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 于 2008-08-07 10:47 AM 发表:楼  主
肖传国致全国媒体,学术界同仁和方舟子的公开信 
诸位: 
丑媳妇总得见公婆。方舟子躲了初一躲十五,但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审判:肖传国起诉方舟子名誉侵权两案现已定于2006年6月21日开庭。我特此通告所有关心此案的媒体和学术界同仁,并诚挚地邀请、欢迎大家来武汉出庭。 
方舟子在2005中科院院士最后一轮选举前利用其新语丝网站和国内部分不负责任的媒体组织了对我的大规模全方位的诬陷诽谤和人身攻击。我尽力约束了我的家人,朋友和学生们不上网反击,也谢绝了单位要组织正面报道以正视听的好意。这一者是我必须遵从科学院关于候选人不得利用媒体炒作的规定,但主要是我要亲自报仇雪恨。院士当不当事小,名誉人格事大。方舟子不仅无中生有造谣诽谤,毁我30年清白于一旦,还恶毒侮辱我和我的妻子, 污蔑我的老师,此仇不报,誓不为人。建议你方舟子老老实实接受法律的审判和制裁。 
作贼者心虚。方舟子已在不同场合供认了对武汉官司的“不乐观”,并已做好败诉的“心理准备”,但在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甚至尚未开庭审理以前就开始嚷嚷“司法不公”,肆意贬损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庄严。方舟子你以为在国徽俯视下的中国法庭里可以像你在新语丝网站上那样信口雌黄,藏污纳垢,为所欲为?以为届时出庭的全国记者们的摄像机录音机特别是他们的眼和耳不会明辨是非?还扯什么地方保护主义,人脉关系。本教授回国10年,4年来在工程院和科学院各候选一回,迄今为止总共认识的院士才上十人,还主要是与我任首席科学家的国家973项目相关的神经科学家。报选院士这么重要的事我都不搞“人脉关系”,对付你方舟子区区一无业人员我还要“人脉关系”?笑话。事实和法律足已。 
武汉法警根据民事诉讼法到北京现场送达传票是起诉方舟子的关键一步:抓到你方是民立案不容易啊!你起诉上海争鸣杂志时让新华社居委会证明: “方是民与其妻刘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