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各位同志:     
    我叫赵西奎,开封县罗王一中教师,中共党员,从教十五年。
    社会青年进学校暴力侵害事件如下:
    六月一号下午2:30,我在本校二四班上音乐课,四个社会青年来学校寻衅滋事,跑到我班找事,后又到操场殴打学生,我阻止他们的行为,遭到以胡金龙为首的四人的殴打,眼镜被打碎,右眼严重受伤,至今视力模糊,脑部CT显示为轻微伤,头部连续受到重击,脸总,腹部,胸口,肋部,膝盖均受伤,现入住开封县中医院。
    反映事件一:当地派出所不作为。
    从昨天下午到稿件发出,逞凶之人一直逍遥法外,当地派出给我的第一天的理由是不能找到他们四个,实际上据老师和群众说,警车里的人对四个人视而不见,在我送医院后,四人又狂妄重回学校,欲再做恶。校长得到情报打电话给派出所,竟得不到他们的回应;当天晚上十一点,以胡金龙为首的社会青年又去本校老师胡大彰家进行谩骂威胁。实际上这几个人一直都在罗王街上转圈,显摆他们打了老师,为什么派出所给我们的理由是找不到他们?
    当天夜里,我头痛的不能入睡,一直呕吐,头晕,到了上午,老师们去罗王派出所问情况,得到的答复竟然是年龄不够,没有办法。到底是谁给了他们漠视群众安危的权力,警察的职能真的是匡服正义吗。现在我的家属已经受到非常严重的威胁,根本不敢在家过夜,请问:我的行为算什么行为,算见义勇为吗,请问,警察到底在保护谁?明眼人大概一看就知。
    反映事件二:糟糕的学校周边治安
    开封县罗王一中地处闹市,经常有社会青年,流氓到学校里寻衅滋事。抢劫,敲诈,勒索学生钱财,殴打,恐吓学生,甚至公然到学校调戏,骚扰女生,所有在外边学校不能发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