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代理司法部长托德·布兰奇4月23日签署了一项命令,立即将各州许可的医用大麻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大麻产品从第一类受控物质——联邦药物分类中最严格的类别,重新归类为第三类受控物质,使其与常见的处方止痛药、氯胺酮和睾酮并列。根据之前的分类,联邦法律将大麻视为“无公认医疗用途且具有高度滥用潜力”的物质。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