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强国论坛网友对邓玉娇案的评论摘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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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论坛网友对邓玉娇案的评论摘录(部分):

4强迫“特殊服务”,就是强奸。这不是法律问题,是正与邪的较量,是站在那一边的问题。  

5巴东警方如此处理邓玉娇案,实际上等于认定邓贵大不存在强奸问题,而邓玉娇是故意杀人。

6不管警方如何为邓贵大一伙开脱罪责,他们不可能永远封民众之口,除非把所有知情人全部杀了,量他们不敢。

7导致邓贵大被刺的直接原因并不是他提出"洗浴服务",而是他两次把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欲行不轨。

8我国从元朝注意保护幼女。元律规定10岁以下,虽和奸,仍依强奸处死。明、清律规定“12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从没有过嫖幼一说。
  
9未见哪个专家 学者 精英 什么派 什么组织站出来 为修脚女 为网友最关心的事出面担当 现在他们可能只关心自己。

10 现在可以拍卖邓玉娇着《我杀了狗官邓贵大》的书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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