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仔队”,这是一个具有典型的香港方言特色的称谓。由于其比喻很贴切、很形象,就迅速流行开来,成了那些如苍蝇逐臭一般围绕着明星转的娱乐记者们的一个不雅的绰号。因为他们的嗅觉格外灵敏,总是喜欢跟踪、调查、偷拍、曝光、炒作社会知名人士们的种种“惊世骇俗”的“隐私”问题,以吸引社会大众好奇的目光,增加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依靠炒作成名也成了不少不甘寂寞者屡试不爽的一种有效手段。人怕出名猪怕壮。对于明星们而言,出名是他们梦寐以求的,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也要增加曝光的频率。一旦出了名,机会就来了,挣大钱就是举手之劳了,名利双收就不在话下了。所以谁也不敢保证说:“狗仔队”与明星们不是沆瀣一气、心有灵犀、相互串通、相互利用、愿打愿挨,是在唱双簧,是在演戏给粉丝们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其实明星与狗仔队就如同一根绳上拴着的俩蚂蚱,他们谁也离不开谁,完全是一路货色,谁都好不到哪里去(其实有几个演艺明星的成名及大红大紫不是靠“狗仔队”与媒体不遗余力的狂轰滥炸吹捧出来的?由此看来,“狗仔队”是功不可没的。当然了,没有“明星”们的绯闻素材提供炒作,“狗仔队”也会失业下岗的。)他们是各取所需,互利双赢,皆大欢喜。
    时光回溯到一千多年前,当时的北宋词人周邦彦就是一个著名的“狗仔队员”。
    当时,京城名妓李师师号称“大宋第一明星”;“大宋首席美女”(与美国的电影明星玛丽莲.梦露相似)。大红大紫、风情万种、光彩照人,有关她的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