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SPAN>2008年2月25日,《中国消费者报》</SPAN>以一篇,《“牙齿黄金”宣传疗效涉嫌违规》</SPAN>一文,在未经调查的情况下,以虚假新闻对牙齿黄金进行肆意攻击及抹黑,从而引起了广大牙齿黄金受益者的极大愤慨,上市3年来,牙齿黄金的卓著效果,挽救了无数因为牙周炎及牙龈萎缩患者的牙齿生命,从而广大使用者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与信赖。
为了维护“牙齿黄金</SPAN>”产品品牌的声誉,在广大牙齿黄金使用者强烈要求下,牙齿黄金生产厂商(桃丽丝公司)决定对《中国消费者报》</SPAN>的不实报导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为“牙齿黄金</SPAN>”讨回公道及应有尊重,此侵权案件于2008年3月5日正式进入法律程序,桃丽丝公司与牙齿黄金受益者们一起将《中国消费者报》告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SPAN>,经过初审,在无可辩驳的事实面前,《中国消费者报》便以失败而告终,作为有官方背景的《中国消费者报》</SPAN>,仍不服法院判决,继续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企图翻案,最终于2008年10月15日被北京中院终审驳回并维持原判,此案终于水落石出,以《中国消费者报》</SPAN>连续登报道歉而尘埃落定,牙齿黄金的品牌因官司胜利而重新赢得了尊重。
然而读者不禁要问,既然本案已经完结,为什么今天在这里还要旧事重提呢?这是因为,《中国消费者报》</SPAN>尽管去2008年已经对侵权文章登报道歉,然而不知是有意无意,侵权的虚假新闻一直保留在该报网站上——中国消费网</SPAN>,一直到2009年4月份,还是桃丽丝发现后由律师出面交涉才从网站新闻里拿下,但是我们发现该侵权文章虚假新闻已由个别不负责任的网站进行转载,成为在网络上继续诋毁、中伤牙齿黄金品牌信誉的途径,也成为某些生产仿冒伪劣产品的竞争对手,在网络贴吧中肆意攻击牙齿黄金的阙词。
因此在这里,我们重新还原这起们媒体侵权企业的事件经过,以警示目前网络中不顾法院判决,仍在侵犯牙齿黄金名誉权的不负责任者,解开不了解情况的牙病患者心中疑惑,早日抛开顾虑,通过使用牙齿黄金来挽救不该失去的牙齿健康。
以下是事件全过程:</SPAN>
初审判决:中国消费报败诉,判令其向牙齿黄金赔礼道歉</SPAN>
由牙齿黄金生产厂商——桃丽丝公司提起诉讼,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2月20日立案受理此案,原告深圳市桃丽丝保健护肤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丽丝公司</SPAN>)及被告《中国消费者报》</SPAN>社以虚假报导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一案,于2008年5月16日审理终结。人民法院掌握了大量的事实证据后,全面支持桃丽丝公司的诉讼请求,判令《中国消费者报》立即停止虚假新闻诽谤侵权行为</SPAN>,并在其报纸及网站上刊登公开道歉函,以消除对桃丽丝公司及“牙齿黄金”这一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的口腔护理产品品牌形象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
消息传出,得到“牙齿黄金</SPAN>”帮助的广大消费者及热心公益的爱牙使者们,无不拍手称快,法律面前,公平正义得到伸张,桃丽丝及“牙齿黄金</SPAN>”通过法律途径,为品牌和广大热心支持“牙齿黄金”的人们赢回了应有的尊重,以下是初审判决书全文:


终审判决:中消报虚假新闻侵犯牙齿黄金名誉一案尘埃落定</SPAN>
《中国消费者报》</SPAN>不服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间,变本加厉在其关联多个网站上扩散这条虚假新闻,继续其侵权行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再次对此案进行认真调查取证审理,于2008年10月15日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并责令《中国消费者报》迅速在其网站上删除相关信息,公开向桃丽丝公司道歉。
至此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终于尘埃落定,公平和正义得到维护,牙齿黄金及其热心的受益者们通过法律手段,赢回了尊严,以下为终审判决书全文:

<img src="http://www.iyachi.com/upload/2008102717224.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