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钢附属企业公司突然要求全体公司职工与钢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从法律上说.这意味着全公司职工将成为钢城人力资源公司职工且是员工自己与钢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合同,自动与邯钢附属企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放弃了作为邯钢附属企业公司老员工多年来奋斗创造的且应当有的各种福利,特别是公司的重大财产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 等协商确定”,而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