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酒量十分有限,但在东北生活时,酒还是没少喝。深圳在中国的大南边,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南方,寻思着酒风应该不盛,到了这里终于可以躲开一顿顿大酒了。谁知不到两年时间,竟然连续数次喝多,并且危及生命,想来十分后怕。 为什么有这种反差?原因之一应该是饮酒的规则。各地喝酒的规矩有所不同,各具特点。据说河南的规矩是敬酒者不喝酒,端起杯来只让被敬者喝。追究根由,以前太穷,主人省下酒来让客人喝。不过现在还拿这个说事儿,就显得有点鸡贼了,明显是灌别人酒时的说辞。在我印象里,韩国人喝酒说道极多,其中最令人感佩的是晚辈在长辈跟前饮酒,要转过身去,以手挡杯,以示尊重。孔孟之乡的山东人喝酒也有很多规矩,做东者分为主陪、副陪、三陪等。主陪先提三杯酒或者四杯酒,最多的甚至可以提到七杯酒,接下来其他人依次提酒,有提两杯的,有提一杯的,依次递减。在东北,规矩类似。一般人的概念里,东北人喝酒比较凶猛,或者说野蛮,能够捏着鼻子往里灌的那种,其实那只是极少数。捏鼻子灌酒全国各地都有,不唯东北。论起喝酒的规矩,东北尤其比其他地方不差。一桌人坐定,尊者先提酒,接着,其他人按长幼尊卑提酒。谁提酒谁先喝,机会均等,人人有份儿。其他人酒量好的可以跟着干掉,酒量不好的喝一点也行。当然,中间也可以打个穿插,到了最后甚至互相捉对厮杀,但始终有一个大致的规则在。最主要的是,每人提酒前要先说几句话,掏掏心窝子。民间有话:“喝酒喝厚了,赌钱赌薄了”,可能就跟这喝酒时的掏心窝子有关系。在东北时有一次文友聚会,主持者刚提完第一杯,一个新到的安徽朋友就站起来要跟这个干跟那个干,仿佛闯进瓷器店的公牛,横冲直撞,搞得大家都很尴尬。后来终于有人阻止他,让他别急着敬酒。 到深圳以后才发现,此地酒风与那个安徽朋友的风格很相似,喝起酒来蒙查查。在北边形成的规矩在这里不灵了。主持人简单开场之后,大家马上开始互相敬酒,好像是谁先敬酒谁就抢了先机一样。接下来几乎就是混战,乱喝一气。这样造成的后果是,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酒,不知不觉就喝多了。原先以为,北方劝酒,南方不劝酒,现在一看,敢情全国各地都一个样。说辞巨多,花样百出,用各种理由让你把这杯酒喝下去。反正也没什么规则,谁的言辞华丽,逻辑通顺,谁就能把别人灌倒。 在东北时也曾喝多过,但那是自己的选择。我高兴我就喝,不知不觉就喝得躺到马路牙子上去了。而在深圳的几次大酒,喝完之后连对方是谁都没搞清楚。后果却是,心脏难受、嘴唇发抖,身体极度不适。其实想想,没谁拿枪逼着你,你就是不喝,谁也不能把你怎么样。说穿了,还是自己有所企图,心有顾虑,宁可用自己的身体去换,但这是否值得?有人说深圳是欲望城市,我想首先有了欲望之人才会有欲望城市,不能一竿子推到城市身上。所以,四十岁的人了,自己还得反省人生的意义啊。 |
在深圳,可以发呆的去处很多,而我独喜欢市民中心广场。市政府、市民中心、市图书馆、音乐厅以及深圳书城等众多建筑半围半隔出来的一块巨大空间,需遥望才能望到边。偌大地盘,在寸土寸金的深圳堪称奢侈。它就像深圳的心脏,安卧于此,一张一弛,一呼一吸都反映着城市的脉动。 2012年1月1日,我在市民广场上度过了自己来深后的第一个元旦。那天上午,我乘公共汽车来到深圳书城,在里面整整逛了三个小时,几乎走马观花地把各个售书厅都翻了个遍。我还到心仪已久的“尚书吧”里去买了几本旧书,然后背着挎兜溜达到市民广场上。我坐在长椅上,看着熙熙攘攘的陌生面孔们,心里突然涌起莫名的感受。那种感觉很难描述,如果借用一下卞之琳的诗句,大概就是“我装饰了别人的相机,别人装饰了我的眼睛”。期间我还接到家乡一个朋友的电话。他正在和一帮老友喝酒,谈到了我,于是打电话问候一下。我说我一个人在广场上看风景。他说那有什么意思,看来你真的很孤独。我说,这对我其实是难得的清闲,我非常享受它。工作的劳碌和漂泊的落寞,让心灵粗糙了很多。此时此刻,我在慢慢地修复它。 我喜欢广场上的绿。各种各样的树散漫地分布着,散漫地绿着,一年四季都那个样子,从来没有改变过。广场上人来人往,却不嘈杂,是那些绿消解了他们的声音,包围和弱化了他们的身影,让一切都变得祥和可亲,这时候若坐在绿茵下端一杯鲜榨甘蔗汁慢悠悠地品咂,简直惬意得要死。 抬头望,四周的图书馆、音乐厅和书城门楣都不高,平视即可。其实里面别有洞天,内容丰富,面积很大。这是一种低姿态,不会让人感到压抑。国内不少图书馆的门楣或者匾额都放置于读者抬眼甚至低头即可看到的地方。我原先所在的长春,省市两家图书馆均如此。但也有相反的,而且这种粗鄙化倾向有蔓延的趋势。我很讨厌那种需仰望才见的衙门式牌匾,他们下意识地将受众置于自己的胯下,以此拉开彼此距离。 我还喜欢市民广场上的摊位。这些年去过国内很多城市,各地的广场大同小异,基本上都是闲逛拍照的人。