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旅游爱好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爱好者协会,简称“厦门华天旅协”。本协会意在与五湖四海同行共创学院辉煌。
第二条:协会性质:“厦门华天旅协”是由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在校旅游爱好者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结成的以活跃校园旅游文化和积极参与实践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
第三条:本会宗旨:游览山川河岳,丰富生活,开阔同学视野,玩中有学,学中有玩,普及旅游知识,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促进高校旅游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第四条:协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同时协会活动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保证协会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本协活动坚持“丰富校园活动,开拓广大同学视野,增长学识”的活动准则,以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为动力,立足厦门华天学院,面向社会,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第六条:本协将以旅协为依托做好学校的形象宣传工作。
第七条:本协会接受旅游培训中心和校党、团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及一名会员代表组成,共十一人;其中会长设1名,副会长设2名(一男一女),总体负责协会运作。下面分设秘书部、,人力资源部、宣传部、业务部(辖导游、公关、外事)、文艺部、共五个部门。另有特邀导师一至三人,协会顾问若干。
第二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修改章程实行一票否决制,要有理事会全体通过才能发布,实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具体任务。
 
(三)有权对本协会的活动作出决定,根据本协会有关章程作出奖罚决策。
(四)对协会的所有活动和对外申明都附有相关责任和其相关义务,以即最终解释权。
第三条:理事会成员在位时间不能超过两年,可以为两年整,每届理事会成员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于本协会内选举产生,除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外,此后新的理事会成员必须要通过理事会整体投票产生,其中有效选票必须超过本协理事会成员的2/3方可通过。
第四条: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由参与筹划建立的人员组成,以后理事会成员按本协会相关章程选举产生。
第五条:在特殊情况下,理事会全体成员会议可决定代理会长的人选。
第六条:协会各部门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原则,以展示自我风采,尽显旅游本色为宗旨。各部门各尽其职,认真负责,相互协作,支持其他部门工作,做到跨权监督,不越权管理,具体落实活动细节精神,分工明确,团结合作。
第七条:本协活动的责任由协会自行承担,协会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在活动过程中有错误或重大失误的,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如下:
 会长:
(一)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全局工作的决策。
(二)领导和协调协会的整体运作;做好协会干部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促进干部工作能力的提高,增加协会内部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三)做好与校各社团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促进学生活动的发展。
(四)负责向校团委的老师请示及汇报工作,争取学校有关部门对本协会开展的活动的最大的理解和支持,使社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负责召集协会全体理事例会,向协会各部门部署工作,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开展工作和活动。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事宜,会长不在时,暂时代理会长。副会长分设两人,一个主管对内事物;一个主管对外事宜。
(一)日常管理:调动协会中各个成员,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二)对外交流:指导并参与外联部工作;<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