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七七卢沟桥事变</STRONG>
最近在看都梁写的《狼烟北平》,里面记录了北平沦陷的过程,今天正好是七七卢沟桥事变纪念日,电影频道都在上演《七七事变》,我们要记住这个日子。后人不能忘却!</STRONG>
1937年7月7日,七七事变。山河破碎,全面抗战开始。</STRONG>
又是一个七月七日,又是一个值得一提的日子!70年前的今天发生了一场事件改变了中国的命运,也有了后面更多可歌可泣的故事!虽然已经过去了很多年,当年的勇士已经退出历史的舞台,当年抱在怀里的婴儿已经是白发仓仓的老人。但历史的风雨怎能吹熄我们心中卢沟桥的连绵烽火,和平的歌声中更不能隐去“七七事变”呼啸的枪声!历史告诉我们只有自强才能不受欺负,个人是这样,国家是这样,民族也是重要!寥寥数字纪念1937年的那场浩劫,也提醒自己是名中国人,要自强! <stron 阅读全文>> |
罗彩霞事件续:王峥嵘和贵州师大提交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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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网
2009-07-07 15:54
罗彩霞事件调查结果公布 王佳俊之父被捕
罗彩霞事件调查终结 3名涉案人员被查处
罗彩霞一案又有新进展,王峥嵘和贵州师范大学先后向西青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但王峥嵘要求法院和律师不要向媒体公开答辩内容。 贵州师范大学在答辩状中表示,他们未侵犯罗彩霞的任何民事权利,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该大学的理由有四点:首先,贵州师范大学是按照高校招生政策、程序、录取标准正常录取考生的,已经尽到了审查责任。故罗彩霞认为贵州师范大学未尽合理审查义务,主观上存在过失(且不排除故意),是与事实不符的。其次,贵州师范大学是被虚假材料所欺骗,也是受害者,不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其三,贵州师范大学及时制止侵害后果的发生,未对罗彩霞造成任何侵害后果。贵州师范大学确认王佳俊冒名顶替的事实后,收回了假罗彩霞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在5月4日收齐有关证明材料后,于5日向贵州省教育厅递交了关于注销这些证书的请示,并将事情经过向省教育厅做了书面报告。现在罗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等均不会受到影响,故贵州师范大学未侵犯罗彩霞的姓名权、受教育权等民事权利。最后,贵州师范大学表示,罗彩霞要求他们对其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强表示,由于王峥嵘提出要求,所以不便透露他的意见。而目前律师只收到这两份答辩状,其他被告很有可能在法庭开庭期间再表达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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