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什么偶然,我也参加过几次网友群聚,起初是在一起吃饭,之后K歌,后来发展到利用周末、节假日到户外活动,开始还是农家乐、度假村,后来觉得近了不好玩,要远一些的地方,从而就出现了群内拼车出游,起初看来这的确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网友嘛!大家熟,又不熟,了解,又不了解。正基于此,大家在一块倒也放得开,平时在单位里不敢说的话,在这里可以说了,平日里不敢做的事,在这里似乎胆子也大了许多,仿佛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个总觉相见恨晚,发自内心感叹道:网络怎么来得这么迟…… 凡事有利则有弊,大家一起玩得开心了,痛快了,这是最大的好处,可另一个随之产生,即活动的安全。 真不是危言耸听,我见过身边朋友聚会出事,也亲历过事故,近日又闻重庆万州驴友会遇山洪而导致16人死亡,现在想想还心惊肉跳,写下来供朋友们在往后活动时做做参考,或许会有所帮助! 首先是活动的组织往往极随意,一个群的群主或管理想起一个地方,即发群公告,到时清点一下人数即出发。这就是说,安全问题没有提上日程,更谈不上谁对安全负责,大家因为外出游玩的兴致极高,谁也不愿想到会出什么事,即使有人想到了,也不愿当个“乌鸦嘴”,怕惹众怒。一次,一个群友得到通知,要求其准备一辆车,×月×日×时到×地集合与另几辆车前往某地游览,此兄本无车,但其驾驶技术好是大家公认的,磨不开面子,找朋友借来一辆普桑,准时与大家一起集合出发了。路上,前面坐了一位男网友,后座也坐了一位男网友外加一女网友还带着5岁 阅读全文>> |
对于汽车,相信人们对她的研究时间越久,就越发现她们都被赋予了灵魂。没一辆车都和人类有着相近的性格。冥冥之中,人们看到一辆车就会给人不同的感受。或轻松愉快,或压力丛生,或敬而远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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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刘检官的“我打死你”底气何来 </STRONG>文章提交者:金牌卧底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12日深夜,一醉酒男子驾车在南充市顺庆区铁欣路上逆向行驶时,将迎面而来的一辆小车撞上,车上的人下车找其理论时,他理直气壮,语出惊人:“我是嘉陵区反贪局的,你想做啥?!”“我下车后打死你!”一时引来众人指责。据悉,醉酒男子是嘉陵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7月14日《成都商报》) “我是嘉陵区反贪局的,你想做啥?!”“我下车后打死你!”按照该检察官的思维路径和当初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语出惊人的语境,扩写出来应当为:我就是撞了,怎么样?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嘉陵区反贪局的。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回头怎么收拾你们——下车后打死你! 当初,林嘉祥之语出惊人,还可以“理解”,毕竟人家是“上面派来的,级别比你的市长大”。一个市区反贪局的检察官,竟然也会如此语出惊人,其底气肯定不会因为是“上面派来的”,也不会是“级别比市长大”。恐怕真实底气是,因为他是嘉陵区反贪局的检察官,是公权力把持者,在他眼里,平民百姓算不得老几。“我下车后打死你!”折射的是权力的偏见与傲慢。 反贪局的检察官是干吗?当然是反贪。哪么笔者就得问了,深夜里,又是醉酒,又是开着公车的,这位检察官干吗来着,谁让他喝醉酒的?虽然新闻中并没有提及,然而社会常识告诉我们,如此情形,要么是参与了一次“你请我,我请你”的公款吃喝,要么就是被案件相关人请吃,请喝,请娱乐一回。 倘若真是如此,这位检察官的行为,无论如何都算得是违纪后的违规肇事了,就不只是对交通事故负全责了,还理应受到纪律上的查处才是。不过,千万别忘记了,该检察官卡片上印着的字样——“刘超”。 [稿源: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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