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我为什么放开刘家而对警方执着地不松手</STRONG>
文章提交者:东篱菊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本人一直关注昆明这案子,几乎细看粗看了所有的新闻报道和猫眼所有的的相关贴子,就真相的推断而言,我觉得的地得先生的推断是有些理据的,相信他的文章也是综合了各方的报道。但的地得先生的关注焦点我甚不认同,他关注的是将“父母容留未成年少女卖淫”的“真相”揭露出来,让人唾吐“道德沦丧”的刘家 ,我则对此不以为然。即使的地得先生的推断是切合事实的,我还是始终认为刘家是可悲可悯的,他们反映了丑陋、罪恶制度下的底层恶劣境况,我们应该谴责的不是刘家,而是明显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违法、报复性执法的昆明警方及其爪牙!

互换衣服、作假误导媒体是主要的对刘家不利的各方承认或默认的事实,尽管我对的地得对互换衣服目的的分析不认同(我的分析是换衣是有意的,陈艳带了人回家玩,不是卖淫,仅是“不良”交往,并觉察到巡防队员的企图,为了招惹不必要的麻烦,换衣了),但公众还是有质疑的。我主观上是不相信陈艳在家中卖淫了的,但为了说清道理,我想退一万步,以下以的地得先生推断的真相成立为起点,说说我的观点:

一、为什么说我们不应该谴责刘家

什么样的环境决定什么样的人,这个环境包括生活环境、教育水平、社会经历等。无论人之初,性本善也好,性本恶也好,都肯定了后天因素的决定性影响,所以我们谴责的应是造成这个社会环境的体制。不谴责刘家,更关键的一点还在于:是因为即使的地得先生的推断就是事实真相,刘家也没有为非作歹、作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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