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西旅游民俗文化讲座
田发刚
(2007年3月) 
   
    二、鄂西旅游民俗文化
   (一)、文化与旅游文化。
    1、文化的涵义。
    文化是一个内涵丰富并富有弹性的概念。由于文化的内涵与外延的不确定性,加之其涵盖面太广,目前人们很难给它一个十分清楚而确切的定义,可谓众说纷纭。
    综观众多的文化概念,大致可以分为广义文化和狭义文化两种。所谓广义的文化,泛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换言之,凡是超越本能的、人类有意识地作用于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切活动及其产品,都属于广义的文化。所谓狭义的文化,是指在一定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发生和发展的社会精神生活形式的总和。文化具有地域性、民族性、时代性、继承性、变异性等特点。
    大多数文化学家认为,从广义的文化概念角度出发,每一种文化都有三个方面的要素或者说三个不同的层面:一是文化的物质要素,也是文化的物质实体层面,一般称为物质文化,包括各种生产工具、生活用具以及其他各种物质产品;二是文化的行为要素,亦即文化的行为方式层面,一般称为行为文化,包括行为规范、风俗习惯、生活制度等等;三是文化的心理要素,也就是文化的精神观念层面,一般称为精神文化、心态文化或观念文化,包括思维方式、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审美情趣、道德情操、民族性格等。
    要确切地理解文化的涵义,我们应把握这样两个要点:
    第一,文化是与自然相对的,它是人的创造物而不是自然物,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不是一种自然现象。凡是体现了人的智慧和实践创造力的事实均属于文化。例如,一块石头它不是文化,但经过先民打制成石器则是文化;一片自然山水它不是文化,但经过人们开发成为旅游风景区,就体现了文化。
    第二,文化是一种人类社会活动,是为社会所普遍具有和享用的,不是专属个人的。例如,少数人爱到森林游玩,我们视其为一种癖好,但如果社会上许多人都爱到森林游玩,形成一种回归大自然的“森林浴”旅游潮流,则就是一种文化了。由上述可见,文化是一种“人化”现象和社会活动现象,这是理解文化的关键所在。
    2、旅游与文化的关系。
    △旅游与文化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这可以从旅游主体——旅游者、旅游客体——旅游资源、旅游介体——旅游业三个方面来分析说明。
    文化性是旅游者旅游活动的本质属性。在具有了可自由支配的时间与收入的情况下,个人要成为旅游者还必须有旅游需求和旅游动机,而旅游需求与旅游动机是一定文化背景下的产物,是文化驱使的结果。旅游者出游主要出于“乐生”的需要,出于了解异地文化的动机,旅游的本质是消遣和审美,其活动需要文化的参与。同时,旅游本身是一种文化活动,是两种不同地域文化的际遇与整合。旅游活动尽管带有经济色彩,但本质上是一种文化活动,因此,我们说文化性是旅游主体活动的魅力所在。
    △旅游资源与文化的关系更是密不可分。
    首先,我们从文化与人文旅游资源的关系看:文化孕育人文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需要文化解释。人文旅游资源无论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文物古迹,还是无形的民族风情、社会风尚都是人类生产活动与生活活动的产物,属于文化的范畴,这是很容易理解的。许多文化都直接产生和形成人文旅游资源,如我们地区的建始人遗扯、唐崖土司王城、鱼木寨以及将要建成的水布垭水电工程等,这些“文化”本身就是一种品位很高的人文旅游资源。许多文化资源通过略加开发就可成为富有吸引力的旅游资源,如鄂西地区的民俗文化、饮食文化、建筑文化、考古文化等都是如此。而且,大量的人文旅游资源往往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游人要欣赏、感受和解释它,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否则,就难以理解其中的奥妙和领略其中的意趣。
    其次,我们从文化与自然旅游资源的关系看,大好河山孕育文化,文化辉映大好河山。文因景成,景借文传。例如雄奇的泰山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众多的帝王将相、骚人墨客在此地留下丰富的文化遗迹,使之成为“历史文化的画卷”;众多的名山胜水成为佛寺道观选址地,孕育了灿烂的宗教文化。“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就是文化辉映河山的绝好写照。这里讲的“仙”和“龙”实质意味着“文化”。此外,许多自然旅游资源虽然不具有文化属性和叠加历史文化色彩,但自然美无疑需要通过文化来鉴赏,而且要将自然山水转化成旅游产品必须要通过旅游开发这一文化手段来实现。因此,从某种角度与意义上讲,自然旅游资源同样也具有一定文化属性,与文化密不可分。
