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市政府铲除农民蔬菜大棚上千亩作者:记者 范光涛 来源:人民监督网 发布时间:2009-04-04 00:37:51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区政府文件岂可违背国家法律! 从事种植业,种菜,特别是发展“设施蔬菜”(温室大棚)是农民们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山西省朔州市多年来一贯扶持农民发展设施蔬菜。2006年5月,山西日报发表了安玉、徐春平的文章《建设新农村——朔城区推进44项惠农政策》。文章这样写道:“对于种植业,朔城区在足额到位国家粮食直补的基础上,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发展蔬菜大棚,对集中连片(30个以上)的日光温室,每个面积达到半亩以上,且进行返季节种植的,每个补助2000元。并且在年终根据日光温室经营规模和效益,评出种菜能手,给予奖励。”可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是,近半个月以来。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在组织的“打击非法占地、违法建筑战役”中,则把温室大棚列入其打击的对象,理由是:未按照政府文件进行审批。 3月14日以来,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国土、城建、公检法等部门100余人,动用大型机械开展了几次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战地、违法建筑战役。”在这几次战役中,有上千亩温室大棚被机械摧毁。对此,不仅农民不理解,笔者问了执法队伍中的多位同志:“为什么要铲掉温室大棚?”他们都说“不知道,领导怎么说怎么做就是了。”后来,笔者问了一位副处级干部,他说好象有过文件(限制温室大棚),究竟是那里的文件,对方也未能说清。 笔者就有关限制设施蔬菜发展的有关文件问了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几位同志,他们都说没见过这方面的文件,让问农业局。笔者又问了朔州市农业局几个科室的多位同志,还是说没有见过这样的文件,让问朔城区农业局。笔者再问朔城区农业局,还是谁都没听过,让问蔬菜办。朔城区蔬菜办问了半天,一位书记说见过这样的文件,具体情况让问朔城区政府办。笔者费尽周折,在朔城区政府办找到一份朔区政发[2008]98号文件。文件的全称是:《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加快全区设施蔬菜生产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是这样写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区设施蔬菜生产的发展步伐,不断推动无公害和绿色蔬菜发展战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意见》共九条,最后一条:“……城市中心区重点规划控制范围内(东至世纪大道、南至南环路、西至西环路及煤电运煤通道、北至大运路)以及控制区域外围200米内,任何设施蔬菜的建设行为,必须经乡村初审后,报区农牧局、国土局、建设局批 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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