爱好正義的天性。人的天性和本能是天主上帝决定的,是不可改变的,因此,私有制是不可废除的,从而消灭私有制的理论和主张都是歪理邪说,是注定不可能成功的,是必然要失败的。
  “为什么说私有制符合人爱好正義的天性呢?因为私有制符合人的自治原则和人民主权原则。因为自治原则和人民主权原则是正義的,所以,私有制就是正義的。”
  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林肯说:“自治这种权利认为,每个人对完全属于他自己所有的东西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置,我相信这种主张是出于我的正義感。我把这个原则从个人扩充到社会。之所以把它扩充,是因为它不但天然是公正的,而且在政治上也是明智的;说它在政治上是明智的,是因为它使我们不必对与我们无关的事大吵大闹。”(《林肯选集》第63页)
  林肯又说:“真正的人民主权是:国家应该管理与国家有关的事务;一个州或一个较小的政治团体应该管理惟独与这个州或这个政治团体有关的事务;个人应该管理惟独与他个人有关的事务。”(《林肯选集》第123页)
  亚里士多德在论述财产的私有制时说:“划清了各人所有利益的范围,人们相互间争吵的根源就会消除;各人注意自己范围以内的事业,各家的境况也就可以改进了。”(《政治学》第54页)
  亚里士多德又说:“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政治学》第48页)
  张国堂说:“财产私有,而每个公民拿出一部分财物以供养政府,同时使人们明白‘施比受更为有福’的道理,使富人乐于施舍财物以周济穷人。这就是我们基督教的理想。”
  圣托马斯·阿奎那说:“关于有形的东西,有两点是人们必须加以考虑的。首先有关取得和处置的权力;在这方面,私人占有是准许的。有三个理由足以说明这对于人类的生活来说也是必要的。第一,因为每一个人对于获得仅与自身有关的东西的关心,胜过对于所有的人或许多别人的共同事务的关心。各人在避免额外劳动时,总把共同的工作留给第二个人;像我们在官吏过多的情况下所看到的那样。第二,因为当各人有他自己的业务需要照料时,人世间的事务就处理得更有条理。如果每一个人什么事情都想插一手,就会弄得一团糟。第三,因为这可以使人类处于一种比较和平的境地,如果各人都对自己的处境感到满意的话。所以我们看到,只有在那些联合地共同地占有某种东西的人们中间,才往往最容易发生纠纷。”(《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第141页)
  张国堂说:“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如果个人没有财产,那么个人就没有自由。西方人说:‘无财产,无自由。’这是完全正确的。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之后,每个公民都会成为任由掌权者搬的砖。
  张国堂说:“全民所有制必然会采用国家所有制或企业所有制。因为全国人民中的绝大多数个人对行使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所有权不感兴趣,也不关心,更不可能了解各个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情况。虽然绝大多数人对财产的保护和增值并不关心,但相当多的人们对权力的追逐却欲望不弱。如果每一个公民真的有自由的发言权,真的能自由地去竞选各个企业的负责人,必然会大吵大闹,社会就难有和平。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的国家如果没有出现大吵大闹,那一定是由于专制的恐怖。因此,全民所有制必然是国家所有制或企业所有制。东欧大多数前社会主义国家、前苏联和中国等都是国家所有制。前南斯拉夫不是国家所有制,而是社会所有制,实际上是企业所有制。就是每个企业的全部职工行使本企业的所有权。对任一个企业而言,这个企业之外的公民不能行使这个企业的所有权。企业所有制必然导致个企业之间的苦乐不均,同时,企业所有制的企业排斥外人在本企业就业。另外,企业大多数职工对行使企业所有权既无兴趣,也不太关心,其权力必被少数个别人所掌握。如果每个人都有自由的发言权和自由竞选权,其结果必然是大吵大闹的争吵。这种所有制为喜欢出风头爱管闲事而又不负责的人提供了方便,也为喜欢意气之争的人提供了场所。掌权者要巩固自己掌权的地位,必要打击挑战者。对其怀疑的挑战者也要防备和打击。企业内部的政治斗争和勾心斗角要花费掌权者的巨大精力。同时,在企业内部政治斗争中取胜的人并不一定擅长经营管理。这必然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只有南斯拉夫采用企业所有制,其他社会主义国家都采用国家所有制。
  “国家所有制企业的所有权由国家指定的官员行使。这样,行使国有企业所有权的人不是企业的所有者,而企业的所有者——全民又不行使所有权。行使国有企业所有权的人不是企业的所有者,他就不会像所有者那样行事,别人也不允许他像所有者那样行事。着就是所有者缺位。
  “由于国有企业的负责人是政府任命的。他要保住自己的位子,就要花费巨大的精力去拉拢政府官员的关系。从而就对市场不太关心,对企业管理也不太关心。他最关心的是与政府有关官员的关系。着必然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而私有企业的老板之所以为老板,是由于市场的选择和他自己努力的结果。无能之辈必被市场所淘汰,决不能在许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而成为老板。私有企业的老板要想继续当老板,只能靠他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从而,他必然要关心市场和企业管理。因此,私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就高,发展就快。
  “国有企业的主管官员之所以为主管官员,并不取决于他所主管的企业的经营业绩,而关键在于他与有权任免他的掌权者的关系。企业的经理之所以为经理,并不取决于他所负责的企业的经营业绩,而关键在于他与政府有关官员的关系。擅长与政府官员拉关系的人并不一定擅长经营管理。同时,企业搞好了,经理所得不很多,企业搞亏损了,他的损失也不很大。这样,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就没有有效的动力机制、压力机制、竞争机制和淘汰机制。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普遍的无能、怠工或腐败。着就是三分之二以上国有企业亏损的根本原因。”
  张国堂说:“在消灭私有制实行全民所有制的国家里。掌握政权的人也掌握全国的财产。而一旦在政治上失势,就会一无所有。着就是‘有权的幸福,无权的痛苦。’人们没有经商的出路,因此就只能在政治上找出路。这就导致政治上过分激烈的竞争,导致政治斗争的异常残酷。掌权者为巩固自己的地位,对他所怀疑的挑战者自然会无情打击,他必要制造恐怖,以使社会平静。因此,在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的国家里,要建立自由民主的政治体制,那就比登天还难。”
  张国堂说:“国有企业效益低下,发展缓慢,满足不了人民的消费需求。解决不了人民的就业。而私有企业效益高、发展快,能满足人民的消费需求,能解决人民的就业。中国永远也不要再做消灭私有制的蠢事。”
  张国堂说:“甲单位以商品A与乙单位的商品B相交换。由于货币也是商品,商品A或商品B是货币。甲单位是私有企业并属其负责人所有,商品A也完全属甲单位所有。乙单位可能是企业也可能不是企业。乙单位不属其负责人所有。商品B也不完全归乙单位所有。有第三者与乙单位共同所有商品B。这样,甲单位的负责人与商品A的利益关联强,而乙单位的负责人与商品B的利益关联弱。这样,甲单位的商品A与乙单位的商品B的交换是利益关联不对等的交易。在商品交易时,如果利益关联不对等,而又无有效的监督,就往往会出现私下幕后的交易,使利益关联强的一方和利益关联弱的一方的当事人得利。这是一个规律。我们把这个规律叫做商品交换利益关联不对等定律。1978年之后,这个商品交易中普遍存在的‘回扣’现象,以及许多国有企业出现‘庙穷和尚富’的现象,就证明这个定律是正确的,真实的。
  “由于商品交易利益关联不对等定律,以及国有企业的所有者缺位,从而使监督乏力。因此,公有制与私有制的混合经济必然出现腐败,而公有制就是腐败的温床。因此,要尽量减少国有经济占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凡适合私人经营和私人愿意经营的事业,就应该由私人经营。国家只从事不适合私人经营或私人不愿意经营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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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010 6:06:00 AM [科技-IT]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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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读《论语》·为政第二

