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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013 12:28:00 AM [旅游天下]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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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豹奔跑起来像箭一样,飞快地朝猎物射去。那姿势优美极了,即使用慢镜头播放,你也找不出任何瑕疵。很少有猎物能在猎豹的追逐下逃命。

    但捕捉到猎物只成功了一半,守住猎物将面临更大困难。一只猎豹猎杀了一只小疣猪。母疣猪数次冲过来要跟猎豹拼命。它冲过来的时候,猎豹撒腿就跑。等母疣猪走远了,猎豹才返回来继续吃。如是者三。旁观者不理解,疣猪虽然长了獠牙,但毕竟是猪,再怎么说也是豹子,是兽中剑客,怎么会被一头猪吓得直跑呢?

    一只猎豹正在吃一头鹿,一只鬣狗闻着气味赶过来了。这丑陋的动物先是小心翼翼看看猎豹,然后一步一步挪过来。它每进一步,猎豹就退一步。最后鬣狗占有了那头鹿,大口大口地撕咬起来。猎豹只能远远在一旁看着,眼神里充满无奈。那只肮脏的鬣狗虽然健壮,但体型较小,若正面交手,猎豹是有优势的。而从猎豹的神情看,它显然不愿(或不敢)这样做。

    除了豹子的矫捷,我们还希望看到它的凶猛、它的战斗力。遗憾的是,它的战斗力并不强。这一切都源于猎豹进化得太专一。它有速度有爆发力,却也因此身体柔软,骨头又长而细。当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跟其他动物互相撕咬,猎豹不一定输,但它总会多多少少受点伤。它把鬣狗咬死,自己受伤,两相比较似乎不吃亏。其实细究起来又很不划算,受伤是什么概念?就是从此变为残疾。一只猎豹腿瘸了,或者爪子被咬坏,它便无法再捕猎,只能一瘸一拐地去偷其他小型动物捕获的猎物,从叱咤风云的草原之王变成小偷。这还不是最可怕的。事实上,一旦受伤,光靠偷食根本无法维生,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活活饿死。可以设想,为了一顿美餐,如此代价何其惨痛。

    对于某些动物来说,伤痕是一种资本。每一个伤痕都能让它的皮肤更坚韧、骨头更结实,绒毛更柔滑,智力得到大幅提升;但对于另外一些动物来说,每个伤都是致命的伤,它们已足够完美,伤痕即伤害,它们面对斗争,第一选择是保证不能受伤,第二才是胜利。

    这时候,逃跑何尝不也是一种胜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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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013 12:31:00 AM [旅游天下]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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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到深圳,我抽空逛了一些经典景点,如东部华侨城、世界之窗、深圳大学、大梅沙等。完事后我把照片虚荣性地贴到博客上。外地的朋友们纷纷跟帖:“太漂亮了!”“简直像一幅幅画卷”,“绿色天堂啊!”“天空很蓝,白云很白”……他们的赞美让我很受用,但有一点我没告诉他们:如果身临其境,你不一定感到爽, 你甚至无法静下心来认真欣赏这画卷般的美景,因为天气太热了。

    深圳的美丽毋庸置疑,而深圳的热,并不著名。中国有四大火炉:南昌、重庆、武汉、南京。此外还有其他说法,比如福州、长沙、杭州、天津等。顾名思义,火炉嘛,肯定热,但都没把深圳纳进来。为什么?这可能跟大海有关。同厦门、北海一样,深圳属于海滨城市,时不时有海风吹来,极端温度并不高。武汉曾有超过四十度的记录,深圳一般也就是三十五六度,海洋性气候致其昼夜温差不大,但其要害也在这个“温差不大”上。白天一身汗,晚上还是一身汗。我在北方时,白天一身汗,晚上则需盖薄被,到了次日清晨,简直要盖厚厚的被子才行,那种温差让人舒服,也让人有盼头。深圳的早晨只是稍微凉快一点,聊胜于无。天天呆在这里,如同开水煮青蛙,似乎感觉不到有多热,若去东北或内蒙走一遭再回来,就跟一下子跳进蒸笼一样,真正感觉到“闷热”二字的真谛了。更令人纠结的是,从四月初到十月末,深圳的夏天持续大半年,天天开着空调都不过分。虽鲜见温度最高分,但平均分相加,肯定位列前茅。

    再用我逛“世界之窗”的感受举例。其时正当七月中旬的午后,雄狮凯旋门、梵蒂冈圣彼得大教堂、印度泰姬陵、澳大利亚悉尼歌剧院、意大利比萨斜塔等,按方向标走下来,路边鲜花盛开,建筑色彩艳丽,堪称美轮美奂。我们一家三口大汗淋漓,走进阿尔卑斯山室内滑雪场就再不想出来,太特么凉快了。管它外面万般妖娆,我只想要这片刻的清冷。

