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吸引香港人到台灣休閒旅遊,台灣觀光局香港辦事處即將在香港舉辦「台灣農莊美食節」,共有</SPAN>20</SPAN>多家台灣休閒農場及旅行社參展,以各種特色美食吸引港人赴台灣休閒旅遊。</SPAN> </SPAN> 台灣觀光局香港辦事處主任王春寶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台灣農莊美食節」將於</SPAN>9</SPAN>月</SPAN>18</SPAN>至</SPAN>20</SPAN>日在香港鑽石山荷里活廣場舉辦,共有</SPAN>12</SPAN>家台灣休閒農場及</SPAN>10</SPAN>家旅行社參展,各農莊透過推出美食小吃及提供由台灣機場到農莊的「一條龍」優惠服務,以吸引港人到台灣休閒旅遊。</SPAN> 他說,今年</SPAN>8</SPAN>月份,香港赴台灣旅遊人數達</SPAN>7</SPAN>萬人次,比去年同月增加</SPAN>13%</SPAN>。他預計,今年全年香港赴台旅遊人數可達</SPAN>65</SPAN>萬至</SPAN>68</SPAN>萬人次,比去年增長</SPAN>15%</SPAN>。</SPAN> 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理事長張清來在港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由於台灣距離香港較近,加上越來越多港人喜歡台灣的田園風光及美食小吃,所以這次邀集台灣休閒農莊來港參加「台灣農莊美食節」,各農莊都以別具特色的田園景觀、美食及文化娛樂活動,希望吸引港人到台灣休閒農莊渡假。</SPAN> 另外,為感謝港人在台灣南部風災後對災民的鼓勵加油及祈福平安,台灣觀光局特別在港推出港幣</SPAN>1000</SPAN>元</SPAN>3</SPAN>天</SPAN>2</SPAN>夜遊「南台灣加油祈福之旅」,以南台灣的熱情、活力、美食、美景及文化躍動,吸引港人到高雄、台南及墾丁旅遊。</SPAN> </SPAN> 自從開放大陸觀光以來,由於團進團出的限制及限定旅行社的承接,因此,苗栗地區雖有許多景點雖然風景秀麗,卻無緣讓觀光客前來欣賞,從八月份以後大陸居民只要在港、澳地區,居住一年以上即可以自行前往台灣進行自由行旅遊,因此,是苗栗地區吸引大陸觀光客最好的機會,尤其苗栗縣長劉政鴻為了苗栗的觀光旅遊事業發了不少的心血及經費,雖然觀光客有增加的趨勢但是大陸觀光客的數量卻仍是不足,因此,直接前往港、澳地區推展觀光旅遊,將是最好的方法,</SPAN> 尤其苗栗縣政府舉辦了全省最好的觀光解說員培訓,此刻正是最好的時機,主動出擊直接派出優良的解說員前往港、澳地區現身說法,再加上「海外人士組團來苗觀光振興計畫」的配合,直接爭取港、澳地區「台灣自由行」的客源,創新的旅遊模式及配合獎勵措施,再加上苗栗好山好水美麗的風光,必定能創造三贏的旅遊盛況。</SPAN> </SPAN> </SPAN> 苗栗縣政府「海外人士組團來苗觀光振興計畫」</SPAN> 「海外人士組團來苗觀光振興計畫」自公告日起至</SPAN></STRONG>98</SPAN></STRONG>年</SPAN></STRONG>11</SPAN></STRONG>月</SPAN></STRONG>30</SPAN></STRONG>日止實施</SPAN></STRONG> 2009.09.04</SPAN> 主旨:本縣「海外人士組團來苗觀光振興計畫」自公告日起至98年11月30日止實施。</SPAN></SPAN> 依據:苗栗縣政府98年7月23日府行文字第0980123870號函及苗栗縣議會苗議事字第0981002166號函辦理。</SPAN> 公告事項:</SPAN> 計畫名稱:海外人士組團來苗觀光振興計畫(簡稱本計畫)</SPAN> 。</SPAN> 獎助對象:得接待海外人士及大陸人士組團來苗從事文化與</SPAN> 觀光旅遊活動且合法立案之綜合及甲種旅行社。</SPAN> 三、組團費用補助:由本局補助獎助對象每團苗栗風味餐之團員</SPAN> 用餐費用。</SPAN> 四、前款額度為每團2餐,每餐各團員補助新臺幣300元整,團</SPAN> 員數應為5人(含)以上(不含當團司機、領隊及導遊);</SPAN> 安排於苗栗住宿者,得再按該團住宿夜數每人每夜補助住</SPAN> 宿金額新臺幣400元整(即安排於苗栗2天1夜之海外團體,</SPAN> 可獲2餐餐飲及住宿補助最多每人新臺幣1,000元整)。