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苗娃有个法国“妈妈”
把无私的爱献给大苗山</STRONG>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8:04 新桂网 新桂网-广西日报讯 (记者贺波 周仕兴 龙涛) 编者按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事关民族兴亡的头等大事,尤其对于欠发达的民族地区,教育更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中。近年来,我区各级支教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使八桂边远乡村教育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这当中,凝聚了社会各界无数热心人的心血,法国女士方芳的事迹,便是其中感人的一幕。 方芳,一位平凡的法国女士,1997年因一次偶然的机会来到融水大苗山,从此便与当地群众结下不解之缘。7年,2500多个日日夜夜,她徒步行走1.2万多公里山间小路,足迹遍及大山深处的苗家侗寨。她常年奔走在中法两国之间,发动1500多位法国朋友,捐资500余万元,扶助了大苗山2500多名失学儿童…… 方芳这种崇高的支教精神,深深感动着大苗山的每一位少数民族同胞,被人们誉为支教“白求恩”。 连日来,记者在融水苗族自治县深山处的苗家侗寨采访时,深受方芳的精神所打动,所感染,所震撼,所倾倒—— 给每个失学儿童拍照 </STRONG> 一个寻常的日子,融水拱洞乡龙圩村。柔和的阳光穿过村口那棵枝叶繁茂的大榕树,撒向这个古老而破旧的苗寨。 关于这棵大榕树,村民中流传一个说法:从榕树的生长情况,可以预见这个寨子当年的运辰。据说,有一年榕树枝叶泛黄,差点枯死,当年寨上就遭遇了30年一遇的特大山洪。 而今年则不同。每天上山做工路过榕树,村民龙老六都在心里暗暗祈祷:今年榕树的枝叶异常繁茂,看来好运就要降临。3月10日,一位高鼻梁蓝眼睛的法国女士带着几位法国朋友来到了这里,来到了龙老六家。这位女士就是在当地家喻户晓、童叟皆知的方芳。 龙老六的家是一间用杉木板皮围成的简易吊脚小楼,面积不过10平方米。屋内用一块帘布隔开,里面是卧室,外面是厨房。家徒四壁,六面透风。“孩子,给你拍张照。”方芳拍下这间小屋和两个孩子的照片,第二天走了。 8月10日,又是一个寻常的日子。龙老六一家起得很早,9岁的小女儿龙秀英显得特别兴奋,她赶紧梳头、洗脸,穿上妈妈特意做的新衣服,匆匆跑到村口的大榕树下守候。她知道,今天,方芳和她的法国朋友会再来。正午时分,村口已自发聚集了数十位村民,他们不约而同放下了手中的活计。 “来了!来了!”龙秀英小朋友第一个喊出声来。村民们则奔走相告,以热烈的掌声迎接这位贵宾的到来。 方芳被招呼走在前头,没有人引路,后面还跟着几位法国朋友。上一道泥巴路,下两个石头坎,再左拐三道弯……她显然已经很熟悉这里的每一条山路。 在龙老六家坐下,方芳掏出上一回拍的照片递给龙秀英。第一次看着自己的照片,这位纯真的小女孩脸上笑开了花。“这1万元钱是给你们家建房子和送小朋友上学的,请收下。”纯正标准的普通话,十分诚恳。龙老六接过沉甸甸的1万元钱,激动得手足无措。他一边捧上苗家油茶,一边招呼妻子连切了好几个西瓜,招待这几位远道而来的异国客人。 阅读全文>> |
豆腐的近百种做法 1.瓤豆腐 主料:嫩豆腐两块,鸡蛋清数个,猪肉茸、鲜虾茸少许 。 佐料:白糖、米醋、料酒、葱、姜末、味素、香油、淀粉各少许。 做法: (1)将猪肉芽与鲜虾茸、料酒、葱、姜末、味素、盐、香油、蛋清调拌成馅; (2) 豆腐切成铜板大小的片, 两面撒上点淀粉, 每两块豆腐中夹入蚕豆大小的馅心,成为“瓤豆腐”生坯; (3)用方头竹筷将蛋清打起雪白、浓细泡沫,加入 淀粉拌和,成为蛋泡糊; (4)锅内多放油,油五分热后将“瓤豆腐”生坯拌上蛋泡糊,下锅炸成淡黄色即可捞出,待油温略有上升,将瓤豆腐再一次下锅,炸到馅熟色 黄,即可捞出; (5)锅内放清水少许,加入白糖,熬成衡糊状、锅 内起气泡时放点米醋,拌和一下,浇在炸好的豆腐上即成。 特点:色呈金黄,外脆内嫩,鲜美清爽,传统名菜。 2.锅塌豆腐 主料:豆腐两块,鸡蛋清两个,熟胡萝卜丝少许。 佐料:猪油、香油、面粉、料酒、葱、姜末、味素各少许。 做法: (1)将豆腐切成二分厚、一寸二分长的长方形薄片,撒点盐,再沾上一点面粉,挂上鸡蛋清, |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对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止过。1926年,中共发现党内出现一些贪污腐化分子,便及时向全党发出《关于坚决清洗腐败分子的通告》。这是中共历史上最早的反对贪污腐化的文献。翌年成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 从1932年初到1934年秋,中共在中央苏区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的反腐倡廉运动,重点是反贪污浪费、反官僚主义,中央互济总会财务部部长谢开松因官僚作风严重,生活腐化堕落,被查处;一位代号为“江西老表”的红军干部因倒卖红军将士急需的粮食而被送上红军法庭。1932年5月9日,江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大贪污在江西伏法,打响了中华苏维埃政府成立后惩治腐败分子的第一枪。时任瑞金县委书记的邓小平认为:这是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发生的第一桩腐败案,此风不刹,何以了得! 1933年12月15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下发了由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签发的第一个惩治腐败的法令——第二十六号训令。训令规定,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工作人员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贪污公款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处以2年以上5年以下监禁。上述法律的颁布,使苏区的反腐败斗争有法可依,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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