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静源 于 2009-05-05 12:22 AM 发表:楼  主七律•給方舟子、人大老黃
幾年謗我是非掀,狐假虎威手段殘。
秦佞有知猶自愧,潘奸放膽可心寬。
莫須一罪鬼神怒,新語數帖草木寒。
缺德如斯何所似,螻蛄螳臂等同觀。

曰有號人大老黃者發帖數十網名不一誹我為奸謗我為盜乃至於流氓騙子云云更不勝枚舉余雖習武養生練氣修道然有志於學故素清白而正今披誣若此乃憤而報警終查獲那廝乃家住通州某科研單位之一文化流氓學界皆知其乃慣犯向以謗人為業而新語絲居然不加查辨,頻發其文以謬天下可謂自毀品牌是民數載打假之功盡毀那廝之手痛哉惜哉今定讞在即因成七律一首如上是為序[本帖由 京都静源 于 2009-05-05 12:24 AM 编辑]
本人喜文习武、练气弹筝、学专彝铭、风尚考证、诗追汉唐宋、心游夏商周、出入文史哲、往来儒释道,一向自比于为学为文为武为道皆开宗立派、定国安邦之大学者、大思想家、大武术家黄宗羲先生。
2006年至2008年出任本网创始版主。2009年2月1日起辞去版主职务。特此通知。仰天长啸 于 2009-05-05 03:23 PM 发表:第 2 楼怒发冲冠........牧笛声声 于 2009-05-05 06:36 PM 发表:第 3 楼先生不必在意,善恶自有分断!苍狼 于 2009-05-05 08:28 PM 发表:第 4 楼人大老黃,咱们后会有期!杂种
只为民族强盛而狂吠!岭南人 于 2009-05-05 10:00 PM 发表:第 5 楼刘教授真文明人也,该我早打到人大老黄家里去了。社会渣滓。大便!方舟子更够呛!易者 于 2009-05-06 07:45 AM 发表:第 6 楼莫須一罪鬼神怒,新語數帖草木寒。易者 于 2009-05-06 07:45 AM 发表:第 7 楼对新语丝的痛斥!凡人 于 2009-05-06 08:28 AM 发表:第 8 楼
人大老黃---此人不是“人” ,人应从善而为之,不应恶话誹他人,终将有报,不应自己应子孙 。人大老黃是太可恶,是人类公害此人必除,公安机关将会严惩此小子 ,此是小报,大报回向于他的子孙.。外号秃鹰 于 2009-05-06 06:39 PM 发表:第 9 楼弄死他个龟孙子!嘿嘿... 09级 于 2009-05-07 05:57 PM 发表:第 10 楼那个信义死和人大老黄是一伙的,尽管他们百般抵赖也掩盖不了的,小人! 做人不如做流氓 于 2009-05-08 07:52 AM 发表:第 12 楼做人不如当流氓! 死磕方舟子 于 2009-05-08 04:41 PM 发表:第 13 楼做人做到人大老黄这个样子真是失败, 方舟子是什么人由此可见一斑,一对狗屎。
与科坛装逼犯方舟子死磕到底!谢谢版主设立了这一论坛,使我有了说话的机会! 我的心也象大海 于 2009-05-08 05:40 PM 发表:第 14 楼他们是一丘之貉呗,真不是东西,狗屎。二手烟 于 2009-05-08 09:30 PM 发表:第 15 楼精辟 茯苓 于 2009-05-09 10:03 AM 发表:第 16 楼这么说老黄要完了,真应该庆祝一下。不慧 于 2009-05-09 03:03 PM 发表:第 17 楼邪恶的事情长久不了,有法律来审判他们,他们的结果也会很悲,国家不会容忍他们一伙长期横行的。刘教授先生不必上火 小彤 于 2009-05-09 05:48 PM 发表:第 18 楼老黄那会儿可没少忙活,和真的是的,还有人跟着瞎起哄来着。水缸养鱼 于 2009-05-10 06:08 PM 发表:第 19 楼好帖子,加十分。pp66西子 于 2009-05-11 08:34 AM 发表:第 20 楼人大老黄此种货色,社科院怎么会让他存在下去的?!真不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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