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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少鹏律师博客、刘钢律师”是假冒的</STRONG>
               
  夏霖律师5月26日在《致汪少鹏、刘钢》博文中回应来自“汪少鹏律师博客、刘钢律师”的方案,并提供了“汪少鹏律师博客、刘钢律师”的博客链接(http://blog.sina.com.cn/wangshaopenglvshi)。当天,网络上根据“汪少鹏律师博客、刘钢律师”博客的内容出现了一些批评、谩骂汪少鹏、刘钢两位律师的文章。

  查所谓“汪少鹏律师博客、刘钢律师”博客,可见该博客第一篇博文只是2009-05-26 00:07:45发出的。这说明该博客是新开设的。

  “汪少鹏律师博客、刘钢律师”的名称就不合常理,因为,开博写博是一种表达个人观点的行为,不宜两人挂名。仅仅共同办一个案件就以两位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