</SPAN> 五、用餐地點限於苗栗縣各合法立案旅館、勞工育樂中心且合法</SPAN> 附設之餐廳及經本局核定之特色美食認證餐廳,行程應規劃</SPAN> 於苗栗至少享用2餐,且應於不同餐廳用餐。</SPAN> 六、住宿地點限於苗栗縣各合法旅館、合法民宿及勞工育樂中心。</SPAN> 七、蒞苗觀光旅遊行程內容應包含:</SPAN> (一)至少於苗栗各合法旅館、勞工育樂中心或合法民宿住宿</SPAN> 1夜。</SPAN> (二)於苗栗縣各合法立案旅館、勞工育樂中心且合法附設之</SPAN> 餐廳及經本局認證之客家認證餐廳,至少享用2餐風味</SPAN> 餐(指午餐及晚餐,即補助午餐及晚餐各1餐)。</SPAN> (三)應於住宿日期當日及次日,安排本縣各文化及觀光旅遊</SPAN> 景點或商店之旅遊行程。</SPAN> 八、實施日期:自公告日起至98年11月30日止。</SPAN> 九、申請要件與程序:請依本計畫內容辦理。</SPAN> 詳細網址:http://travel.miaoli.gov.tw/unit.php?</SPAN></SPAN> 阅读全文>> |
4S店,曾一度是品质、服务和诚信的代名词,然而现在却陷阱密布。连日来,不断有车友报料,指出4S店“宰车”不仅毫不手软,而且更加“心狠手辣”,行内至少有五大潜规则。 潜规则一:事故车越修越伤? 上周,市民王小姐将自己那辆因交通事故而严重受损的轿车送到广州黄埔大道 的4S店后,却从朋友处得到了一个让她非常吃惊的消息:一些修理工经常会在事故车定损之前将上面部分较新的部件拿走卖掉,取而代之的则是旧件甚至残次件。 据精通汽车维修的孟先生透露,修理工最喜欢修理事故车,因为通过事故车不仅可以大赚一笔,还不会为自己带来麻烦,如果事后车主有任何的质疑,修理工都可以把责任推到事故上,令车主“无力”反驳。 在网上,有车友还透露,在保险公司的定损中,一些被换上的旧件和残次件有时因无法获得赔偿而有可能继续“留在”车上,那么事故车也将为此“越修越伤”。 潜规则二:熟人更易“被宰” “熟人好办事”,因此几乎所有的消费者都认为和4S店的相关负责人“混熟”是避免被“潜规则”的最佳方式。然而,在汽车4S店修理工面前,大家所谓的友情都会显得苍白无力。有位自称曾在4S店工作的网民“车车 |
旅游费和高温补助也要征税 红网长沙9月16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戴丹)邓芳是湖南一家事业单位的普通职工,去年年初她花10多万元购买了一台本田飞度,并时常作公务之用,年底单位给她发放了6000元的交通补贴。这6000元的交通补贴算不算“工资、薪金”,该不该计个税?此前,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相关的政策规定予以明确。 而在日前出台的《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中,国税总局大企业司明确指出,对于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在规定的标准内为员工报销的燃油费,计算企业所得税可以计入工资总额,按照计税工资或工效挂钩工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 但是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位税务律师告诉记者,在目前正在开展的“查税风暴”中,由于部分税收政策文件的可执行性不强,基层税务机关和企业产生了不同的理解和争议。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财务会计处理、税收政策法规“打架”现象等方面。 针对当前争议较多的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印花税六大税种的问题,国税总局日前下文进行了明确。其中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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