   凡二十四章。

  第一章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孔子说:“国家最高领导人治理国家,用道德教化来推行政治,正人正己。就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处在它自己的位置上,众星四面环绕而归向它。”
  张国堂说:“北极星为各个民族的古人所重视,为什么呢?因为北极星位于地球的北极,靠近地球自转之轴的延长线。因此,在地球自转时,北极星的方位不变,总是在北方。这样,人在行夜路时,北极星能帮助人辨别方向。这就是各民族的古人重视北极星的原因。
  “孔子用北极星比喻政治,意味是深长的。治理国家,必须坚持真理。真理一经人发现,就不会改变。真理有恒定不变的特性。这样,恒定不变的真理就能指导人的政治方向,。我主耶稣基督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不会废去。’我主耶稣基督的话,已经近两千了,祂的话一句也没有改变。因为祂的话是真理,因此就永恒不变。
  “如果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是在真理的指导下制定的,它们就会恒定不变。这样,人们就有稳定的预期,就有信心按预期努力,从而社会就会有高效率。如果宪法、法律、法规等是在错误理论指导下制定的,人们就会产生错误的预期,人们按错误的预期努力,就会害人害己,社会也就会混乱。从而导致人们对宪法、法律和法规等的怀疑。人们怀疑宪法、法律和法规等,就没有信心努力追求自己的幸福。这样,社会的效率就会降低。另外,人们怀疑宪法、法律和法规等,会使政府失去人民的信任。孔子说:‘民无信不立’”
  张国堂说:“真理是永恒不变的。真理是条件与结果的联系,也就是原因与结果的联系。条件不同,结果也不同,原因不同,结果也不同。我们知道,条件是随历史的发展而演变的,从而也随历史的发展而演变。原因随事物的发展而变化,从而结果也随事物的发展而变化。因此,真理的内容也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
  “在人类历史的不同阶段,天主上帝对人类的旨意是不同的。这在《圣经》中是有证据的。《创世记》第四章中说:“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怀孕,生了该隐(就是得的意思),便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又生了该隐的兄弟亚伯。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种地的。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地发怒,变了脸色。耶和华对该隐说,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耶和华对该隐说,你兄弟亚伯在哪里?他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耶和华说,你作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该隐对耶和华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耶和华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创4:1~15)该隐因嫉妒而故意杀人,虽然天主上帝给了他惩罚,但天主上帝却不许人杀他。后来,圣父耶和华藉摩西颁布律法时,却命令人把故意杀人者治死。祂说:“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出21:12)从这里可以看出,天主上帝在人类的不同阶段,给人类的律法是不同的。
  “虽然天主上帝在人类历史的不同阶段的旨意是不同的,这是因为情况随历史的发展而发生变化。但天主上帝对人类的慈爱和赏善罚恶的主旨却总是一致的,永远不变。
  “由于天主上帝在人类历史的不同阶段的旨意是不同的,因此,在政治上变法就是必要的。《易经》上说:‘穷则变,变则通。’”
  亚里士多德说:“至于尊敬有所创见以利邦国的人们,听起来,好象是正当的,实际上施行这种政策却未必有好处。这种政策鼓励改革也会惹起反动,于是就可能造成城邦政治的纷扰。这里,可作进一步的讨论,有些思想家考虑变革的利弊,认为虽有较好的新法是否就应该废弃旧法(祖制)也是可疑的。在守旧的人看来变革总是有损害的,而且有些建议看上去是为邦国谋福利,实际上却目的在于破坏旧章和原来的体制;照这种情况说来,我们就不能赞成希朴达摩的意见了。涉及这类问题,我们当作较详的申说。各家的想法,对这点很不一致,有时确实可说变革是有益的,在其他各种学术方面已屡经证明因变革而获得的进步;例如医疗、体育以及其他种种技术和工艺,现在都已经远远脱离往日的陈规了。政治倘使也作为人类学术中的一门,那么也应该由于变革而有所得益。有些史实也可以作为[以变革为有利]这方面的佐证;古代习俗常是很简陋而且野蛮:希腊人在古时都刀剑不离其身,他们娶妇都须用财物互相购买新娘。直到现今,有些地方还可以见到古代习俗颇为荒谬的野蛮遗迹:譬如,在库梅,有一条杀人罪的刑法,只要控告者提出几个本族或近亲作证人,就可判定被告的重罪。人类一般都择善而从,不完全蹈袭父亲的古常而专守祖辈的旧制。我们所知道的原始人类,不论其为‘土生居民’或为‘某次灾劫的遗黎’一般都可想象为同当今偶见的愚蠢民族的情况相似,在原始‘土人’间所流传的故事的确是愚昧的。如果一定以守旧安常为贵,这就未免荒唐了。[原始的许多习俗(不成文规律)必须废改,]而且随后所立的成文规律也不应该一成不变。在政治方面,恰恰同其它学艺相似,不可能每一条通例都能精确而且无遗漏地编写出来:用普遍词汇所叙录的每一成规总不能完全概括人们千差万殊的行为。[初期的法令律例都是不很周详而又欠明确,必须凭人类无数的个别经验进行日新又日新的变革。]
  “但明白了法律必须在某些情况、在某些时候加以变革的道理,我们仍旧要注意到另一论点:变革实在是一件应当慎重考虑的大事。人们倘使习惯于轻率的变革,这不是社会的幸福,要是变革所得的利益不大,则法律和政府方面所包含的一些缺点还是姑且让它沿袭的好;一经更张,法律和政府的威信总要一度降落,这样,变革所得的一些利益也许不足以抵偿更张所受的损失。上述政治和其它技艺间的比拟并不完全相符;变革一项法律大不同于变革一门技艺。法律所以能见成效,全靠民众的服从,而遵守法律的习性须经长期的培养,如果轻易地对这种或那种法制常常作这样或那样的废改,民众守法的习性必然消减,而法律的威信也就跟着削弱了。”([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79~81页)

