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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看到的最客观的关于中国月亮与外国月亮哪个更亮的观点。 我在博客里陆续提到过一些英国的社会福利状况,比如说,教育医疗免费,看病上学不要钱等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天下真有白吃的午餐。英国(以及很多欧洲国家)的税收很高,很多人收入的40%都拿来交税,加上强制性的全民保险(national insurance,也与收入挂钩),每月拿回家的钱也就收入的一半多点。收入越低,税收的比例越低。 福利国家的高福利,更多地在起作用的,不是一个国家的绝对财富,而是一个国家对财富的分配方式。 某些个人或者某些行业,收入非常高,多交税,并不能就看作社会的功臣,这是应该的。因为某种行业或者生意或者个人收入比平均高出太多,固然有个人的聪明和努力甚至运气在里面,但是,也有社会财富分配和资源流动的不合理在其中,而税收是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也正是对社会资源配置的修正与调节。 一个聪明、勤奋、受过良好教育、有本事、有资源的人固然能够、也应该获得更多的报酬,应该有更好的生活;但是,一个人就算愚笨、甚至懒惰,也不是罪该穷死啊。一个社会能耐人吃肉、没能耐的人喝粥是正常的,但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就是一个社会的悲哀和人类的耻辱了。 相对而言,在国内,有钱有势的人可以有更多的特权。而在欧美发达国家,老百姓的日子比较好过,人的生活基本需求都是有保障的,社会收入的距离逐渐缩小(发展中国家恰恰是不同阶层收入差距越来越大)。高收入阶层生活质量当然是更高,但是也不会因此就高人一等。相对说来,人的主观权力受到制度的很大制约,谁也不用巴结谁,谁也欺负不了谁。 哪里都不是天堂。如果一定要比较,我个人觉得,就现在这个阶段看,英国的社会组织形式更合理、更符合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利益;而我们社会组织形式更适合我们现阶段的经济发展,能更高效地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对个人来说,英国的生活品质总体上还是比我们高;但是,对我们中国人来说,国内的发展机会应该更多一些。事业心很强的中国人呆在英国可能会比较痛苦,而野心很大的中国人在英国可能一天也呆不下去——毕竟,这里一夜成名、一夜致富的传奇比之国内实在是太少了。 |
2009年6月18日上午在行动参加由中国--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公平发展公共治理项目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办的“民间组织与中国社会公平发展”研讨会。其项目是“公平发展,公共治理”(简称:GED),研讨会中主办方展示了该项目的第一本专题报告,《中国民间组织:公平发展的新兴力量--来自法律类民间组织的经验和思考》。 “公平发展,公共治理”项目是中国政府、欧盟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发起的项目。项目重点是支持提高政府管理,推进一个更加开放、公平发展的社会。其目的是协助中国政府在选定立法、司法和政府管理过程中扩大公共参与。 此研讨会主要是回顾我国法律类民间组织近十年来发展的成就,梳理其在保障弱势群体获得司法公正和推动立法政策完善中的经验和模式,探讨如何更好营造有利于法律类民间组织生存和发展的政策环境。研讨会参与人员有:项目执行方、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欧盟委员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最高人民法院法研所和各个民间组织代表以及媒体等,与会代表都积极参与到深入的讨论中,并提出了自身所在领域的看法和建议。 研讨会首先由GED项目办主任Tim Wilk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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