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个人,孔子与诸子
张国堂
2010年5月3日

  政府与个人的关系的问题,是古老的问题,也是新问题。孔子以及老子、法家、杨子、墨子都探讨过这个问题。
  关于政府的责任、权柄和作用的主张和见解,老子与法家是对立的两个极端,而孔子是中庸之道。
  关于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的主张和见解,杨子与墨子是对立的两个极端,而孔子是中庸之道。
  老子认为:民众都是善良的、理智的,只要政府无为,民众不会有纷争,会过得很幸福。
  法家认为:人性本恶,民众中有许多恶人,需要政府以严刑峻法管治民众。
  孔子、孟子认为:人之初的本性是善良的,但人都有人欲。人如果不接受先王先圣之道的教化,人的本性就会变坏。因此,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还说:“刑禁暴,爵尚贤,则政均矣。”“均”的意思是公平。这是政府的主要责任。
  在周文王时代:政府就为孤寡鳏独提供福利保障。孔子推崇周文王,因此也主张对孤寡鳏独和残疾人等提供福利保障。
  孟子也主张政府可以搞与民便利的公共工程,如修桥修路等。但政府要量民力而搞公共工程,也要不违农时。也提倡民中的富人施舍钱财来修桥修路。
  老子主张无为,自然没有主张政府搞福利和公共工程。法家是否主张政府福利,我不知道。信奉法家的秦始皇却大搞公共工程。亚里斯多德在《政治学》中说:有些僭主为了防止民众反抗自己的统治,就大兴公共工程,使所有人都疲惫、穷困而无力推翻自己的统治。可见古今中外的暴君都想方设法使其统治下的人都疲惫、穷困、为生存而疲于奔命。他们以为这样就可以维持其统治。但孔子告诫说:“四海困穷,天禄永终。”
  关于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孟子曰:“杨子取为我,拨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搪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曲道也,举一而废百也。”
  在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的主张上,杨子与墨子是对立的两个极端,而孔子孟子是中庸之道。
  法家和墨子是相通的,而老子和杨子也是相通的。
  一般说来,如果政府奉行法家之道,民间就风行老子和杨子之说。如果政府奉行老子之道,民间就风行法家和墨子之说。如果政府奉行孔孟之道,民间也风行孔孟之教。
  如果政府奉行老子之道,民间的豪强就必然崛起而欺压民间的弱者。于是民众就希望政府以严刑峻法打击民中的豪强,也希望侠客锄强扶弱。这样,民间就风行法家和墨子之说。
  如果政府奉行法家之政,民众就不堪政府苛政的压迫和重负,于是民间就希望政府无为,从而老子与杨子之说就风行。
  杨子的极端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其实是暴政的帮凶。因为没有人为仁义舍生忘死,暴政不可能被推翻。
  政府奉行孔孟之道,民众就不会被民中的豪强欺压,也不受政府苛政的压迫,民众的经济负担也不重。这样,老子、法家、杨子和墨子就在政府和民间都没有市场了。这就是孔子孟子最终战胜其他诸子的原因。
  在中国古代,基本上是官方信奉儒教而民间信奉佛教。现在,基督教传入了中国。中国的政教格局将有新的变局。见我的其他相关文章。
  现代政府也有调节经济的职能,这个问题由经济学的专家讨论。
  关于政府的福利。我告诫未来的政治家和民众:政府福利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因此,不可任意扩大政府的福利,也不可没有政府福利。我劝民中的富裕者要遵行主耶稣基督关于“施比受更为有福”的教导,要舍弃钱财周济穷人,也要乐于缴税使政府适当搞政府福利。我在此郑重规定:凡享受政府福利的人,从享受之日起到享受终止之日之后四年止,不享有选举权。这是为了防止穷人以选举权迫使议员和总统立法强制富人缴税来大搞政府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