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书法结构(五)
马俊青
 </SPAN></SPAN></SPAN>要想真正理解和掌握书法的结构问题,首先要对汉字必须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否则,只能看表其表象,而看不到其本质。</SPAN></SPAN>
我们在观察汉字的过程中,发现这样一些现象,即汉字有方向性,如:日、木、火、田等,这些汉字似乎都是正面朝向我们的,不论从什么角度去观察它们,差别都不很大。有些字则不然,如:巴、巳、足等,这些字似乎是右侧朝向我们的。再如:马、刀、耳等,这些字似乎是左侧朝向我们的。</SPAN></SPAN>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呢?这与古人观察事物有直接的关系。如尾巴的“巴”,巳蛇的“巳”,足。试想:如果我们在观察这些事物时,提起尾巴,或提起蛇头蛇尾,顺着看,我们会看到什么呢?可能看到的只是一个点。然而,仅凭这一个点要说其是尾巴,或说是一条蛇,都很难让人相信。也就是说从这种角度观察所得,并以其观察所得的形,决不足以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再如足,也是一样,如果从脚的前面,或后面观察,根本不能反映出脚的本来面目。于是,古人就采用了侧面观察的方法,取其侧面之形,而造出这这些字。这样一来,虽然尚不是全方位的,但足以反映出该事物的形象了。同样,如:马、刀等之类的字,如果我们站在马头或马尾,所能看到的仅马面、和马臀。刀也一样,如果刀刃或刀背朝向我们,我们也仅能看到一条直线而已,这样,用一条直线肯定不足以反映该事物的面目,因此,也采用侧面观察的方法,取侧面之形,就能比较准地反映该事物的面目了。</SPAN></SPAN>
然而,我们还有这样一个发现,就是在所有的汉字中,尚未能找到一个字,是背面朝向我们的。针对这种现象,经过分析认为:古人有造字的过程中,已经融入了他们的审美思想,因为,他们在选用事物之形造字的过程中,运用了分析、对比、判断、取舍、选择的方法。并且,取舍、选择的过程中,都是选用的事物最全面、最精彩、最具活力、最感人的形象,正如张怀瓘所言:“博采众美,合而为字”。对于不熟悉、不明白、不了解的事物,无法去表述它。因此,没有造出背面朝向我们的字来。对于古人的这种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我们深表敬佩。</SPAN></SPAN>
从这个认识角度来讲,中国汉字,尤其是作为艺术的书法中的字,已经不再是平面的图形或符号,而是一个有上有下、有前有后、有左有右的一个立体形象,因此,我们在书写时,也不再仅仅是写字,而成了形象的塑造。古人所谈到的字有形象、字有生命、字如其人的观点,也正是由此而来。</SPAN></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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