    我们出外旅游,一般只关注风景,常常忽略了天气,而事实上天气比景色更重要,天气若极端,有时会喧宾夺了风景的主,让你根本无心欣赏。现在我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别人一说哪里怎么样,风景一级棒,我就下意识地想,哼哼,那里会不会很冷或很热?我曾经生活过的东北地区,一年中有好几个月白雪皑皑,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人从树下过,雪落一脑袋。穿上火红的羽绒服,在雪地上打个滚儿拍张照,如同人间仙境一般。但如果让你常年在那里呆着,你就顾不得美景,只记得冷了。那是真冷,冰天雪地躲又没处躲,藏又没处藏,冷得让人绝望。据说在海南买房的大多是东北人。为什么?太冷了,物极必反,从最冷的地方一下蹽到最热的地方。而我海南的一个朋友,一直在张罗离开“那个鬼地方”。我说你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他说,我是面朝大海吹海风,海风火辣辣,浑身掉皮!

    我一想,也对,无论深圳还是海南,古代都被称为烟瘴之地,是发配罪犯的地方。我们既然享受了风景不错,当然要承担天气很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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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013 12:26:00 AM [博客广场]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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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了这么两件事,虽然是新闻,但也不算新了,此前发生过,此后也不会绝迹。第一件:南京王老太在***体育巷不慎摔倒,她本能地伸手抓扶,恰巧孙先生骑车路过,被老人抓倒压在身上,老人对赶来的家属称是自行车把她撞倒。孙先生报警救助。警方调取监控视频,认定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家属向孙先生道歉后带老太离去。第二件:长春一个82岁的老头因嫌公交车停车离站点较远,让自己多走了路,上车后污言秽语大骂司机,连续骂了一路,司机不敢还嘴,最后气昏过去。

    尊敬老人,爱护老人,在几千年的历史里都是我们民族的普世价值。但现在问题出现了,一部分人的为老不尊让人们在帮助他们时不得不犹豫一下。碰到个混蛋,帮完也恶心;万一帮着个碰瓷的,没准儿惹一身骚。随着类似新闻出现得越来越多,传播得越来越广,于是又造成部分真正需要帮助的老人在关键时刻得不得帮助。这可怎么办?

    我想,作恶的老人只是少数,就像坏人永远是人类的少数一样,尽管他们的杀伤力远高于好人,所谓一颗老鼠屎脏了一锅粥,但他们终究还是一颗老鼠屎,而不是一把老鼠屎、一坨老鼠屎。年轻人、中年人作这样的恶连新闻都算不上,老年人如此,则让人吃惊,那是因为我们存在如下潜意识:老人是弱者,既是弱者,主要任务就是保护好自己,好自为之,作恶自然应该少一些;另一方面,老年人见多识广,应该比别人更识大体,更懂得规矩和忍让,更有教养。其实呢?一个人良善与否,跟年龄真的无关。季羡林说过这样一句话,“根据我的观察,坏人,同一切有毒的动植物一样,是并不知道自己是坏人的,是毒物的。我还发现,坏人是不会改好的。 好多年来,我曾有过一个‘良好’的愿望:我对每个人都好,也希望每个人都对我好。只望有誉,不能有毁。最近我恍然大悟,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也就是说,恶人作恶基本是他(她)的本能,他(她)年轻的时候如此,老了还如此。如果你看到一个老人在作恶,那不是老人在作恶,而是作恶的人已经老了。

    那么,到底还应不应该敬老呢?该敬当然还是要敬,不为别的,为了自己也得敬老。人都有年老的那一天,随着生理机能衰退,我们都会被迫成为弱者。听说西方人大多不服老,愿意跟年轻人在同一起跑线上比赛,谁让给他让座,他跟谁急。我可不这么想。我相信报应,相信轮回,我希望在我老的时候别人能给我让座,扶我过马路,多敬着我点儿,而我现在就得先敬其他老人。

    以上两则新闻中,两个老人都是道完歉就被警察放走了。假如是个年轻人会怎么样?警察能这么轻易放过他们,当事人能这么善罢甘休?我们的传统里有“刑不上大夫”之说,其实在刑罚方面对老人也都有意无意地网开一面,谁好意思跟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较真?作恶成本越来越低,年轻时就不是什么好东西的他们,如今有了年龄优势就更有恃无恐了。“我是老年人,你能把我怎么样?”一副流氓无赖嘴脸。在咱们的概念里,“老人”是个符号,基本跟正义和良善划等号。既然他们自己主动抛弃这个符号,最好还是按一般人来对待他们。只有收拾了他们,其他老人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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