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1990年1月18日劳安字[1990]2号) (当事人利益至上 法律至上) (来源/转载:烟台律师潘作城 6668889 15953514639 http://blog.sina.com.cn/ytldzyls ) 第一条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为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及其子女的正常发育和成长,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三条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第四条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Ⅱ级(含Ⅱ级)以上的作业。 第五条 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Ⅱ、Ⅳ级的作业。 第六条 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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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防病“六字诀” 洗:早起,冷水洗脸,晚上睡觉前,用热水洗脚,每天各洗一次。 漱:每天早晚各用淡盐水漱口一次,以杀死口腔里的病菌。 跑:每天早晨慢跑10分钟,以见汗为好。 搓:两手置于胸前,对掌相搓20---30次,以掌心发热为度。 拍:两手臂伸展,两掌交替轮流拍胸脯各20次。 饮:晚睡前,用红糖(或白糖)30克,鲜姜沫3克,开水冲泡代茶饮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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