其实有什么可拍的呢,除了人还是人,最多有几个卖矿泉水的老太太,估计还是交了高额入场费才得以幸存的。越是大城市越是严禁“乱摆卖”。从所谓市容和整齐的角度讲,这样做肯定有其道理,但既然在广场上逛,总得逛点什么,如果仅仅是散个步,还是感觉少了点东西。看电影《罗马假日》,广场上的卖花老头送给公主一朵花,连人带广场一下子都显得柔软起来。当然广场不能成为菜市场,卖什么不卖什么还得有个选择。市民广场上的摊位,基本都是旧书、书画等之类,多多少少跟文化有关,你可以将其看做图书馆、书城、音乐厅的外延,也是这些高雅文化接地气的一种民间表述方式。摆卖的内容自然鱼龙混杂,不要指望他们能真正传播多少“文化”,给购买者带来多么实际的帮助。我想,有这种姿态就足够了,量变早晚引起质变。况且,这些摊位的存在并没让市民广场显得杂乱,反而平添了浓浓的人气和人情味。我偶尔也会去翻一翻,若淘到一两样(本)自己喜欢的东西,则成意外之喜。中午的时候,最好能偶遇一两个熟人,然后相约去吃饭,喝杯茶,谈谈风花雪月。这样的熟人不必太多,两三个即可。偶遇而不是常常遇到,这样才有珍惜的理由。 甚至,我经常在市民广场上看到卖唱的人,他们有老有少,有的是谋生,有的则是特意把作品拿来接受陌生人的检验。我对他们的音乐理解并不深,但我希望将来从他们中间走出一两个音乐家。这样,当他们回忆往事时,市民广场就成了不可抹掉的温暖所在 |
深圳是一个生产传奇的地方,总有无数的传奇故事(具体点说,即发财故事)流传。如果没有听过甚至亲历过几个发财故事,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深圳人。 最早的淘金胜利者大多是炒房和炒股的人。今天的股票持有人状况之惨有目共睹,但20年前最初发售原始股,可以说到手就赚,以致深圳四处都是半夜排长龙买股票的壮观场景。炒股造就了无数的大小富豪,很多人至今仍津津乐道彼时进钱之易。再说炒房。深圳的房价起点就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不过跟今天比起来,当年的房价简直就是萝卜价。有个大哥像鬼迷心窍一样,酷爱购房,反正不限购不限贷,房产商变着花样让你买,那就买喽。他天天骑着个破摩托车到处看房,管他大产权小产权,先买了再说。据说当初他手里也没多少钱,东拼西凑交首付,勒紧腰带交按揭。现在好了,每年收的房租足够他花好几辈子。跟他一起看房但屡屡没有下决心出手的那些人提起来都后悔得要死。怎么办?这就是命,人家敢赌会赌。你若买了,没准儿第二年房地产就崩盘。更有人房价最贵的时候买入,最低的时候“及时”抛出,虽然没赔钱,但折腾个一溜儿十三遭,啥也没剩下。财富在他们那里像蜻蜓一样点了一下水,调戏一下就飞走了。 这样的故事虽然老旧,但有着不寻常的意义。其一,似乎显示深圳诞生奇迹的自然条件仍然存在;其二,隐隐透露了在此地发财的捷径:投机,而非做实业。发财乃是沾了政策的光,所以得天之时地之利。这种集体无意识或许会埋下祸根。在酒桌上遇到过一些企业家。搞实业的一般都垂头耷耳,尽显倦态,搞投机的则像打了鸡血一样,上蹿下跳。投机生意并非不好,只要正当经营遵纪守法,谁也不能把你怎么样。但如果这个社会上玩空手套白狼的人比例过大,总归感觉不对劲儿。 而今的发财故事与时俱进且五花八门。有人入股药品企业,有人卖环保概念,听的最多的是开网店。这玩意儿几乎没成本,也不用跟人打交道搞关系,最适合宅男宅女和暂时还没找到工作的人。最主要的是,深圳是工业品产地,各种稀奇古怪的产品都有,只要性能过得去,总会卖得出。卖什么都可以就近取货,成本大大降低。再挣不到钱,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在深圳混。有人说开网店卖登山器具一年挣了一百多万,有个家庭主妇卖洋娃娃挣了两百多万,还有个老太太卖老年服装也能有四五十万的进项,听那口气,钱简直不是钱了,跟纸没什么区别。 碰到过一极品老男,每次酒后都说二十年前自己买了深圳第一辆豪车,什么牌子记不清了,反正听上去挺牛。还说自己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经有了五百万,还说二十年前的轩尼诗比现在好喝。说完这些,就步行回到他租住的农民房里去了。到了他这个岁数,无论现在混得怎么样,但一定要说自己曾经拥有过,哪怕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失去了。不说自己发过财都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是深圳人。 而据我所知,其实在深圳遍地都是收入三四千块钱甚至更少的人。在这些真真假假的发财故事中,他们被彻彻底底地忽略了,好像根本没有存在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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