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这是我们画室第一次组织参加全国社会艺术考级,而且时间非常仓促,因此在报名材料方面家长们都没准备好,以致于今年报名参加的人较少,希望2010年全国社会艺术考级我们能做的更好。
请以下2名学员做好充分的准备,考试形式现场绘画,默写一副儿童画,具体要求请查看《2009考级简章》,7月10日-20日领取准考证,8月初现场绘画考级。取证和考试地址:温州市少艺校 附2009年考级名单: 非凡画室 2009.6.19 阅读全文>> |
凤凰资讯 > 评论 > 社会话题 > 正文 杨光志:邓玉娇案判决,将怎样影响我们的生活</STRONG> 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据人民网) 可以说,邓玉娇案判决的结果是权力条子与民众愤怒的博弈与平衡,基本上没法律什么事,法律只为这种平衡来提供依据,当平抑民愤估计“料”还不足时,于是,加一勺子“心智障碍”——这案判得可真够辛苦的,充分考虑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作为一件刑案,最后的判决不是依法而是充分考虑了“社会效果”时,这样的胜利基本上是不能欢庆的。某些人在第一时间写出了评论称这是“道义对抗邪恶的胜利”,这话不错,但在一个重证据讲法理的法庭上,扯什么道义、邪恶,那还不如去井市上骂街,唤来天打雷劈?“道义”、“邪恶”这完全是道德领域的词汇,用以评价一个法庭案例,这只可作民意的鼓噪,而法律为此收获了一个优秀的判例了吗?没有!司法的独立地位因之而改善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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