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待 错 误 的 态 度 (三)
 
(郝婉妘按)笔者在文章对 待 错 误 的 态 度(二)和 对 待 错 误 的 态 度(一)中,主要着重指出,犯错误者,对待错误的态度。此文所要指出的是,“错误”所侵害的对象,对待犯错者应该坚持的态度。转帖笔者与网友烹调青山绿水的一则对博供大家参考。
 
原文:
现实佛(2009-05-19 15:31:16)
文字出自:烹调青山绿水的博客
 
佛问:“别人打你一拳,你该怎么办?”
我说:“同样回敬他一拳。”
佛说:“那么你是小人。”
我说:“我不还手。”
佛说:“那么你就是懦夫。”
我说:“我给他一刀把人家给杀了?”
佛说:“那么你就是莽汉!”
我问:“佛呀!左也不是右也不对,那我到底该怎么办?”
佛说:“借我的力量,命令他自己打自己一拳!”
 
郝婉妘:2009-05-19 17:25:48
 
我认为正确的答案应是:

借佛的力量,让他明明白白的知道,随便打人的错误;让他心甘情愿的认识到,在今后不能再犯下如此的错误,或不再犯下其他的错误。

让他自己惩罚自己又能解决什么实质性的问题呢???
 
系列参考文章:
对 待 错 误 的 态 度(二)(2009-05-07 17:49:25)
对 待 错 误 的 态 度(一) (2009-04-14 07:51:51)
 
郝婉妘心语:
 
中国改革开放30年,中国人富裕了。但是在富裕的同时,有多少人,为了追求金钱、物、欲,而丧失了良知,钱权交换,出卖良心,出卖肉体,触犯法律,伤害无辜不计其数。
 
如果严格按照《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规定,清理社会的话,恐怕中国现有的监狱再多上10倍,也不够用!对此笔者深感痛心!法律惩治犯罪,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惩治犯罪的目的应该是,拯救犯罪者的灵魂!
 
笔者认为:社会其他成员对待“犯罪者”、“犯错者”,应以“治病救人”、“宽恕理解”、“令其将功补过”的态度,如此更能拯救我们社会的整体灵魂!
 
当我看到“一位母亲原谅了亲手杀害了他儿子的凶犯,并收此凶犯为干儿子,并在法官和检察官的面前,为此凶犯求情,要求为其减刑”的一则报道时,我为之震撼。这是一位多么伟大、多么宽宏大量的母亲啊!
 
其实,世界上最珍贵的礼物不是价值连城的珠宝、古董或金钱、房产,而是当你犯了错时,被伤害者,原谅了你,并真诚的给了你补偿错误的机会!因为我们的社会需要宽恕和理解!</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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