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为个体户之后小贩境况又能如何 重庆时报</SPAN>   作者:李晓亮</STRONG>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1日将《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意见稿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可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也应缴纳登记费。(7月22《京华时报》)
  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审视征求意见稿,可以发现国家为个体工商户“松绑”的制度善意,亮点纷呈。但媒体和舆论还是将更多注意力,投向了“摊贩可升级为个体户”这一规定。按说相较于其他规定而言,这一举措并不具备更多的关注意义,但舆论仍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关注热情。
  不少人更是喜形于色,认为此举意味着“流动摊贩合法化”。当然,这句“合法化”其实正是为此间积聚的舆论关注度做了一个注脚。这句“隐语”透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