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婚前性行为的十个误区</STRONG> 婚前性行为是一个较为广泛的概念。性科学研究按照性欲满足程度的分类标准,将人类性行为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核心性性行为,即两性性行为:二是边缘性性行为,如接吻、拥抱、爱抚等;三是类性行为。本文所指的婚前性行为属第一种范畴,它是指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的性交行为。其特点是双方自愿进行,不存在暴力逼迫;没有法律保证,不存在夫妻之间应有的义务和责任;容易产生一些纠纷和严重后果。在我国,婚前性行为是被社会舆论、道德所反对的,是不允许的,“是一种性罪错”。大量资料表明,婚前性行为的主动者多是男性,但其直接受者却是女性。由于这种行为是男女双方自愿进行的,各自都存在一定的心理动机。为了维护女性的利益,促进婚姻的和谐与社会的文明发展,本文仅就女性的婚前性行为的心理动机与婚前性行为给女性带来的严重后果,作以分析,以其指导女性在恋爱过程中要理智相爱,尽快走出这个爱情误区。 根据近年来大量调查资料分析,女性在婚前性行为的心理动机方面,存在着许多偏激的观念和想法。笔者从性心理学、性社会学的角度将之概括为以下10个误区: 1、追求所谓“新”的恋爱方式 九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已进入高层次、快节奏、多色彩时期,生活方式在改变,恋爱方式也在变。有些青年错误地认为,九十年代的变爱方式就是动辄发生性关系。有的女青年说:“常规的爱不完整。真正的爱,应该体现出博大。既然爱他,那我什么都可以给他。”“爱就该给被爱者自由,何必等到结婚以后。”“巳经九十年代了,含情脉脉没意思,我要走在历史的前面”等。在追新潮的心理支配下,她们很快从初恋进入到热恋,由边缘性性行为上升到核心性性行为。如痴如醉地拥抱、亲吻、爱抚激发起性生理本能的强烈冲动,使理智巳难以抵御。有一项调查发现,44.67%的女性在半年之内发生了多次性关系,其中50.33%的人表示愿意,80.33%的人认为这是个人的事。按我国性道德规范,男女恋爱期间的性行为,最亲密的形式也只能是接吻、依偎、爱抚,只有在婚姻关系得到法律保护的条件下,方能发生性交行为。随心所欲的“新潮”行为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 2、崇尚种种性自由观念 近几年来,随着西方文化思潮的涌入及我国性文化的时而泛滥,冲击了有着很深文化积淀的传统性道德。有些青年人盲目崇尚西方的种种性自由观念,想冲破所谓传统性道德观念的自我意识非常强烈。有的女青年说:“我们正面临八方大潮冲击,再理智的女性也会感到困惑——”道德的音乐盒巳安抚不信当今一些青年人矛盾痛苦的灵魂与 阅读全文>> |
网络上最受女人欢迎的四类男人</STRONG> 这里所指的四类男人,不是指家喻户晓的型男帅男超男快男,也不是影视歌明星男、学者男、专家男、文人男。 那么,我所说的网络上最受女人欢迎的四类男人就是: 一、有侠士风骨的男人</STRONG> 有这样的一群女人。大约16-22岁,喜欢在网吧QQ,或成群结队给偶像捧场,或暗藏深闺,在自己的空间里发文贴图抒解心语、自我欣赏。她们喜欢加帅哥、玩网络游戏、找“老公”爱来爱去;她们爱憎分明,将讨厌的呕像打入黑单、将喜欢的偶像搬上神坛;她们个性张扬,发文像甲骨、贴照没角度;她们分门别派,针锋相对、喜欢争论。 没错,有人就有争论。有争论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从这点看,网络神似江湖、胜似江湖。江湖里,侠士们去留不定、跋山涉水、不辞辛劳、不计后果,为名门格格、望族千金、王室公主、寻常妇人在路遇不平时,拔刀相助、打抱不平。网络中不乏有侠士风骨的男人,他们的头像帅帅的、名字酷酷的,惜字如金,字字如小李飞刀——有棱有角。 而这类男人就特别受16-22岁女人的欢迎。 为了你,他会告诉你,有人在冒充帅哥当你“老公”,有人在偷你ID号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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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 来世!</STRONG> 我不是喜欢凑热闹的人,但有些热闹你不得不凑。 就像无论多么隐晦的标题都无法掩盖帖子的主题,那必然是关于马队的 -------------------------华丽的分割线--------------------------- 这真是一个后现代的社会 翻开新浪门户的体育版,意甲讯息栏下的前3项分别是“马队告别夜竖中指”、“全场齐骂老贝”、“安帅赛前已下课?” 不明真相的群众看到后,基本会认为昨夜的圣西罗发生了一场惨绝人寰的暴动。 但事实不是这样,除了南看台的极端标语外,场面是祥和安定和谐的。 上世纪末,美国联邦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以微弱优势的表决通过,“焚烧国旗属于言论自由的肢体表达范畴,此类行为将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这一近乎匪夷所思的判决现在依然存活于美利坚合众国生产生活中,尽管这令各州的国旗保护法尴尬之极,也令舆论愤怒地谴责“这无视了那些为捍卫国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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