  第二章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孔子说:“《诗经》约三百篇,内容很丰富,用一句话来评价:‘思想纯正,没有邪恶的东西。’”

  第三章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孔子说:“颁布法制禁令和政策,对违法犯禁者施以刑罚,民为免于刑罚而不敢为恶犯罪,但不以为恶犯罪为可耻,其为恶犯罪的心尝存于他的心中。以仁義道德教导官员和民众,以礼教约束官员和民众。则民耻于不善而至于善。”
  朱熹曰:“愚谓:政者,为治之具。刑者,辅治之法。德礼则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礼之本也。此其相为终始,虽不可以偏废,然政刑能使民远罪而已,德礼之效,则有以使民日迁善而不自知。故治民者不可徒恃其末,又当深探其本也。”
  张国堂说:“什么是德?德就是政教学说。仁義道德就是正确的政教学说,就是真理。1978年真理标准讨论之后,我国学者大力提倡法治,贬抑人治。这并没有说到根本上。法是人制定的,也靠人执行。没有好人,焉有好法?如果政教学说是正确的,就能教导出好人,也能制定出好法。如果政教学说是错误的,把歪理邪说当作真理来坚持,那么,恶人必然兴盛,法律也必然邪恶。这样,不论是法治还是人治,都会祸国殃民。”

  第四章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
  孔子说:“我大约十五岁志于学习尧、舜、禹、汤、文、武等先王之道。认真研究历史,用心学习《诗》、《礼》、《书》等文化。三十岁时,我的学说已经建立了基础,我也可以以我的学说立身于社会。四十岁时,我已知道我的学说是上天的旨意,故能信道不疑。虽听到各种议论,也不疑惑动摇。五十岁时,我已经明白道就是天。同时明白我是上天的仆人,上天交给我的使命就是修道、传道。六十岁时,一听别人的话,就能准确的理解,并能辨别判断他的话正确如否。如果他的话有错误,我也知道他的话错在什么地方,为什么错。而我的判断也符合上天的旨意。别人提出的问题,我也能立即回答。而我的回答也符合上天的旨意。七十岁时,天在我里面,我在天里面,天与我同在,天与我合一。因此能随心所欲也不逾越上天的规矩、法则。”
  张国堂说:“孔子是天主上帝拣选的,也是天主上帝造就的仆人。在孔子十五岁时,圣灵感动和引导他留心圣父耶和华所行的和祂手所造的——人类历史和人,使他后来认识了道——圣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的道。在三十岁时,天主上帝把圣灵放在他的心里,从而他就有了天主上帝的灵性生命。就像摩西、以里亚、大卫、所罗门、以赛亚等有灵性生命一样。四十岁时,他的灵性生命有所成长。五十岁时他的灵性生命成熟了。他恢复了人在被造之初所具有的天主上帝的形象和样式。这是始祖亚当犯罪使人失去的。六、七十岁时,在他的灵性生命成长壮大,使他在天主上帝里面,天主上帝在他里面,天主上帝与他合一。故他能成为圣人,成为中国古人学习和效法的榜样。
  “孔子无师自通,生而知之。如果没有圣灵的感动和引导,他决不能认识治国和做人的道理。”
  张国堂说:“孔子用毕生的精力来学习研究,以创建政教学说。可见,政教学说对于国家是最为重要的。国家有正确的政教学说,是有福的。” 

