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谭卓与博客自信(2009-05-29 11:19:40)</SPAN>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568f770100e1vg.html    梅张一枝</SPAN> 行为艺术作品 邓玉娇 法律 人性尊严 文化 杂谈  谭卓在斑马线上丧命,邓玉娇在休闲场所杀人。两件与我不相干的事,都曾写进了我的博客。我自信我所写的一定真诚、真实----因为,我曾有过相似的经历及体验。两年前,我孤身一人出差某城。就在穿过主干道旁的机动车道的那一瞬间,突然,一阵令人恐怖的叫喊声中,我的身体毫无知觉地眩转了起来,且险些跌倒在地。惊魂稍定后,我才弄明白:一辆逆向行驶的摩托,呼啸而过;我的手臂上留下一道紫红的伤痕。所幸摩托没有飙车的杀伤力,我有谭卓来不及有的惊魂未定。这件事过后,让我对车轮下的丧命者十分同情。出自同情心的说话,至少有人性的真实、真诚及自信。
我所经历的另一件事,不是惊魂未定,而是“愤怒出离”。当年,下岗失业的我老婆,与邓玉娇一样,在某娱乐场所打工。所干的是饮料、果品的出售。与邓玉娇不一样,有一天晚上,一个警察身份的常客,不要果品、饮料,却态度蛮横,让我老婆为其提供面额不小的发票。遭拒绝后,这个警察竟然凶神恶煞……,听到这件事的时候,已近次日凌晨,我十分愤怒地操起电话,将公安局的一位朋友从梦中惊醒;说了不少过头话,但是,有两句话,可放进邓玉娇事件,并且值得写进本文:下贱的场所,也有不下贱的人;即便是下贱的人,也有人的尊严及自尊----因为,生活中有不少的人,看似道貌岸然且时不时来一番道德谴责;实际上却不比“下贱人”更高尚更道德。比如,冲着我老婆撒蛮的那个警察,以及那被邓玉娇刺死、刺伤的官员,根本无视于我老婆及邓玉娇等都是人。显然,这些人一旦越来越多越来越张狂,网上流传的那个行为艺术作品,将有真实的生活依据:人人都可能成为邓玉娇。
交待一下,当年对我老婆耍威风的那个警察,早以死于非命。对天起誓:不是我和我老婆杀的。人已经死了,我却在这儿说死人的坏话,是因为,我自信我所说的是事实。陈丹青先生说,我们的文化自信,来自于久远的历史。我是一个文化水平不高的博客人,我的博客自信来自于,所见所闻所经历的事实。即便这些事实常常与我不相干,但是,我却很自信----自信于人性的真实、真诚及其追求、表达。(张老大写于0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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