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好父母都是学出来的
进入了21世纪,信息社会对人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任何岗位都要求培训、考核,但似乎只有生养、教育孩子不需要培训,好像自动就会上岗而且永远不会下岗,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每一个人在做父母之前都要学习相关的知识,关于怎样做父母的意识和知识准备得越早越好,越充分越好。 一位优秀的母亲甚至说:很多人都认为我很轻松,说你的孩子那么优秀,根本就不要你管,殊不知,我连晚上睡觉其实都有一个眼睛是睁着的! (二)好孩子都是教出来的 优秀的父母,他们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在教育孩子上费尽心思。有些人可能会说,有那么多父母大字不识一个,不也教育出好孩子了吗?其实,文盲并非不会教育,这些父母同样是教育孩子的高手。世界中学生数学奥数竞赛金牌获得者安金鹏的母亲初中都没毕业,但她却让孩子上小学之前就把四则运算做得滚瓜烂熟。仅此一点又有几个大学毕业的父母能做到呢? (三)好习惯都是养出来的 其实孩子身上的多数习惯——无论是好习惯还是坏习惯——都是我们做父母的有意无意培养出来的。父母每时每刻都在教,以至于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在教,这就是“潜教育”,比“显教育”威力大得多的、更本质的教育。 优秀孩子多是优质教育的结果,问题孩子多是问题家庭的产物。孩子的问题大多不是孩子自身造成的,而是父母问题的折射,父母常常是孩子问题的最大制造者,同时也是孩子改正错误与缺点的最大障碍者。当务之急的不是教育孩子,而是教育父母,没有父母的改变就没有孩子的改变。 (四)好沟通都是听出来的 优秀的父母在这些方面大都做得较好,他们的良好沟通来源于自觉地遵守了这样三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倾听,就是让孩子把话说出来,并且听懂孩子话里的真实意思。第二个步骤是理解,就是站在孩子的角度想想是不是有道理,结果往往是有道理的。第三个步骤是建议,就是有道理孩子并不一定就能采取正确的行动,因此父母这时应该给以建议。 (五)好成就都是化出来的 智力不是最重要的,比智力重要的是意志,比意志重要的是品德,比品德重要的是一个人的胸襟和抱负。 意志、品德、胸襟等这些最重要的因素不是通过父母的说教等“显教育”就能产生效果的,而是通过父母的行为即“潜教育”化进孩子的血肉里的。因此孩子是站在父母的肩膀上的,父母能走多远有多高,孩子就能走多远有多高。 |
已婚少妇林琳意外从外籍男友范尼的住所高空坠落,身在现场的范尼却选择了回避而不是及时协助施救。事后,林琳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其家属认定范尼对林琳的死难逃干系,于是将其告上法庭,并索赔19万余元。日前,徐汇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范尼给付逝者母亲、丈夫、女儿各2万元。
2008年初,林琳与丈夫大伟闹离婚期间结识了外籍男子范尼,并很快带着女儿搬进了范尼租赁的房屋。谁想,4月8日上午9点多,林琳与范尼在该住所内发生了口角,林琳赌气坐上窗台,不慎失去重心从5楼坠落。目睹这一切的范尼在震惊之余不知所措地离开了现场。经邻居拨打“110”报警,林琳由民警送往医院救治,终因伤势过重而身亡。 事后,警方经过勘察排除了他杀的可能。但是林琳的家属坚持认为范尼见死不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008年6月,林琳的丈夫大伟、女儿以及母亲联名将范尼告上了法院。 大伟指责范尼正是在其引诱下,林琳才与其姘居。更令人气愤的是,事发后,范尼不但没有及时施援反而离开现场,使警方和医院无法确定林琳的身份,及时联系家属签字手术而延误治疗,导致了林琳的死亡。 范尼则表示,他与林琳是在酒吧相识的,当时林琳向其哭诉遭遇家庭暴力,继而向他求助。为鼓励林琳继续生活,范尼为林琳租借了一套房屋供其和女儿居住,并常去探望。