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应允许别人表达“不坚持”的理由
闵良臣
  题目应该说有语病,这是为了让语气缓和些。不然,如果不能保证在相同的载体上平等地公开发表观点,只允许持某一观点的人表达观点,而不允许持不同观点的人表达观点,这本身就已经不是什么理由不理由的问题。在这种形势下,不论你表达的是什么观点,即使自认为——或者哪怕再加上一部分人认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客观上这种“理由”仍不能成立。尤其要指出的是,在当下,如果利用只允许你在那儿自说自话发表“高度一致”的某种观点,于是就大言不惭,于是就信口开河,于是就胡说八道,那就更卑鄙了,不仅没有一点学术的气味,甚至离人的气味都很远。
  之所以说出上面这么一段话,是读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董德刚发表在2008年第4期中共中央党校学报上的一篇文章《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