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烧烤到高压,海参用1800年的时光,在渤海湾画了一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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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年前,渤海湾的土著渔民凑巧捕获到海参后,通常会穿成串儿架到火上烤,就像盘锦人夏夜围在一处烤羊肉串差不多。不过,在缺少调料而且烹饪方法明显不靠谱的情况下,味道可想而知。结果,公认海参中品种最好的渤海刺参被嫌弃地称做“土肉”——不是饿极了,是不屑于吃的。就好比《镜花缘》中当粮食都嫌糙的燕窝,统统明珠投暗。
到了元明时代,人们才逐渐发现海参的营养价值。《五杂俎》载:“海参,辽东海滨有之,一名海男子……其性温补,足敌人参,故名海参。”因而,海参在明代成为贡品,为皇帝喜食之物。《明宫史·饮食好尚》载,“海参、鳆鱼、鲨鱼筋(鱼翅)、肥鸡、猪蹄筋共烩一处,名曰‘三事’,(先帝)恒喜用焉。”所谓“三事”,是指用海味一事;肥鸡一事;猪蹄筋一事。三事混和,用小火烩煮成一道汤汁醇浓,滋味鲜厚的汤菜。
有皇帝做产品代言人,海参的身价自然矜贵起来。到了清代,已成为人们崇尚的珍品,并进入满汉全席,为其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