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邓玉娇案已基本暴露在阳光之下。侦查机关的每一次通报,都在接受舆论逐字逐句的解读。
  与之前一边倒的质疑公权不同,更多的信息披露也带来了更多的理性。曾经强烈批评警方欲将邓女送交精神鉴定的公众,不少人倒戈质问为何还不鉴定。显然,他们已经懂得,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对作为嫌疑人的邓玉娇而言,是权利,更是保护。
  两位律师在会见邓玉娇后的抱头痛哭,以及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也遭到了一些网民的批评。从案件事实看,邓女的遭遇并不比其他强奸案(既遂或未遂)更惨烈。试想,若两律师为习水性侵案中的被害幼女代理,情绪又将如何?当然,律师也可以有喜怒爱恨。但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必须学会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