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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仰上不顺从教会的人必下地狱——极端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是邪恶的垃圾 张国堂 2010年3月14日
我一再申明说我顺从教会。如果教会没有说我错,我就顺从我里面的圣灵与《圣经》。《圣经》和教会没有禁止的,就是基督徒的自由。 虽然圣灵是主,是上帝。但圣灵是看不见的。魔鬼会假冒圣灵迷惑人,人自己的灵也在思想。人往往难以分辨自己的灵与圣灵。《圣经》是基督教信仰的最高依据。但《圣经》是很难读懂的。因此,基督徒个人在信仰上顺从教会是最重要的。 《圣经》说教会是真理的柱石,真理的管家。基督徒在信仰上顺从教会是基督徒的本分。 耶稣基督对使徒彼得说:“你喂养我的小羊。”又对彼得说:“你牧养我的羊。”还对彼得说:“你喂养我的羊。”这是主耶稣基督对教会布置任务,也是对教会的授权。因此,教会有责任、有权柄教导、责备基督徒,而基督徒应该乐于接受教会的教导与责备。 耶稣基督对门徒们说:“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约20:23)耶稣基督对彼得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6:19)耶稣基督对其门徒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8:18)这都是主耶稣基督对教会的明确授权,凡不顺服教会的人都是不信耶稣基督,从而就必下地狱。 必须说明:耶稣基督在这里所说的“捆绑”是灵魂的捆绑,不是肉身的捆绑。教会有对人施洗的权柄,从而就有权不给不服管教的人施洗。施洗的权柄,就是赦免罪的权柄。教会有举行圣餐礼的权柄,从而就有权不让不服管教的人吃圣餐。教会有责备、警告基督徒的权柄,就有权宣布乱发表异议的人为异端。教会有权把传异端的人开除出教会。教会把谁接纳进教会,就赦免了他的罪,也就把他从律法的捆绑下释放了,他就在恩典之下了。教会把谁开除出教会,就是把他的罪留下了,使他在律法的捆绑之下,恩典就与他无份了。 耶稣基督是人进天堂的道路,而教会是基督的身体。人如果在教会,他就走在进天堂的路上。人不进教会,就不能进天堂,反要入地狱。上帝唯一、救主唯一、天堂唯一、教会唯一。这是基督教的最根本的原则。 圣灵和《圣经》是教会的灵魂,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教会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政府也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教会与政府是彼此独立,互不干涉,彼此分离的。基督徒在信仰上顺从教会,教会不得干预基督徒个人的政治见解和主张。基督徒个人在世俗生活上要顺服政府,政府不得干预个人的宗教信仰。这就是政教分离。个人在从事政治活动的同时传耶稣基督的福音,这并不违反政教分离的原则。基督徒个人以《圣经》的教训指导自己的政治活动,这也不违反政教分离的原则。政教分离的原则是对教会和政府的限制,不是对个人的限制。 《圣经》说:“愚昧人必作慧心人的仆人。”(箴11:29)教会的负责人是经过教会选拔和培训了的人,任何人都不要自作聪明。在信仰上,任何人都不应该以为自己比教会负责人更高明。 《圣经》说:“先知的灵,原是顺服先知的。”(林前14:32)先知的灵当然是圣灵,因此,圣灵引导人顺从先知。凡不顺从先知的,就不是受圣灵的引导。教会是建立在使徒与先知的根基上,因此,圣灵引导人顺从教会。凡不顺从教会的,就不是受圣灵的引导。 有人说:“基督徒在信仰上顺从教会?那教会错了,我也顺从教会吗?《圣经》的原则是‘顺从神,不顺从人’。” 教会当然有可能犯错误,但基督徒个人更可能犯错误。如果基督徒个人没有可靠的证据证明教会错了时,就不得说教会错了。教会绝对不会在一切方面都错了,因此,在教会没有错的方面,基督徒要顺从教会。当某个基督徒个人对其教会负责人的某些见解有分歧,基督徒个人首先要检讨自己是否错了。检讨自己之后如果确信自己没有错,可以与其教会负责人讨论。如果该负责人不讲道理,则可以向上级教会负责人申述自己的见解。如果教会的最高负责人不接受你的见解,你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等待向下一任最高负责人申述。 在一般情况下,顺从教会与顺从上帝是一致的。当且仅当教会背离了上帝的时候,你才需要“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因此,在没有证据证明教会背离神时,任何人都不得以“顺从神,不顺从人”为理由不顺从教会。 教会中的教牧人员都是人,人都在肉体中,难免因软弱跌倒。因此,教会中难免会有某些极少数教牧人员在道德上的行为不洁,但任何基督徒都不得以此为理由而不顺从教会。耶稣基督对众人和门徒说:“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太23:1~3)基督徒不得以讲道人的德行不良而不听从他所讲的道。当然,教会也要及时清除德行败坏的讲道人。 