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畅通各种渠道保障公民表达权</STRONG> 2009年04月13日 10:46:19 来源:中新网 <blockquote DIR="ltr" STYLE="MArGin-riGHT: 0px"> 授权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 </BLOCKQUOTE> 今日(13日)发布的中国首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支持,要采取有力措施,发展新闻、出版事业,畅通各种渠道,保障公民的表达权利。 ━━加强对新闻机构和新闻记者合法权利的制度保障,维护新闻机构、采编人员和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新闻记者的采访权、批评权、评论权、发表权。继续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互联网以及报业的改革与发展,到2010年,千人日报拥有量力争达到90份,报纸普及率达到每户0.3份。 ━━完善治理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促进互联网有序发展和运用,依法保障公民使用互联网的权益。 ━━完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法规。启动《出版管理条例》的修改,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保护合法出版物的责任。研究起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推进完善有关广播电视传输保障和电影的法律制度。 ━━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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