  第五章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孟懿子问怎样做才是孝,孔子说:“不要违背。”樊迟为孔子驾马车,孔子告诉他说:“孟懿子问我怎样做才是孝,我告诉他说:‘不要违背 。’”樊迟说:“这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说:“父母在世时,要依礼服侍奉养他们;逝世时,要依礼安葬他们,其后要依礼祭祀他们。”  
  徐志刚先生注:“孟懿(yi意)子:姓仲孙,亦即孟孙,名何忌,‘懿’是谥号。鲁国大夫。与叔孙氏、季孙氏共同把执鲁国的朝政。他的父亲孟僖子临终时嘱咐他要向孔子学礼。”
  徐志刚先生注:“樊(fan凡)迟:姓樊,名须,字子迟。孔子的弟子。曾与冉(ran染)求一起为季康子做事。生于公元前515年,卒年不详,比孔子小三十六岁。”

  第六章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孟武佰问怎样做才是孝。孔子说:“一个人,如果能做到让父母不担心他会陷于不義,而只恐怕他生病而担心,那就可以算作孝了。”
  徐志刚先生注:“孟武伯:姓仲孙,名彘(zhi志)。是前懿章提到的孟僖子的儿子。‘武’是谥号。”

  第七章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子游问怎样做才是孝。孔子说:“现在的人所谓孝,只是强调供养父母。至于犬马,人也养活它们,如果只养而不敬,那么养犬马与养父母,又有什么区别呢?”
  徐志刚先生注:“子游:姓言,名偃(yan演),字子游。吴国人。生于公元前506年,卒年不详。孔子的弟子。比孔子小四十五岁。”
  胡氏曰:“世俗事亲,能养足矣。狎恩恃爱,而不知其渐流于不敬,则非小失也。子游圣门高弟,未必至此,圣人直恐其爱踰于敬,故以是深警发之也。”
  张国堂说:“孝敬父母,就要记住并信从父母的教训。”

  第八章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子夏问怎样做才是孝。孔子说:“当父母否定自己的意见时,仍对父母和颜悦色,是最难的。如果仅仅做到有了事情,自己为父母去做,有酒饭,让父母吃,但自己的脸色却很难看,这难道是孝敬父母吗?”
  所罗门说:“虐待父亲,撵出母亲的,是贻羞致辱之子。我儿,不可听了教训,而又偏离知识的言语。”(箴19:26~27)又说:“你要听从生你的父亲。你母亲老了,也不可藐视她。”(箴23:22)又说:“我儿,要听你父亲的训诲,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法则。(或作指教)因为这要作你头上的华冠,你项上的金链。”(箴1:8~9)
  圣使徒保罗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西3:20~21)
  
  第九章
  子曰:“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
  孔子说:“我给颜渊讲课一整天,他都不提不同意见,也不问难。好象很愚蠢。可是,课后我观察他课后的言行,发现他能发明我话中的道理,并信之不疑,并按照我的话去做。颜渊并不愚蠢。”
  徐志刚先生注:“回:姓颜,名回,字子渊,又称颜渊。鲁国人。生于公元前521年(一说,公元前511年)卒于公元前480年。是孔子早年最忠实的弟子,被孔子器重、厚爱。比孔子小三十(一说四十)岁。”

  第十章
  子曰:“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
  孔子说:“要真正了解一个人,要看他所做的事是善是恶,凡作恶事的人便是恶人。他所做的事虽善,还要观察他做事的方式方法是否正当。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也不能算是君子。他所做的事虽善,手段也正当,还要考察他平常乐于听什么,乐于看什么,乐于说什么,乐于干什么,看他所乐于的视听言行是否符合礼。还要看他乐于与什么样的人交朋友。这样去考察他,他还怎么能作伪欺瞒呢?”
  《圣经》说:“行恶的留心听奸诈之言。说谎的侧耳听邪恶之语。”(箴17:4)

  第十一章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孔子说:“时时温习已学过的知识,如能由此获得新的见解,就可以为人之师了。”
  朱熹曰:“温,寻绎也。故者,旧所闻。新者,今所得。言学能时习旧闻,而每有新得,则所学在我,而其应不穷,故可以为人师。若夫记问之学,则无得于心,而所知有限,故学记讥其“不足以为人师”,正与此意互相发也。”
  张国堂说:“对学得的普遍原理,要按形式逻辑进行演绎推理,推论出个别结论,以明白这条普遍原理所蕴含的内容,学会掌握这普遍原理的运用。并且还要把推论出来的个别结论与已知的事实相对照,如果与事实不符,则可以怀疑这条普遍原理是错误的。如某人的理论中有重要的普遍原理是错误的,则他的整个理论都是错误的,应该予以推翻。
  “对学得的个别结论,要进行归纳推理,以探求普遍原理,作为理论假说。对理论假说进行演绎推理,推论出个别结论,并与已知的事实相对照。如果推论出来的所有的个别结论都与已知的事实相符,则可以相信这条理论假说是正确的普遍原理。如果发现了一条普遍原理,就是巨大的成果。如果有某个个别结论与已知事实不相符,则这条理论假说有错误,修改这条理论假说,得到新的理论假说。对新的理论假说重复上述过程。这样,就可以温故而知新。”

  第十二章
  子曰:“君子不器。”
  孔子说:“君子不能像器具一样,只有某种专一的固定用途。君子也不能像器皿一样,只有有限的容量。”
  朱熹曰:“器者,各适其用而不能相通。成德之士,体无不具,故用无不周,非特为一才一艺而已。”
  张国堂说:“政治家应该常识丰富,成为通才。不能仅仅成为专家。”  
  张国堂说:“君子应该具有完全的德性,掌握全面的真理,不能执其一端,不及其余,陷于片面。君子要有容人的肚量,能包容饶恕自己的仇敌。”
  我主耶稣基督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義人,也给不義的人。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所以你们要完全,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38~48)
  圣使徒保罗说:“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作事)不要自以为聪明。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12:14~21)

