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协会章程</SPAN> (一)</SPAN>
第一章 总则</SPAN>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长沙理工大学排球协会。</SPAN>
第二条:长沙理工大学排球协会是在校团委与校社联的监督下,由热爱排球运动的同学自愿组织成立的非营利性机构。</SPAN>
第三条:长沙理工大学排球协会宗旨是:更好地在我们学校普及排球运动,带动同学们更积极地投身排球运动和体育锻炼,让排球技术在同学们当中得到更好的传承,使排球爱好者能够拥有一个自己的天地,互相切磋、交流、发展友谊,也期望今后能更好配合学校一年一度的理工杯排球赛的开展</SPAN>
第四条:本会参加长沙理工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并为其会员单位,承认并遵守《长沙理工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SPAN>
第二章 会员</SPAN>
第五条:凡具有长沙理工大学正式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热爱排球运动,支持排球的发展,能够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同学,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经本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SPAN>
第六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SPAN>
(一) 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SPAN>
(二) 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培训的权利;</SPAN>
(三) 有批评和监督本协会各项工作的权利;</SPAN>
(四) 有询问和监督本协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SPAN>
(五) </SPAN>有对协会建设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SPAN>
(六) 有退出协会的自由。</SPAN>
第七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SPAN>
(一) </SPAN>遵守纪律和本章程的各项规定;</SPAN>
(二) </SPAN>执行本会决议,听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SPAN>
(三) </SPAN>交纳一定会费,作为开展各类活动的经费;</SPAN>
(四) 有参加活动的义务;</SPAN>
(五) </SPAN>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做文明观众;</SPAN>
(六) </SPAN>有维护本协会利益、爱护本协会公共财物、为本协会争光的义务;</SPAN>
(七) </SPAN>任何会员未经本会同意不得利用本会名义进行各种私人活动;</SPAN>
(八) </SPAN>自觉维护协会的名誉和形象,在广大同学中扩大协会的影响。</SPAN>
第八条:会员应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长达一学期没有参加任何活动者,作自动退会处理。会员如有违法和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SPAN>
第三章 组织机构</SPAN>
第九条: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由本会全体会员组成,须有2/3</SPAN>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每学年召开一至二次,亦可视情况而定。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SPAN>
第十条:会员大会行使以下职权:</SPAN>
(一) 讨论、制定、修改本会章程;</SPAN>
(二) 审议和批准上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SPAN>
(三) 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方针政策和任务;</SPAN>
(四) 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SPAN>
(五) 监督本协会的财务活动;</SPAN>
(六) 决定本协会其他的重大事项。</SPAN>
第十一条:章程的修改、理事会人事的确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会员大会审议表决后,在15</SPAN>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后生效。</SPAN>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制。理事会必须对会员大会和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自觉接受其监督和管理。</SPAN>
第十三条:理事会理事由会员本人自荐或集体他人推荐,并经选举产生。理事会会议须有2/3</SPAN>以上的理事会成员出席方能召开。</SPAN>
第十四条:理事会职权包括:</SPAN>
(一)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SPAN>
(二) 选举正副会长和决定理事会理事名单;</SPAN>
(三)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招聘工作和各项活动的开展;</SPAN>
(四)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组织本会工作;</SPAN>
(五) 负责制定计划总结。</SPAN>
第十五条:理事会选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至二名;下设若干理事。</SPAN>
第十六条: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SPAN>
(一)品质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校规校纪;</SPAN>
(二)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SPAN>
(三)有一定排球专长,具备一定的理论素质和技术,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力;</SPAN>
第十七条:会长、副会长选举办法:民主选举原则,个人提交申请,由原会长、副会长提出候选人名单,以民主选举方式产生新一届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一年,限连任期为两年。   </SPAN>各部负责人由副会长提名,会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限连任期为两年。</SPAN>
第十八条:理事会须定期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SPAN>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