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一名在校女大学生,为了区区几百元的“介绍费”,不惜采取威逼利诱等手段,强迫女同学卖淫。27日,这名女大学生以强迫卖淫罪被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10年有期徒刑。
1987年出生的回某在焦作市一所大专院校上学。她不爱刻苦读书,迷恋吃穿打扮,并结交了不少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去年6月的一天,回某的几个朋友乘坐一辆奥迪轿车到学校找她:希望能找个清纯点的女大学生陪陪老板。想着办成这事可让老板请客吃饭,还有介绍费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