  第十三章
  子贡问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
  子贡问君子应该怎样做,孔子说:“在说之前,先去实行,然后再按照做了的去说。”
  周氏曰:“先行其言者,行之于未言之前;而后从之者,言之于既行之后。”
  范氏曰:“子贡之患,非言之艰而行之艰,故告之以此。”

  第十四章
  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孔子说:“君子从道義出发广泛地团结人,而不搞结党营私的小宗派。小人搞结党营私的小宗派,而不从道義出发广泛地团结人。” 
  朱熹曰:“周,普遍也。比,偏党也。皆与人亲厚之意,但周公而比私耳。君子小人所为不同,如阴阳昼夜,每每相反。然究其所以分,则在公私之际,毫厘之差耳。故圣人于周比、和同、骄泰之属,常对举而互言之,欲学者察乎两闲,而审其取舍之几也。”

  第十五章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孔子说:“在学习时不深入思考,就不能明白所学的内容,也不能辩明所学的内容的真伪,从而就会迷惑;只思索而不学习,就会没有思索的材料而陷于懈怠,不在正确的理论的指导下而胡思乱想,就会陷于异端邪说,那就危险了。”
  朱熹曰:“不求诸心,故昏而无得。不习其事,故危而不安。”
  程子曰:“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五者,废其一,非学也。”
  张国堂说:“学者在学习和思想时,必须尊重事实并遵循形式逻辑。因为事实是天主上帝所行的和祂的手所作的,形式逻辑是天主上帝行事的方式。尊重事实并遵循形式逻辑,就是顺从天主上帝。不尊重事实或不遵循形式逻辑,就是背逆天主上帝。
  “如果某句话不符合事实,则这句话就是假话。如果两句话之间存在逻辑矛盾,则这两句话之中,必有一句话是错误的。学者当杜绝说假话,并避免在文章和讲话中出现逻辑矛盾。也要厌恶故意说假话的人。因为故意说假话就是品德恶劣。同时,故意说假话就是悖逆天主上帝,就是与天主上帝为敌。当然,人的错误是难免的,人因失误而说了假话是可以原谅的,但知过不改,或故意说假话,那就是品德恶劣的人。天主上帝憎恶这种人,这种人的下场就是到时候下地狱。
  “不尊重事实,不遵循形式逻辑的理论学说,必要像糠秕一样被风吹散。坚持这种理论学说的人,也要像糠秕一样被风吹散,最终必然站立不住。”
  
  第十六章
  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孔子说:“攻读钻研异端邪说,那就有害了。”
  张国堂说:“要不去攻读钻研异端邪说,就要学会如何辩明异端邪说。怎么辩明异端邪说呢?耶稣基督说:‘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7:15~20)这就是辩明异端邪说的原则。凡理论学说在社会实际中没有带来好的结果,而且导致祸乱的,就是异端邪说。
  “施洗约翰在向人介绍我主耶稣基督时说:‘他手里拿着簸箕,要扬净他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马太福音3:12)我们知道,人类历史是由我主耶稣基督掌管的。祂必要把异端邪说扬弃掉,而把真理存留下来。凡能经受得起历史长期考验的理论学说,就是真理,凡被历史所扬弃的理论学说,都是异端邪说。因此,凡在历史上被标明是异端邪说的理论学说,年轻学子都不要去学习。凡与经历史所检验是真理的理论学说不一致的理论学说,也是异端邪说。
  “凡新产生的异端邪说,要进行批判,以免青年学子误入歧途。因此,把‘攻乎异端,斯害也已’翻译成‘攻击那些异端邪说,祸害就没有了’。这也是正确的。当然,对异端邪说的攻击,应只限于言论。对持异端邪说者施暴,也可能导致祸端。当然,对煽动种族仇恨和阶级仇恨的异端邪说者,应制定法律并依法处以刑罚。对侵犯私有财产或以暴力夺取政权的异端邪说者,必须坚决依法予以镇压,决不留情。”
  张国堂说:“青年学子应认真阅读如下书籍:《圣经》、《四书》、[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阿奎那政治著作选》、[英]洛克的《政府论》、[法]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法]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的《联邦党人文集》、[英]洛克的《论宗教宽容》、[美]萨缪尔森的《经济学》、[美]卡尔·桑德堡的《林肯传》和《林肯选集》等。这些书籍所阐述的理论学说都是正确的,是真理。对其他与这些理论不一致的的政教学说的书,青年学子不必读,免得受害。历史书要尽可能多读一些。当然,这都是劝说和建议,不是禁令。就是政府也无权限制公民的读书范围,无权禁止公民读什么书籍。因为公民有阅读的权利,有思想的自由权。但我有言论的自由权,因此,有劝说人的权利,有教导愿受教者的权利。接受我的教导是有益的,不接受我的教导是有害的。”

  第十七章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孔子说:“子路,我教导你的知识,你知道了吗?知道了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没有懂就是没有懂,这种态度才是明智的。”
  徐志刚先生注:“由:姓仲,名由,字子路,又字季路。鲁国卞(今山东省平邑县东北)人。是孔子早年的弟子。长期跟随孔子,是忠实的警卫。曾做季康子的家臣,后死于卫国的内乱。生于公元前542年,卒于公元前480年,比孔子小九岁。”
  朱熹曰:“子路好勇,盖有强其所不知以为知者,故夫子告之曰:我教女以知之之道乎!但所知者则以为知,所不知者则以为不知。如此则虽或不能尽知,而无自欺之蔽,亦不害其为知矣。况由此而求之,又有可知之理乎?”