事发当天,他拒绝了林琳与其建立恋爱关系的要求,当时双方并未发生争吵,就在他打算出门时才看到林琳身体已经掉出窗外,并听到其尖叫声。当时,自己由于不懂中文,也不知晓求救电话,只得离开现场。之后,才在一名中国朋友的陪同下向警方说明情况。范尼认为,对林琳的死亡,自己在主观上没有过错,客观上亦没有违法行为,故不应当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林琳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与被告发生纠纷时,不能够理智、冷静的对待,而置自己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爬上位于五楼的窗台,最终导致坠楼身亡,对此林琳应对自己的过激行为承担责任。三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各类经济损失,无法律依据,法院难以支持。 但本案中,基于被告为林琳租房,经常与其谈心,与林琳有较密切往来,双方之间形成了一种特定的关系。事发当日,被告在意识到林琳情绪激动的状况下,未对其采取积极态度予以劝说以稳定林琳的情绪,反而放任危险后果发生。尤其是在看到林琳坠楼后,没有及时协助救护,反而以回避的态度离开事发现场,其行为没有达到一般诚实善意之人应当达到的注意程度,有违社会公德。对此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
对留学日本的中国学生来说,日语考试不难对付,日式食品也能适应,但对租房问题却一筹莫展。因此,住宿问题最好事先落实好,这样才能做到在日本学习生活无忧。留学生在日本的住宿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学生宿舍(俗称“寮”)——这是最通常的住宿方式。一般学校会为学生提供宿舍,大都为学校内部宿舍;如果学校没有多余宿舍,也会帮助学生介绍民间的房间,但相应的住宿费用要比校内宿舍贵一些。另外,学校可能将新住宿区建在离校较远的地区,住宿费用和校内宿舍一样,就是每天路上要多花一点时间。学生宿舍一般无需另找担保人,学校即为担保人。 2、学生交流会馆——政府、自治体或者民间团体经营的学生公寓,设备好且费用低,但有住宿人数和入住资格的限制。各个学校的学生住在一起,不仅便于各国学生交流,而且可以获取各类信息,比较受欢迎,但相应地申请难度较大。尤其是一些国立大学的国际交流会馆,一般只允许其它国立大学的学生申请,且名额有限。而且,有些国际交流会馆的居住期仅为一年,一年后学生必须自行找房子。 3、home stay——即留学生以家庭成员的形式借住在日本人家庭里,可以完完全全体验日本式的生活。一般这样的家庭都是留学生家长在日本的熟人或者朋友。但此种住宿形式在日本并不常见(特别是在大都市),日本人原则上不希望别人介入自己的家庭生活。 4、企业员工宿舍——财团法人“留学生支援企业协力推进协会”近些年来开始为留学生安排进入企业员工宿舍居住。但目前并不完善,只是针对一些优秀学生,一般留学生很难申请。在这种宿舍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提前接触到日本的上班族。 5、民间出租住房——这是较为常见的住宿形式之一,且选择范围较广。一般由留学生本人通过不动产中介公司寻找,但要注意,选择这种住宿方式需要日本人作连带担保人。签定租房合同时还要注意一系列事项,以免以后产生纠纷,如所租房子是否带家具等。一般情况下,所租房子除租房本人外,是不允许他人入住的。因此,在带外人入住时最好事先和房主商量好。此外,日本的房屋租赁有其独特的制度,往往在第一次入住时需要支付押金、礼金、中介手续费、租金等费用。 注意:利用不动产中介找房子时,不妨与日本朋友或保证人、日文好的留学生一起去,以便获得比较好的结果。 6、专门性留学生宿舍——如目前规模较大的J-DREAM。其特点是仅限于留学生居住,人员来源较为整齐,社会关系较为简单,提供有偿接机业务,也不需要连带保证人,而且不收礼金。 究竟选择哪种住宿形式,不仅需要综合考虑房租、地点、房间大小等条件,也要结合自身特点理性选择。 |
© 2024 Jinba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金海湾。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