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记忆中。这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记得那次我正在写一篇旅游景点的散文呢,可就在我不经意间,妻来到了我的跟前。还没等我搭讪她呢,骤然,她就大喊大叫地说:“让你写!我让你写!都什么年代了,不出去踅磨多挣几个钱儿,老是在那疙瘩整那玩意儿……你那点儿稿费我看买水喝都供不上!”接着,妻气冲冲地,凶神恶煞般地边说着,边“嗖”地一下子把我还没写完的稿子抢了过去,居然嘁喳咔喳,地就给撕得粉碎,随后就扔进了垃圾桶里,之后撂下了一句话,我让你再写!然后脖子一梗;一甩袖子气齉齉地就走了……
  说来我平时没什么爱好。可以说,我烟也不抽,酒也不喝、麻将不打,扑克也不摸。我的正常规律也就是工作之余或者闲暇时,爬爬格子看看书。有时在报纸或杂志上每年发表一些拙作。说来每次发表一篇文章,俺就感到很过瘾,很惬意,很欣慰。心想,自己没有白白浪费时间。其实,我根本不是为了那点微不足道的稿费。也就是一种嗜好。通常,我感觉到,每天要是不读书,或者时间长了不写点啥,就觉着手指头痒痒。要是长时间不写了,就觉得手指头刺挠。
  通常,在我看来,人活着终归要有所爱好和追求,活着才能感到充实快乐。否则,每天是无所事事的,是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