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必须荣耀上帝——加尔文言论摘录
若政府不是以上帝的光荣为目的,就不算是合法的政府或主权,只能称为篡夺。希望国家长久昌盛,而不以上帝的权能——圣道——来治国的,显然是被欺骗了;因为“没有默示,民必灭亡”(箴29:18)(没有异象,民就放肆)的神谕是不落空的。(摘自《题献》) 基督是上帝所立的王,他要统制全世界,真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有世界上铁一般的力量,和金银一般的荣华,将被他口里的杖,打得如同窑匠的瓦器一般粉碎(参但2:34;赛11:4;诗2:9)。(摘自《题献》) 保罗指示说预言要“按照信心的程度”(罗12:6)。保罗这指示是一个至当不移的标准,凡一切圣经的解释,都该按照这个标准。如果依据这种信心的标准来查考我们的原理,胜利一定是属于我们的。(摘自《题献》) 承认自己无德,要靠上帝充实,承认自己是罪恶的奴隶,要靠他解放;承认自己盲目愚昧,要靠他启迪,承认自己是跛子残废,要靠他引导;承认自己软弱,要靠他扶持;而且我们自己要抛弃一切的荣耀,只归荣耀于上帝,并在他里面得着荣耀,除了这些以外,还有什么更合乎信呢?(摘自《题献》) 我们也不应怀疑基督升天以后还是继续治理世界。(摘自《题献》) 既然只有主知道“谁是他的人”。 他们根据习俗来反对我们,也得不着任何便宜;因为如果我们被迫去服从习俗的话,我们倒有机会申诉一宗最不公道的事。如果人们的判断没有错误,就当在好人中寻找习俗。但事实往往相反,凡多数人所行的,就成为习俗。大众为善事所鼓舞的这种理想事情毕竟不多。因此多数人的邪恶产生了公共的错误,或公众一致认可的邪恶,这些邪恶是现在这一班“好人”所接受为法律的。 此外,他们应该考虑居普良的名言,他说:有些人犯罪,是出于无知,虽不能完全说他们无罪,但在相当程度之下,还可以原谅;但是对那些拒绝神所赐真理的人,是完全不能原谅的。 他们说,有使徒职权的教皇,和由他涂油授圣职的主教,只要他们有了主教的职杖和职帽,就是代表教会,就应该被认为是教会。所以他们不能错误。为什么?因为他们是教会的牧者,奉献给主了。牧者的地位不是属于亚伦和以色列的统治者吗?但亚伦和他的儿子受了祭司的圣职以后,因制造了金牛犊而陷于错误(参出32:4)。 神道的出现,没有不引起撒但的嫉视反对的,这是它的本质,是它与虚伪教理之间区别的最确实最清楚的准则。虚伪的教理一经问世,就容易引起大众的注意,和世俗的喝彩。因此在某些时代,当一切陷于极端黑暗之时,魔鬼玩弄大部分的人类,以此自娱,安心享乐,因他除了拿那些在他权下的人取乐外,还有别的事可做吗?可是一旦光明照临,扫除了他的一部分黑暗,又当那权能者起来,攻击他的国之时,他才如梦初醒,忙于武装。他首先激动群众的力量,当真理初现时,以暴力镇压真理,等到暴力失效,乃施行诡计。 假如我们留意主的警戒,他的一切企图必归无效;主早已使我们明了他的阴谋,提高警觉,并且武装了我们,叫我们有充分的自卫力量,以防备他的攻击。若将一班恶棍激动背叛,或一班骗子发起派别以攻击上帝的道之事,归罪于上帝的道本身,岂不是极端的恶行吗?但这在从前不是没有先例的。以利亚就被人质问过是不是那“使以色列遭灾的”(王上18:17)。犹太人诬耶稣犯了背叛的罪(参路20:2,5)。使徒也曾被控激起群众的骚动(参徒17:6)。现在他们把一切骚动、纷扰、争辩、都归咎于我们,这和过去的事例有什么分别呢?对这一切控告的答覆,以利亚已经告诉了我们,即是说:这一切错误的散播与纷乱的造成,我们都不能负责。惟有那些反抗上帝权能的人,应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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