  第十八章
  子张学干禄。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余,则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
  子张学习如何谋求官职。孔子说:“广博地学习,增长自己的见闻,倾听各种不同意见,深入观察社会的实际情况。伤害人的话,千万不要说;不揭露别人的隐私,对可怀疑的话(也就是没有把握的话),也不要说出来,谨慎说出其余有根据、有把握的话,这样就可以少说错话。避开有危险的事情;惹是非的事情及会导致人们议论的事情都不要做;也不做没有信心做成功的事情。用心地做有信心做成的好事。这就可以少后悔。说话少出错,做事少后悔,得官升官的机会就在其中了。”
  徐志刚先生注:“子张:姓颛(zhuan专)孙,名师,字子张。陈国人。孔子晚年的弟子,比孔子小四十八岁。生于公元前503年,卒年不详。”
  张国堂说:“政府行政系统和司法系统中的公职人员以及军队中的军人,不得公开批评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政策,不得公开批评自己的上级,不得超越权限公布政府的政策。公民有言论自由权和出版自由权,但公职人员和军人有服从的義务,从而要放弃公开发表自己私人见解的权利。当然,自己的意见可以向上级提出,上级如果不采纳,就还是要服从上级。行使立法权的议会的议员(或人大代表),有批评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的权利和義务。议员在发表意见时,不必服从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领导。”

  第十九章
  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鲁哀公问:“怎样做才能使人民信服呢?”孔子回答说:“在选拔人担任官职时,把正直公義的人安放在邪恶的人之上,人民便会信服;把邪恶的人安放在正直公義的人之上,人民就不信服了。”
  徐志刚先生注:“哀公:鲁国鲁定公的儿子,姓姬,名蒋。‘哀’是死后的谥号。在位二十七年(自公元前494年至公元前466年)。”
  谢氏曰:“好直而恶枉,天下之至情也。顺之则服,逆之则去,必然之理也。然或无道以照之,则以直为枉,以枉为直者多矣,是以君子大居敬而贵穷理也。”
  张国堂说:“正直公義的人就是敬畏天主上帝、爱人如己、诚实无妄、不贪不義之财的人。”
  所罗门说:“将尊荣给愚昧人的,好像人把石子包在机弦里。箴言在愚昧人的口中,好像荆棘刺入醉汉的手。雇愚昧人的,与雇过路人的,就像射伤众人的弓箭手。”(箴26:8~10)
  圣托马斯·阿奎那说:“因为才智杰出的人自然享有支配权,而智力较差但体力较强的人则看来是天使其充当奴仆;像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所指出的那样。所罗门也抱有同样的见解,因为他说:‘愚昧人必作慧心人的仆人’(《箴言》第十一章,第二十九节)。并且又说:‘要从百姓中拣选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神的人,叫他们随时审判百姓’(《出埃及记》,第十八章,第二十一至二十二节)。如果一个人的理智听从他的感官的指挥,或者他的感觉方面的能力受某种身体缺陷的影响,像残废的人那样,他就会丧失平衡;在人类的政治方面,情形亦复如此。社会秩序的紊乱常常是由于这样的事实而产生的,即:有人执掌政权,并不是因为他有高人一等的智慧,而是因为他靠暴力夺取了政权,或者通过可以感觉到的感情上的拉拢而建立了统治地位。所罗门对于这种违反正義的行为也不是没有评述的,他说:‘我见日光之下有一件祸患,似乎出于掌权的错误,就是愚昧人居于高位’(《传道书》第十章,第五至六节)。然而,这种颠三倒四的现象并不是与天意不相容的。它是得到神的允许才产生的,并且是由部属的缺点所造成的,像我们在谈到其他几种祸害时已经指出的那样。自然秩序在这类事例中也不是完全紊乱的,因为愚人的统治如果没有聪明人从旁代为策划,必然非常脆弱。所以所罗门说:‘计谋都凭筹算立定,打仗要凭智谋’(《箴言》,第二十章,第十八节)。他又说:‘智慧人大有能力,有知识的人力上加力。你去打仗,要凭智谋,谋士众多,人便得胜’(《箴言》,第二十四章,第五至六节)。并且,因为一个谋士支配着任何接受他的计谋的人,在某种意義上还指挥着他,所以所罗门说‘仆人办事聪明,必管辖贻羞之子’(《箴言》,第十七章,第二节)。
  “由此显然可以看出,天意要对一切事物贯彻一种秩序,并证明使徒言论的不缪:‘一切现存的事物都是由神布排的’(《罗马人书》,第十三章,第一节)”(《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第98、99页)。
  圣托马斯·阿奎那说:“一个人对另一个仍然自由的人的管理,当前者为了后者自身的幸福或公共幸福而指导后者时,是能够发生的。由于两种缘故,这种统治权可以在无罪状态下的人与人之间存在。首先,因为人天然是个社会的动物;因而人即使在无罪状态下也宁愿生活在社会中。可是,许多人在一起生活,除非其中有一个人被赋予权力来照管公共幸福,是不可能有社会生活的。许多个人作为个人来说,关心着种种不同的目的。一个人关心着一个目的。所以亚里士多德说(在《政治学》的开头):‘每逢多数人被导向一个目标时,总可以发现有一个人执掌权力,作出指示。’第二,如果一个人比其余的人聪明和正直,那就不应当不让这种天赋为其余的人发挥作用;正如《彼得前书》第四章中所说的:‘各人要利用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所以奥古斯丁说(《天城论》,第十九篇,第十四章):‘正直的人并不是由于统治欲的冲动而执掌政权的,而是因为他们有献计献策的義务’;又说(第十五章):‘这是自然体系所规定的,因为当初神就是按照这种方式创造了人’”(《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第102页)。
  圣托马斯·阿奎那说:“无长官,民就败落。”
  张国堂说:“民无官长,就像羊没有牧人一样。羊没有牧人,羊到哪里找草吃呢?到哪里找水喝呢?狼来了怎么办?……民无官长的领导、管理、教育、指挥,民就不知道干什么,不知道怎么干。民连生存都是问题。
  “《圣经》说:‘愚昧人必作慧心人的仆人’。孟子也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天主上帝以这个原则安排社会的秩序。
  “在现代社会,整个社会分为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在经济领域,如果没有人组织和管理人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则生产经营无法进行,整个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财富就无法产生,民众怎么生活呢?在私有制的市场经济下,由富人组织和管理人们从事生产经营。富人(或资本家)就是经济领域里的官长或领导人。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富人,则这个社会必然贫穷。
  “在私有制的市场经济中,每一个人都是消费者。每一个人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他必然要认真选择商店并挑选商品。消费者的购买活动,就在无意识地用货币作为选票选举经济领域里的领导人。同时,每个人也会作为劳动力的提供者,他在就业市场上挑选企业(当然企业也挑选他)时,也就是在选举经济领域里的领导人。因为得到高素质的人才,企业才能发展,企业主才能更富。因此,经济领域的领导者——富人,是他自己努力和市场选择的结果。因此,私有制的市场经济是民主的经济制度。公平的市场竞争能使慧心人成为富人——经济界的领导者。从而在经济界保证了‘举直错诸枉’。
  “在政治领域,代议制民主政体能使慧心人当选为总统或议员。从而保证了‘举直错诸枉’。
  综上所述,私有制的市场经济和代议制联邦共和政体,就是中国改革的目标。”
  张国堂说:“天主上帝虽然以‘愚昧人必作慧心人的仆人’为原则安排人类社会的秩序。但天主上帝憎恶自以为聪明,并以武力把自己的统治强加给他人的人”
  林肯说:“我要说的是,没有一个人好到这种程度,能够不获得另一个人的同意就统治那个人。我说这是一个主要原则,是美国共和主義的靠山”(《林肯选集》第64页)。