基督徒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就不得指责教牧人员德行不正。 教会没有定论的内容,基督徒个人可以创新,可以宣传自己的见解。教会已经有明确定论的内容,基督徒个人不得轻率地发表异议。 有人说:“个人最大。个人大于教会。”这种说法是胡说八道。你我都是个人。如果你我对《圣经》的理解发生了分歧,那是听你的,还是听我的?教会有对《圣经》解释的最高裁决权。不承认这个原则的人都是骄傲狂妄的人,这样的人必下地狱。 现在教会分裂了,那么哪个教会有《圣经》解释的最高裁决权呢?我承认如下教会是正宗教会:罗马天主教、路德宗(信义宗)、加尔文宗(长老宗、归正宗)、安立甘宗(圣公宗)、公理宗、浸礼宗、卫斯理宗(循道宗)、东正教、中国基督教(三自)教会和中国天主教(爱国)教会。这十个教会就是十大正宗教会。任何人对《圣经》的讲解如果被这十个中的六个教会所拒绝,那么他对《圣经》的讲解就是错误的,如果被五个教会正式接受为自己的教义,那么他的讲解就是正确的。 现在,某些基督徒受极端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影响,他们骄傲狂妄,藐视教会的训导权,这是背离《圣经》的。同时也是不懂集合论的逻辑混乱。学过数学的集合论的人都知道:“人”有时指单个的人,有时指人的集合。“个人”有时指单个的人,有时指个人的集合。这是我们要注意的。 亚里斯多德说: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因此,教会是整体,教会大于基督徒个人,也大于基督徒个人的集合。耶稣基督是教会的元首,从而也就是教会的成员。以耶稣基督为元首的教会当然要大于基督徒个人,也大于其所有基督徒的集合。 国家大于个人。包含个人的国家当然大于任何个人。国家是整体,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因此,国家也大于其个人的集合。 有人说:“个人的人权高于国家的主权,因此,个人最大,个人大于国家,基督徒个人大于教会。”这种说法是极端错误的,其推理是混乱的逻辑。“人权高于主权”,这个说法在政治上是正确的,但语法上是不严密的,不能据此推论说“个人大于国家”。准确地说应该是“个人的人权高于国家的治权”。因为国家的主权属于全体人民,而全体人民把国家的治权授予国家的统治者。因此,个人的人权高于统治者的治权。严格地说:国家的主权属于上帝。上帝把国家主权赐给耶稣基督。耶稣基督又把国家主权赐给推雅推喇教会得胜的基督徒。这个得胜的基督徒是再来的耶稣基督。基督叫基督徒们在地上执掌王权。当然是基督徒们通过代议制共和政体执掌其本国的王权,大国还要实行联邦制。也就是说:基督把国家的主权赐给了人民。 国家的主权在于人民。人民的主权与个人的人权,很难说哪个高,哪个低。但由于人民自己不能说话,必然要由某人来代表。因为人民是由不同的个人所组成的,所以人民不认识人民,人民自己不知道自己的意志,从而也就不能自己主张自己的意志。因此,人民只能选举某些人来领导、统治自己。在选举的时候要坚持多数原则。为了防治统治者侵犯、欺压人民中的任何个人,人民在向政府授权时,以宪法禁止统治者以任何非法的方式剥夺任何个人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就是“人权高于主权”的真正意义。 从神学上说:个人的人权是上帝耶和华赋予的,国家的主权也属于上帝耶和华。人权与主权也不存在谁高谁低的问题。 张三、李四、王五都是个人,如果个人最大,那张三说张三最大,李四说李四最大,王五也说王五最大。这样又如何能合一?极端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是极端错误的。这种思想在政治上必将把中国搞得四分五裂、一盘散沙。基督徒信奉极端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必将把教会搞得四分五裂、一盘散沙。因此,虔诚的基督徒必须抵制极端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 当今中国读书人四分五裂、一盘散沙,在政治思想和宗教信仰上毫无共识,这是中国当前最大的祸患。凡信奉刘军宁的思想的人们都是一盘散沙。因此,刘军宁等人所宣传的思想就是极端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这是邪恶的垃圾,凡信奉这种思想的人都是无用的废物。这样的人不可能进天堂。 由于读书人四分五裂、一盘散沙,正直的君子就没有力量凭圣道执政掌权造福民众,而善于拉帮结伙的小人就凭武力执政掌权欺压、侵夺百姓。因此,读书人骄傲自是,不顺从真理,是当今中国最大的祸患。骄傲是最大的罪恶。骄傲比贪婪的罪恶更大。因此,当今中国读书人的骄傲自是比贪官污吏的罪恶更大。凡不接受张国堂学说的人都是亵慢的小人,如果他们致死不悔改,那就都必将下地狱。 中国的长期历史证明,儒学是真理;西方长期的历史证明,基督教和西方正宗政治学是真理。张国堂学说是儒学、基督教和西方正宗政治学的综合,因此,张国堂学说也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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