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改革与中国当下社会问题</STRONG>
 
    □朱中原
  作者按:本文为我在接受香港有线新闻电视台专访时的文字内容,现根据当时专访整理如下,其中,有许多改动。
  两会以来,关于大部制改革的讨论已经很多了,但目前关于大部制改革的讨论,大都还停留在技术层面。
  就大部制论大部制肯定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大部制更多的还是一种技术性的改革,无非就是几个部委简单地拆分合并而已,增加几个减少几个,实质上没有任何的改变,相反,倒是增加了某些部委的职能权限。
  讨论大部制改革,首先要弄清楚中央的意图。意图是关键。有什么样的动机和意图就会作出什么样的举动,有什么样的举动才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所谓的大部制改革有成为人们的烧饼。</STRONG>
  国务院推动大部制改革的动机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想以大部制推动政治体制改革?还是有其他方面的考虑?我觉得国务院推动大部制改革,主要还是为了加强中央的集权,当然这个集权本身可能是有正面意义的,就是便于中央对各个部委和下属机构的集中、统一的管理,保证中央和国务院的权力和政令的畅通。现在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就是“政令难出中南海”
  我们再来探讨大部制的运作机制,这个机制被某些专家概括为“三权分立”。所谓的“三权分立”是指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分立,而不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分立。前者仅仅是行政管理学层面的,而后者则是政治学或政治体制层面的。前者仅仅局限于一个部委或者一个处室内部,而后者则是政治体制层面的。也就是说,所谓的将监督权从决策权和执行权中分离出去,只是在部门内部的分离,分离出去之后也仍然是内部监督。
  从改革开放以后历年来机构改革的趋势看,基本上是在逐渐取消管市场经济的部门,并突出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行业监管部门的机构在升级,比如说安监局、环保局、国资委、药监局、证监会、银监会等部门的出现和升级,说明越来越突出部委的行业监管职能,这当然是一个好的趋势。但是现在我们同样遇到另一个问题,就是部委的监管职能突出之后,是否能发挥其监管的作用?而且,如何防止监管部门的腐败?即谁来监督、如何监督监管部门的腐败呢?现实情况是,现在很多监管部门不但监管不力,而且滥用职权,使得监管部门腐败频发,比如药监局就是一个特例。我以为,靠现在的这种内部监督和垂直监督模式和大部制所遵循的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原则,根本解决不了这些问题。前面已经说过,西方所说的“三权分立”,是指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分离,这个“三权”是政治体制或政治制度层面上的“三权”,而不仅仅是政府体系内部的“三权”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