  第二十章
  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
  鲁哀公时的鲁国宰相季康子问:“要使人民尊敬我,效忠于我,又能相互勉励而乐于为善,我该怎么办?”孔子说:“你用庄重严肃的态度对待民众,人民就会尊敬你。你孝敬父母,又提倡民众孝敬父母,并且你慈爱儿子,又爱民如子,他们就会效忠于你。你选拔任用善良优秀的人,又教育能力差的人,则人民就会相互勉励而乐于向善了。”
  徐志刚先生注:“季康子:姓季孙,名肥。‘康’是谥号。‘子’是尊称。鲁哀公时,任正卿(宰相),政治上最有势力。”

  第二十一章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
  有人对孔子说:“你为什么不从政呢?”孔子说:“《尚书》上说:‘孝啊!就是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将孝悌的道理推广到政治。’这也算是从政了,为什么非做官才是从政呢?”
  朱熹曰:“定公初年,孔子不仕,故或人疑其不为政也。《书》:《周书·君陈篇》。《书》云孝乎者,言《书》之言孝如此也。善兄弟曰友。《书》言君陈能孝于亲,友于兄弟,又能推广此心,以为一家之政。孔子引之,言如此,则是亦为政矣,何必居位乃为为政乎?盖孔子之不仕,有难以语或人者,故托此以告之,要之至理亦不外是。”

  第二十二章
  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ni尼),小车无軏(yue月),其何以行之哉?”
  孔子说:“人不信道,不知怎样做才可行。大车、小车上没有车辕前面横木上揳嵌的起连接固定作用的木销子,它靠什么行走呢?”
  张国堂说:“人的信有两个方面:人对天的信,人对人的信。人对天的信就是信道。人对人的信就是信实、讲信用、说了算数。一个人如果没有对天的信,也就不会有对人的信。因此,信道是做人的根本。
  “道就是真理,真理是指导人行动,并使他的行动达到预想结果的信念。不信道,就没有真理指导自己的行动,做事就没有信念,从而就没有信心。不信道的人一生必将一事无成。”

