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土局喝掉3000瓶特供酒,然而受到处罚的却实为酒店经理,事件的处理让人看的是 云山雾罩。好比拿过菜单乱点一通,结果最后吃不了要兜着走,你却怪罪服务员非得给你上菜,估计三岁小孩听了都得发笑。违规违纪大吃大喝就罢了,被揭发后能 不能拿出点诚意?侮辱群众智商,小心最后自取其辱。

  记者从河南嵩县政府获悉,为搞接待两年喝掉3000瓶特供酒的嵩县国土资源局在全县范围内被通报批评,负有主要责任的锦源山庄总经理被免职处 理。这种戏剧性的处理结果真是让人匪夷所思,再一次引起舆论界的轩然大波。锦源山庄为县国土资源局所属集体企业,独立法人,自负盈亏。显然,酒店的一切行 为都是受县国土资源局支配的,就连受罚者也是国土局“挑选”的吧?



  2006年,中办、国办《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再次重申:接待对象需要安排用餐的,接待单位应当按照当地财政部门 规定的伙食标准安排,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而小小的县国土局,从2010年8月订制了500件共28。38万元招待酒,已于去年9月喝完,而配美酒的菜肴 究竟用掉了多少银子,更是可想而知。其招待的规模和金额,显然已经超出了规定标准。单凭接待超标这一点,国土局的相关责任人就应受到处理,可是调查处理, 却只是对国土局进行通报批评,其内部没有一个人为此担责。


对下属酒店的总经理进行免职有点让人捉摸不透,总经理能有特供酒的支配权吗?假使有也是得到默认,没有得到默认,他人的酒自己用,就不是免职的 问题,而是贪污行为。从通报中没有说明免除总经理职务的原因,由此更让猜测,此种免职是不是“丢卒保车”,为转嫁责任丢出的烟雾弹。


  国土局作为权力部门,谁授权它把纳税人的钱,用来开办酒店,方便自己大吃大喝?所以,即便根据目前已知的情况,追究国土局主要领导,甚至分管国土局的嵩县县领导的行政责任,完全站得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