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过去的性子,免不了要把他臭批一通。批他这拖拖沓沓的毛病。
 
拖沓到什么程度?搬家一年了,他自己的那个宝贝书房愣是没收拾完。整了一大半,还有一小半书箱子就堆在屋子中央,人下个脚都下不去。反正那个屋子归他所有,爱咋的咋的,俺不管。
 
书多得他自己都发愁了。那是人家最大的一笔财富。书的版本最早的有17世纪出版的。咱看着又旧又破,也没有什么插图,字又小,有什么稀罕?但人家用手捧起来,那可是象老佛爷一样供着的。我们家的书分两部分,泾渭分明,他的宝贝书住在他的书房,俺和乐乐敬而远之,俺和乐乐的书在一屋,可以看,可以用脚踩,可以在上面画,可以撕。当然咱不故意这么干,但是孩子要是这么干了,俺绝对不会蝎蝎螫螫地大呼小叫。我们看书,可以在书房,客厅,餐厅,浴缸里,甚至如厕时,但他可不行。虽然不至于象林黛玉弹琴那样,之前要焚香净手,但至少也是正襟危坐,或者正襟危躺,屏气凝神,当作工作一样严肃认真的。那书,是一页也舍不得折的,看过多遍的书依然如新。
 
唯有这个,书,是人家的黄金屋颜如玉。俺绝对不愚蠢到去和人家的宝贝书争宠。一旦人家把他的宝贝棒起来了,俺就什么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