  第二十三章
  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子张问:“十代以后的礼法制度,可以知道吗?”孔子说:“商朝继承了夏朝的礼法制度,在改革中所废除的和增设的,是可以知道的;周朝又继承了商朝的礼法制度,在改革中所废除的和增设的,可以知道。接着周朝下去以后的,即使百代之久,也是可以知道的。”
  徐志刚先生说:“礼:指整个仪礼制度,是规范社会行为的法则、规范、仪式的总称。”
  马氏曰:“所因,谓三纲五常。所损益,谓文质三统。”
  朱熹曰:“愚按: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谓:仁、義、礼、智、信。文质,谓:夏尚忠,商尚质,周尚文。三统,谓:夏正建寅为人统,商正建丑为地统,周正建子为天统。三纲五常,礼之大体,三代相继,皆因之而不能变。其所损益,不过文章制度小过不及之间,而其已然之迹,今皆可见。则自今以往,或有继周而王者,虽百世之远,所因所革,亦不过此,岂但十世而已乎!圣人所以知来者盖如此,非若后世谶纬术数之学也。”
  胡氏曰“子张之问,盖欲知来,而圣人言其既往者以明之也。夫自修身以至于为天下,不可一日而无礼。天叙天秩,人所共由,礼之本也。商不能改乎夏,周不能改乎商,所谓天地之常经也。若乃制度文为,或太过则当损,或不足则当益,益之损之。与时宜之,而所因者不坏,是古今之通義也。因往推来,虽百世之远,不过如此而已矣。”
  张国堂说:“大体,是总纲领的意思;因,是因袭,沿袭、承袭、继承的意思;损益,是在改革中有所废除和增设的意思。朱子关于三纲五常的说法,有正确的部分,也有严重的错误。夏礼、商礼、周礼中难道就没有虔诚敬拜天的内容吗?礼的总纲领中为何就没有天的地位呢?《论语·尧曰篇》有商汤虔诚地祭祀天主上帝并向天主上帝祷告的内容。《孟子》中有: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曰:‘天与之。’这就是说,天可以把天下与人,可立人为天子。可见,天的地位比天子高。周武王等旧中国历代最高统治者都称为天子,即天的儿子。那天子就像儿子孝敬父亲一样孝敬天,忠于天,像儿子爱父亲一样爱天。天子是全国的表率。因此,全国每一个人都该以天子为榜样,像儿子孝敬父亲一样孝敬天,忠于天,像儿子爱父亲一样爱天。这样,就有天为人纲。天为人纲就不该列入礼的总纲领中吗?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又曰:‘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李世民说:‘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俗语说:‘得民心者得天下。’这就是民为君纲。天为人纲、民为君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是五纲。这五纲和五常一起,即五纲五常是旧中国礼法制度的总纲领。即朱熹所说的‘礼之大体’。这是世代相继承而不变的。
  “仁、義、礼、智、信是人之初的善良本性。我们知道:天主上帝是慈爱的、公義的、全知的、全能的、信实的主。天主上帝爱好秩序,并以自己的全能维持世界的秩序。天主上帝的慈爱,在人就是仁;祂的公義,在人就是義;祂爱好秩序,在人就是礼;祂全知的智慧,在人就是智;祂的信实,在人就是信。人是天主上帝造的。天主上帝按照祂自己的形象和样式造人。因此,人在被造之初具有仁、義、礼、智、信的善良本性。这就是天主上帝的形象和样式。但由于人犯罪堕落,使人失去了人被造之初的善良本性。人只有通过学道、信道才能恢复其人之初的善良本性。而我主耶稣基督就是道,就是真理。
  “五纲的意思是说:在人与天的关系上,天居主导地位,这是天为人纲;在君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居主导地位,这是民为君纲;在君与臣的关系上,君居主导地位,这是君为臣纲;在父与子的关系上,父居主导地位,这是父为子纲;在夫与妻的关系上,夫居主导地位,这是夫为妻纲。天,就是天主上帝。君,就是国家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政权机构。臣,就是政府的官员、军人、军官、法官、检察官等。
  “礼法制度的总纲领是五纲五常,礼法制度的总原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与人’。我主耶稣基督说:‘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就要怎样待人。’这句话以我来说,就是:‘无论何事,我愿意人怎样待我,我就要怎样待人。’这是律法的总原则,也就是礼法制度的总原则。也是人与人的关系的总原则,这是金科玉律。君对臣、臣对君、父对子、子对父、夫对妻、妻对夫、朋友对朋友等都要遵循的原则。
  “我主耶稣基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天主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这当然也是礼的总纲,五纲五常是对这个总纲的具体化。
  “怎样做才是‘爱人如己’?就是要遵循‘我愿意人怎样待我,我就怎样待人’的原则。遵循了这个原则,就是‘爱人如己’。
  “君,是国家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最高权力机构。在辛亥革命之前的中国,皇帝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皇帝是最高权力机构。因此,皇帝就是君。今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最高权力机构。因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是君。全国的政府官员和军人等都必须忠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服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样,君为臣纲的原则在今天的中国仍然是适用的。在美国,议会行使立法权,总统行使行政权,最高法院行使司法权。总统、议会、最高法院一起作为美国的最高权力机构。因此总统、议会、最高法院可并称为君。在美国,政府官员和军人等必须忠于并服从总统、议会和最高法院。这样,君为臣纲在美国也是适用的。
  “仁:是尽心、尽性、尽意地爱天主上帝并爱人如己。
  “義:是按照天主上帝的话好善恶恶,立是去非。
  “礼:是按照天主上帝的诫命、制度、典章和律例谦卑谦让、安守自己的本分,尽自己的本分。尊崇敬拜天主上帝,同时恭敬该恭敬的人。
  “智:是智慧,是对天主上帝的求知心,对人事及万物的好奇心,理解天主上帝话语的能力,认识人事及万物的能力,运用已学知识指导自己行动的能力等。
  “信:是诚实、信实、信道、求真去伪,存真去假。
  “我在朱熹等伟大学者的三纲五常的基础上加上天为人纲和民为君纲。这是对朱熹等宋儒的修正。我这里的五纲五常,才是准确的,全面的。不仅适用于古代,也适用于现代,同样也适用于未来。”
  
  第二十四章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義不为,无勇也。”
  孔子说:“不是自己的祖先却去祭祀,就是献媚。遇到正義的事情而不去做,就是怯懦无勇。”
  《圣经》说:“惧怕人的陷入网罗。惟有倚靠耶和华的,必得安稳。”(箴29:25)
  《圣经》又说:“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21:8)
  我主耶稣基督说“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10:28)又说:“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10:28)
  大卫说:“(非利士人在迦特拿住大卫。那时他作这金诗,交与伶长,调用远方无声鸽)神阿,求你怜悯我,因为人要把我吞了,终日攻击欺压我。我的仇敌终日要把我吞了。因逞骄傲攻击我的人甚多。我惧怕的时候要倚靠你。我倚靠神。我要赞美他的话。我倚靠神,必不惧怕。血气之辈能把我怎么样呢?”(诗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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