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书法笔法
马俊青
                 </SPAN></SPAN></SPAN>书法重写,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甚至,一些画家也将自己的绘画作品冠之于写,而不言画,这其中必有深意。</SPAN></SPAN>
哪么,写与画,区别在哪里呢?清代书法家周星莲在其《临池管见》中有这样一段论述:“写有二义:《说文》:‘写,置物也。’《韵书》:‘写输也。’置者,置物之形;输者,输我之心。”“若仅能置物之形,而不能输我之心,则画字,写字之义两失之矣。”周先生的意思是:写与画的区别就在于,画者仅有状物之形之意,写则不仅有状物之形之意,同时,还有输我之心之意。具体到笔法上,画,其用笔与写,其用笔有很大的不同,画可以采用侧锋、偏锋、涂、抹、皴等手法,以面、块加之以少量的点线为表现方法,来状物之形。而书法则是更多地采用中锋,以点、线为主要表现方法,来表现事物的本质。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绘画手法多,书法手法少。手法多固然是件好事,但手法少,则对表现功夫要求就要高得多。因此,书法以简单的表现方法,表现事物的本质,抒写书家的感情,相对于绘画而言,难度就要大得多了。从表现效果上而言,绘画,表现的是物之形,这个形清晰明朗就算符合了绘画的要求。书法表现的是事物的本质,也就是说更强调点线的质感,它没有具体形和色彩的依托,全凭这些点线的质感来表达书家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表达书家的内心情感。因此,这点线质感达不到其应有的要求,是很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