    △旅游业可以说是文化性很强的经济产业,同时也可以说是经济性很强的文化产业。旅游发展的实践证明,旅游者出游主要是出于审美需求和精神生活的需要,所追求的主要是文化享受。因此,旅游经营者在开发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中必须为旅游者提供文化享受。旅游资源开发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现代旅游者提供文化享受。旅游资源开发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为现代旅游已不停留在游山玩水这样一种旅游层次上,它已日益成为一种综合性的高品位的审美文化活动。这就要求开发出的旅游产品应具有一定文化内涵与文化品味,能够满足旅游者的文化需求,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开发出来的旅游产品具有吸引力与生命力。旅游的文化特性还渗透到旅游业的多种部门的运作中,比如旅游饭店,只有努力提高餐饮、住宿、娱乐等环节的文化品味,培育和提高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文化素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才能在旅游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至于旅行社的经营、导游的解说在文化上的要求更是不言而喻的。文化,可以说是旅游业发展的支撑与灵魂。
    综上所述,旅游与文化关系十分密切。旅游是一种广义的文化活动,它既是文化的消费过程,也是文化的创造过程。文化是旅游的内涵和深层表述,是旅游者的出发点与归结点,是旅游景观吸引力的渊薮,是旅游业经营的灵魂。而旅游则是实现文化的教化和娱乐功能的良好载体,是对文化的挖掘、提炼和弘扬。任何忽视文化理念的旅游开发与经营都难以取得成功。
    (二)、民俗文化与旅游。
    1、民俗文化的涵义。
    民俗文化则是广大劳动人民所创造和传承的民间文化,它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遍存在于社会生活中。如通常的劳动方式和手段,在同一社会内反复出现的社会政治生活方式、居住、服饰、饮食、生产、交通等习俗,婚姻、丧葬、宗教信仰、节庆等礼俗,各种禁忌、道德礼仪、口头文学、心理特征、审美情趣等以及日常生活中人们相互关系的方式构成的一种相沿成习的行为方式。
    民俗方式栖身于历史的创造和传承中,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每个阶段,都曾经产生和形成过许多民俗文化,而这些民俗文化又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当时人们的生活和思想。
    民俗文化是社会、集体的创造,具有教育功能。在现实生活中,各民族总是通过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活动,对本民族人民进行传统教育,帮助人们学习劳动本领和了解本民族祖先所创造的历史文化,从而激发民族自豪感和增强凝聚力。同时,它还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和仪态起规范作用。民俗文化还带有浓厚的娱乐性质,其中以传统节日和游艺活动尤为突出,可供人们享受和利用。
    2、民俗文化与旅游。
    每一个民族的民俗文化都是一种群众性的创造成果,是在民族历史的发展进程中,一定的社会群体适应各种环境,满足各种需求而不断积累起来的一种社会创造物,是没有个人所有权的群众文化积淀。它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历史传承性、地域变异性、社会阶层变异性等多重特性,它是一种生生不息的文化现象,其载体是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人类自身。世界上每一个民族,无不把自己的民俗文化当作神圣不可侵犯的财富加以维护和崇敬。民俗文化的这些特性,正好与现代人们旅游的心理需求相吻合,同旅游者很贴近。尤其民族古老、历史悠久、特色突出的民俗文化,更容易成为旅游资源的一部分,受到当今旅游者的青睐。一个国家的民俗文化,如果其民族特色越鲜明,历史氛围越深厚,地域差异越大,那它就越是一种富有吸引力的特色旅游资源。民俗文化与旅游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第一,民俗文化是一种宝贵的旅游文化资源,以其独特形式出现在今天的旅游舞台上,在旅游活动中大量展现。
    首先,民俗活动使人感到人类积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