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又到申奥竞争时。4年前在新加坡,在伦敦悲喜交加的胜出之后,我写过一篇长文,其中一个标题就叫做“申奥的深奥”。但经过伦敦“悲喜剧”、索契“惊险剧”之后,2016年夏季奥运会的申办相比之下更具有“悬疑剧”的特征。在申办最后陈述举行之前,2009年国际奥委会丹麦全会最大悬念揭晓之前,让我们先来看看本次申办自身具有的“四大悬念”。
 
奥巴马是小贝,还是布莱尔?
 
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不来哥本哈根,美国媒体当即向白宫齐齐施压,把这个事件弄成“政治正确”是否的议题;奥巴马宣布“我要来丹麦”,美国媒体立马第N次把“领导人出席对申奥有正面影响”的理论再陈述N遍,第N次附送布莱尔亲临伦敦2012年申办现场的成功范例……问题是,奥巴马的魅力真有那么大吗?就算他真是个“万人迷”,他的影响力是类似于伦敦申办2012年奥运会时的贝克汉姆呢?还是类似于伦敦申办2012年奥运会时的布莱尔呢?这个有待商榷。
要说奥巴马今年在芝加哥申办中的作用类似当年小贝之于伦敦,那不过是个“造势”而已,虽说小贝当年造出来的气势确实场面惊人。
2005年的全会和最后陈述是在新加坡举行——在这个独特的地方,贝克汉姆作为体坛万人迷有他“独特”的魅力加成指数。新加坡是前英国殖民地、现英联邦国家,出于历史等等原因,新加坡的体育迷大部分都支持英格兰足球队,时任英格兰队长贝克汉姆对他们来说有若神明,导致小贝在当地走到哪里都是万众拥戴……当年,我在新加坡亲历那次申奥时,新闻中心的很多新加坡志愿者就基本认定伦敦赢定了。这种看法在巴黎领跑2年多的现实面前多少有些非主流,但却是当地民众真实心情的反映。这种外在气氛肯定影响到了IOC委员对伦敦的直观判断。
奥巴马能做“芝加哥的贝克汉姆”吗?他有这个个人魅力——尽管我个人不买帐。而丹麦这个地方,也在欧美主流文化圈之内,应该吃他那一套。但是如果你要说,伦敦的胜利是由贝克汉姆一锤定音的……鬼才相信!伦敦当年的“最关键先生”的头衔送给布莱尔或许还靠谱些。
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在2005年的新加坡是个风云人物,他在这个小国家停留的48小时接触了三分之二的IOC委员,面对面的和他们交谈、沟通,诚恳的请求他们支持伦敦。对于仅仅代表个人的委员们来说,首脑人物类似的“亲民做法”的确难以抵御。也因此,美国媒体在奥巴马改变态度之前,多次端出布莱尔的成功案例对总统施压。奥巴马最终是到哥本哈根了,但他显然成不了布莱尔。
首先,奥巴马没有时间。直到我打字这会儿,国际奥委会第121次全会刚刚举行完开幕式,十几个小时后,申奥最后陈述就要展开,芝加哥排在第一位。美国总统大人赶到之后,大概只来得及在陈述上露个脸……除此之外,他还能干什么?复制布莱尔?马尾提豆腐,提都提不起来!
就算奥巴马当初早早决定来到哥本哈根,政治人物站台宣传拉票的效果还有没有4年前那么强劲?很难说。
这次是4个城市所在国家的国家元首齐齐到场,来了一出“一个都不能少”。就算你美国是“唯一的超级大国”,那人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