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终身雇用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的高度经济成长期中确立的,公司为了促使员工对企业效忠,劳资双方形成密不可分的命运共同体关系,这种企业文化在西方社会相当罕见。虽然在日本经济泡沫破灭后的最近十多年,终身雇用制已不似以往那样牢不可破,但多数员工仍受此制度保障。按照日本法律,企业雇主可砍员工的工时,但在缩减工时的这段期间,雇主必须支付工资差额至少6成,政府已编列600亿日圆(6.24亿美元)的预算来补助企业发放劳工津贴,今年3月约4.8万家企业向政府申请238万名劳工的津贴补助。像日产汽车与NEC电子等大型出口业者,也是靠这些缩短工时的政府补助来避免裁员。日本过去曾有「一亿总人口上班族化」的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