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详细 37章 道恒无名,侯王若能守之 (网上搜集转帖)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①。候王若能守之②,万物将自化③。化而欲作④,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⑤,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⑥。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⑦。 译文 道永远是顺任自然而无所作为的,却又没有什么事情不是它所作为的。侯王如果能按照“道”的原则为政治民,万事万物就会自我化育、自生自灭而得以充分发展。自生自长而产生贪欲时,我就要用“道”来镇住它。用“道”的真朴来镇服它,就不会产生贪欲之心了,万事万物没有贪欲之心了,天下便自然而然达到稳定、安宁。 注释 ①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是指顺其自然,不妄为。“无不为”是说没有一件事是它所不能为的。 ②守之:即守道。之,指道。 ③自化:自我化育、自生自长。 ④欲:指贪欲。 ⑤无名之朴:“无名”指“道”。“朴”形容“道”的真朴。 ⑥不欲:一本作“无欲”。 ⑦自定:一本作“自正”。 引语 本章是《道德经》中“道经”的最后一章,老子把第一章提出的“道”的概念,落实到他理想的社会和政治——自然无为。在老子看来,统治者能依照“道”的法则来为政,顺任自然,不妄加干涉,百姓们将会自由自在,自我发展。在二十五章提到“道法自然”,自然是无为的,所以“道”也无为。“静”、“朴”、“不欲”都是无为的内涵。统治者如果可以依照“道”的法则为政,不危害百姓,不胡作非为,老百姓就不会滋生更多的贪欲,他们的生活就会自然、平静。 评析 “无为”的思想在老子《道德经》中多次阐述、解释。本章开头第一句即是“ 阅读全文>> |
admin 于 2008-12-14 06:49 PM 发表:楼 主世纪学堂王小盾问题对谈录 都静源 于 2006-05-06 11:38 PM 发表: 楼 主 世纪学堂王小盾问题对谈录 2006-04-07 20:57:01 王小盾的“闺女”发表声明了 我是王小盾的女儿 我是北大01级本科毕业生,上水木有一年多了。现在有些话想说。 我昨天晚上在bbs上看到消息,然后开始四处打电话,都没有得到任何结果。我跟父 亲没有联系上,因为是周末,新竹清华中文系办公室也没人接。所以我没法对此事真实 性作任何判断。 我想说的是: 1,如果此事真实,它只是我父亲个人的问题,与清华中文系无关。清华中文系的老师和领导我都有接触,都是值得尊敬的学者。当然,我连父亲都不了解,遑论他人。但我可以肯定,他们绝不会在这方面互相影响。 2,此事与清华大学无关。我父亲和外系的老师极少有接触。 3,此事与学术界无关。理由同1。虽然我作为北大的学生,对清华没有特殊感情,但我关于父亲的传言损害了清华大学,甚至大陆学者的名誉,我很难过。我想说的是,作为他的女儿,我当然不会像我父亲的学生和学术晚辈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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