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的高级研究员Chip Feiss在金融时报发表的一篇评论里写到:“对于期望取得巨大成效的社会企业来说,他们必须克服一些组织架构的挑战。社会企业这个词有许多定义,取得的成效通常比较分散,而且规模小。”
Feiss先生给社会企业下了如下定义:社会企业是一种区别于传统的利润型企业、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带着慈善使命的商业企业,可以发展成为重要的“第四部门”。
社会企业不是取代其他部门,而是一种处理还未提上解决日程的普遍社会问题的方法。“这可能吗?”Feiss先生说,“当历史遭遇动力和机遇的挑战,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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