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要求申报海外帐户及补缴所得税自首期限已过,但税务专家指出,近日续有客户上门咨询。他们建议先了解税法相关规定,才能做出适合自己财务状况的决定及规画,减少可能遇到的麻烦。
会计师李新忠说,美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全球收入须申报。因此纳税人海外退休金、工作所得都须申报。申报好处是若被国税局查税,最多只有三年追溯时效。但不申报,追溯时效无限期。
申报不代表一定要缴税,如海外退休金已在当地课税,在美就不必再缴税。但须准备好证明,以防被国税局挑战。在海外有工作所得者,并可利用「海外收入免税额」省税。个人不超过9万1400元海外收入、夫妻不超过18万2800元,均可免缴联邦所得税。唯须申报2555表格,才能获此优惠。
纳税人若在国外申报所得税,也可利用「外国所得税抵税额」(Foreign Tax Credit),抵减在美的所得税,避免双重课程。
纳税人海外所有帐户若某年总值超过1万元,须在来年6月30日前填写TDF90-22.1表,向财政部申报。国税局严格执行,用意在防止富人逃漏税,但难免擦枪走火,扫到一般人。若故意未申报海外帐户,罚金每年10万元,或帐户总值的50%、端视那个金额较高,且增加面临最高五年刑罚的可能性,纳税人有必要衡量自身情况,做出最佳抉择。
李新忠说,海外帐户若被发现未申报,若能证明当初并非故意不报,罚金只是1万元。
会计师暨税务律师童志敏说,几年前纳税人若被查到有海外收入,往往解释是来自海外赠与,避免课税。1997年起,政府规定来自海外赠与若超过10万元,须填写3520表格申报。若不申报,尚面临每月5%、最高达赠与价值25%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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