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利亚不是天主之母
徐锦尧神父兄弟: 您好! 读了您的《新答客问——答复基督教朋友的质疑》,我对天主教有许多的了解,因此我感谢您,并感谢主。但我仍然不能承认“玛利亚是天主之母”的教义。 玛利亚是主耶稣的母亲。耶稣是至高者天主耶和华的儿子——基督。因此耶稣是天主。但《圣经》没有说“天主是耶稣”,天主教的遗传也没有说“天主是耶稣”。根据形式逻辑,如果没有“天主是耶稣”这句话,就不能得出“玛利亚是天主之母”的结论。 从形式逻辑上说,“耶稣是天主”与“天主是耶稣”是两句不同的话。“耶稣是天主”是正确的,但不能说“天主是耶稣”,当然也不能说“天主不是耶稣”。比如说:张国堂是中国人,这是正确的。但不能说中国人是张国堂,也不能说中国人不是张国堂。从“郑杏林是张国堂的母亲”和“张国堂是中国人”不能推论出郑杏林是中国人之母。同样,从“玛利亚是耶稣的母亲”和“耶稣是天主”不能逻辑地推论出“玛利亚是天主之母”的结论。如果说“玛利亚是天主之母”,又因为圣父耶和华是天主,那么,玛利亚就是圣父耶和华之母了。这不是荒谬吗? 父、子、圣灵三位一体是大奥妙。基督人神两性一位也是大奥妙。但耶稣的人性与神性是不能混淆为一的。玛利亚只生了主耶稣的肉身。主耶稣是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约3:13)祂说:“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约6:38)可见,耶稣是玛利亚生的,也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祂是道成肉身的人,也是道成肉身的道。是道成肉身的道,是上帝耶和华的儿子,即圣子。道是圣父耶和华的话。耶和华说话,就生出圣子——道,童女玛利亚经圣灵感孕生子耶稣,就是道成肉身。这是大奥妙。道成肉身的人耶稣,是玛利亚的儿子,祂同亚当一样也是上帝耶和华的儿子。主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8:56)又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8:58)可见,主耶稣基督是在亚伯拉罕之先的,自然在玛利亚之先。人子耶稣基督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祂是玛利亚的儿子,又不是玛利亚的儿子。这是奥妙。 现在,我同您来查考一段圣经,是关于基督与大卫的关系的一段圣经:“法利赛人聚集的时候,耶稣问他们说:‘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他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回答说:‘是大卫的子孙。’耶稣说:‘这样,大卫被圣灵感动,怎么还称他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下。’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一言。从那日以后,也没有人敢再问他什么。”(太22:41~46)对于主耶稣的这个问题,当年的犹太人没有一人能回答。今天,我要问您,也问罗马天主教的教宗,以及所有天主教的主教及神父:基督既然在大卫之先,又是大卫之主,祂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您们认真体会这段圣经,认真研究这个问题,就知道主耶稣基督人神两性一位是大奥妙。没有人能完全明白这一奥妙。 玛利亚既是主耶稣的母亲,我们基督徒理当礼敬玛利亚。因此称她为圣母玛利亚,这并不过分。但必须明确,她不是天主或上帝之母。因为上帝(或天主)没有母。自有永有的上帝(或天主)岂有母亲? 天主或上帝没有母亲。天主教说“玛利亚是天主之母”,这是神学上的严重错误。当然,天主教教徒并不因此就不得救。《圣经》没有说凡在神学上有错误的人都不得救。而是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又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義。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9~10)因此,天主教教徒必因信得救。 我是中国基督教三自教会的基督徒。我坚定地相信,除故意犯大罪的以外,所有天主教教徒都得救了。有许多基督徒不认天主教教徒为兄弟,这是错误的,而且是严重的错误。基督教坚持“因信称義”。但这些基督徒在对待天主教教徒时,忘了“因信称義”,却变成了“神学无误称義”。 我们必须坚持:凡故意犯大罪的人都不得救。因为故意犯大罪的人不是真信耶稣基督。他们只是嘴巴上相信,心里实不信。《圣经》说:“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10:26~31)。耶稣基督说:“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7:21~23)这里明确地说,凡故意犯大罪的人都不得救。 假冒基督、假冒上帝、假冒真理等都是大罪,是必下地狱的大罪。当然,否认主耶稣再来,这也是大罪。不接待再来的耶稣,也是大罪。但不知者不为罪。当然,故意不知者也有大罪。 此致 愿恩惠、平安从上帝我们的父并主耶稣基督归与您!
张国堂 200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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