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件中巴东公安的"局"(2009-05-24 07:02:21)</SPAN> 杂谈  邓玉娇案件中巴东公安设的“局”
一、巴东县公安局侦查中存在的问题
1、没有及时勘察现场,发生命案,应该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勘查。巴东县公安局并没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而是交由当地派出所先行处理。派出所并不具备现场勘查的技术力量和技术人员。
2、对涉案人员没有采取有效的控制。黄德智受伤后伤情并不重,仅仅是手臂刺伤,反而跑到外地医院,其实他是本案的关键人物,无论作为邓玉娇故意杀人案的证人还是作为邓贵大强奸案的证人或者自己就是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都应该进行时适当的控制,记录口供。
3、对邓玉娇而言,公安机关在其打电话报警并将其带往派出所进行第一次询问后,如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